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無法化解的歧異」而分手

看板CATCH作者 (Shaider)時間15年前 (2011/02/18 14:32),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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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都突破三十大關 到底該怎麼交往 該怎麼走下去 基本上是追求前就得想清楚的 不是可以因為交往前就知道的障礙而成為分手的藉口 這點我同 K大的說法 你太自私了 不過我還得再加一句 你太幼稚了 幼稚到浪費彼此那麼長一段時間 有多少資本 未來該怎麼渡過後半生 這是成年人一開始就得想到的 除非伴侶會漏財還是會偷人 要不然你是一個人得擔起來的 不管伴侶到底存不存在 做為男人 你的肩膀咧 而不是膩了 就自私的 就幼稚的說些莫名其妙的牢騷 說真的 你別在害她了 分手離開應該算是不錯的選擇 等你確實長大後 再去選擇適合你的對象吧 而不是又像這次一樣的玩小朋友的家家酒 不莊重的求婚導致分手 我只能說真的是家家酒 -- ※ 編輯: Shaider 來自: 114.41.118.191 (02/18 14:36)

02/18 14:39, , 1F
又是一個過份的批評..
02/18 14:39, 1F

02/18 14:40, , 2F
事前沒想清楚就追 就是最大的一個錯誤
02/18 14:40, 2F

02/18 15:35, , 3F
推薦這篇文章
02/18 15:35, 3F

02/18 15:47, , 4F
推這篇,真得很幼稚,愛開玩笑又愛哭腰
02/18 15:4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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