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問題] 醫生說健保額度已滿要我用自 …
※ 引述《baccat (M-幕後_講師路線)》之銘言:
: ※ 引述《elvies (對酒當歌)》之銘言:
: : 關於2這點是有爭議的,今天持健保卡進行的醫療(ex:住院)行為,本身
: : 就是以健保身分,若保險公司能將這段超過天數的自費住院用打折給付
: : 當然樂見,但如果仍然視做健保身分的住院(且醫師也說病人自己要住
: : ,是非必要性住院),那結果就跟台灣人壽的做法一樣了
: : 也就是科科了... 囧
: 不知道您是否瞭解醫院病房的差異
: 有分為自費病房 以及健保差額補費病房
: 自費病房 則非使用健保身分住院
: 健保差額補費病房 則是健保身分住院
這樣說會讓人混淆,簡單說就是:
1. 自費病房
A. 自費身份:付全額
B. 健保身份:補差額
2. 健保病房
A. 自費身份:付全額
B. 健保身份:健保補助,僅需付自付額
醫院並沒有什麼「健保差額補費病房」
: 倘若只是轉自費住院 如L大的論述
: 是不會發生不理賠的情況 只會打折理賠(未以健保身分住院)
不是,要根據條款,可能全賠、全部賠和打折理賠,我稍微查一下似乎這三種都有
總之就是要看保單條款怎麼規定「非健保身份住院」
: : 問題是DRG超過住院天數,醫院要病人自費住院,就算病人真的屬於必要住院,
: : 醫生被保險公司來查時,還是可能婊病人說病人自己想要多住院的,這難道不
: : 會牽扯到保險公司認定是否必要性住院的問題嗎?(此時怎麼切割?????)
: 這部分有病歷摘要可以查詢
: 情況嚴重又不是自己說的算...
病例摘要同b大所說,不會明言「必要住院」或是「非必要住院」
是否必要住院健保局有判斷準則沒錯,但這些準則不會寫在病例或診斷書一一條列
所以才會引發爭議,因為這些不寫,而病例摘要上的文字病人和保險公司一定作不同解讀
例如這句話:骨折術後,觀察有無併發症
病人會認為觀察就是要住院觀察,總不是自己在家裡請汪汪或喵喵觀察,所以必須住院
但是保險公司則會認為這就是觀察,沒有醫療行為,是非必要性住院
: : 現在問題是多住院,這幾天的住院到底保險公司要認定成客戶自己想住還是
: : 醫生認為一定要住?? 這才是癥結
: : 科科
: 病例為主 而且轉自費並不代表就是非必要性住院
: 健保也有相關規範
b大可以問問醫院如果是必要性住院為什麼還要病人轉自費?
轉自費並不代表就是非必要性住院這句話沒錯,但是實務上作不到
因為矛盾會出現在醫生身上,當醫生或醫院因為DRGs限額而要病人轉自費的時候
自費住院就無法和必要性住院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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