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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CFP作者 (螢火蟲)時間16年前 (2010/04/09 00:21),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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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ccat (M-幕後_講師路線)》之銘言: : ※ 引述《elvies (對酒當歌)》之銘言: : : 關於2這點是有爭議的,今天持健保卡進行的醫療(ex:住院)行為,本身 : : 就是以健保身分,若保險公司能將這段超過天數的自費住院用打折給付 : : 當然樂見,但如果仍然視做健保身分的住院(且醫師也說病人自己要住 : : ,是非必要性住院),那結果就跟台灣人壽的做法一樣了 : : 也就是科科了... 囧 : 不知道您是否瞭解醫院病房的差異 : 有分為自費病房 以及健保差額補費病房 : 自費病房 則非使用健保身分住院 : 健保差額補費病房 則是健保身分住院 這樣說會讓人混淆,簡單說就是: 1. 自費病房 A. 自費身份:付全額 B. 健保身份:補差額 2. 健保病房 A. 自費身份:付全額 B. 健保身份:健保補助,僅需付自付額 醫院並沒有什麼「健保差額補費病房」 : 倘若只是轉自費住院 如L大的論述 : 是不會發生不理賠的情況 只會打折理賠(未以健保身分住院) 不是,要根據條款,可能全賠、全部賠和打折理賠,我稍微查一下似乎這三種都有 總之就是要看保單條款怎麼規定「非健保身份住院」 : : 問題是DRG超過住院天數,醫院要病人自費住院,就算病人真的屬於必要住院, : : 醫生被保險公司來查時,還是可能婊病人說病人自己想要多住院的,這難道不 : : 會牽扯到保險公司認定是否必要性住院的問題嗎?(此時怎麼切割?????) : 這部分有病歷摘要可以查詢 : 情況嚴重又不是自己說的算... 病例摘要同b大所說,不會明言「必要住院」或是「非必要住院」 是否必要住院健保局有判斷準則沒錯,但這些準則不會寫在病例或診斷書一一條列 所以才會引發爭議,因為這些不寫,而病例摘要上的文字病人和保險公司一定作不同解讀 例如這句話:骨折術後,觀察有無併發症 病人會認為觀察就是要住院觀察,總不是自己在家裡請汪汪或喵喵觀察,所以必須住院 但是保險公司則會認為這就是觀察,沒有醫療行為,是非必要性住院 : : 現在問題是多住院,這幾天的住院到底保險公司要認定成客戶自己想住還是 : : 醫生認為一定要住?? 這才是癥結 : : 科科 : 病例為主 而且轉自費並不代表就是非必要性住院 : 健保也有相關規範 b大可以問問醫院如果是必要性住院為什麼還要病人轉自費? 轉自費並不代表就是非必要性住院這句話沒錯,但是實務上作不到 因為矛盾會出現在醫生身上,當醫生或醫院因為DRGs限額而要病人轉自費的時候 自費住院就無法和必要性住院劃上等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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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我所知道的是 健保身分住的病房時間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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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會要求先結清費用 如要續住則轉自費 如不續住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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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 但無關身體是否康復....醫院不是慈善機構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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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據我所知 這塊的處理 跟必要或非必要並無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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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3:16, , 5F
健保新制要抑制浪費...但對病人來說似乎相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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