看板
[ CFP ]
討論串[請益] 國稅局對實際領出的款項是否視為贈與他人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請問. 沒有不動產、如今只有動產的張三 因為已經輕微失智 開始遺忘家務. 所以擔心自己情況日趨惡化的時候會來不及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 所以要儘早將絕對超過免稅額的動產(銀行存款). 完全100%轉移給比較孝順 跟自己同住的張小毛. 而不想當作遺產 使得至少「特留分」的部份會留給對張三不聞不問. (但
(還有355個字)
內容預覽:
現在所得是往前追七年. 如果你是不經過金融機構 而是放在家裡 永遠沒有辦法過七年. 例如把錢放在保險箱20年 20年後拿來投資股票 房地產 名車. 財產馬上爆增被查稅 因為放在家裡永遠不會超過7年. 絕對會被追稅.... 如果有父子關係 用每年的220萬贈與稅慢慢轉過去. 沒有父子關係 像是祖孫 用
(還有238個字)
內容預覽:
~~~~. 謝謝g網友 g網友的說明合情合理。. 我們做財務規劃,本來就要站在雙方立場想:. 如果我是國稅局,張小毛「莫名其妙」「就算在張三去世20年後好了」「從張小毛的. 保險箱或哪個隱藏地方」將假設一千萬元又存入張小毛帳戶,那麼「這一千萬元」從哪裡讓張小毛得到的?張小毛如果解釋不出來(港片裡,被
(還有36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