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市蚊子公車交通亂 盼改善
南台資傳這篇新聞點出了許多的問題,
裡面記者與民眾的意見也都是公車沒有什麼人使用的原因。
另外民眾通勤會以機車為主其實也不過就是理性的選擇而已,
誠如fuso320大在 #1Em2PTPH (Bus) 所談到的,幾乎每個人都擁有機車,
既然有車當然就要善加利用,而就「外部成本」來看,
選擇公車來移動,幾乎都要比機車花上三倍以上的時間(等+乘車時間vs騎乘時間)
以及更多的金錢(18元車錢vs一點點的油錢),除了多走路之外,
更要忍受公車的誤點以及其他不確定性,
這樣看來會選擇公車的除非家裡沒車或者有其他因素,不然其實是傻瓜(在下就是傻瓜)。
另外機車在台南可說是「變形金剛」,它的路權可以隨時因使用者的需要而改變,
趕時間時可以跨越中線或逆向行駛,另外在路口也可變為自行車路權,
使用「台南特色的兩段式左轉」
(紅燈時先利用斑馬線橫越到路口左側,綠燈時由斑馬線穿越橫向道路後左轉),
要找停車位時則可化身為行人,直接騎上人行道高速行駛,
停車位難找?根本不會有這個問題,在這個連汽車都可以直接停在外車道以及
路口的國度,想去哪裡就直接停那裡就好了;交通警察?台南沒有這個東西,
這點就算在最繁忙的台南火車站附近也大部分適用。
(不過在下這個傻子曾經有過在台南車站附近找自行車停車位找15分鐘的經驗,
沒辦法台南人都很聰明,只有我是笨蛋)。
綜上來說,在台南不要說搭公車是傻瓜了,就算開車可能也會被別人說自找麻煩,
畢竟汽車可沒辦法逆向行駛、開上人行道、或者進行台南特色兩段式左轉啊~
另外最後面王定宇議員說的也很對,一定是公車自身改善要盡量一步到位,
然後忍受過一段沒什麼人搭車的宣傳期後,運量才可能大幅上升,
我想這也是台南市府很想擁有一家「耐操」的公營客運的原因吧,
畢竟人家高雄、興南、新營客運可不可能讓你這樣搞,
看到常常有基隆人抱怨市公車是公營的公車處很沒效率,
既然基隆人那麼討厭公車處的話,那就把基隆市公車處裁撤,
然後改敘來當台南市公車處吧(嘆),別人嫌棄的屎我們台南人可是當寶呢(再嘆)
--
台南市公車(Kbus) 海東國小 3 竹篙厝 一段票收費,歡迎使用 高捷一卡通!
○●●●●●=●●●●●●R●●●●●●●●●●○ 頭班車 末班車 班 距
海安安南理協鹽文文菱赤民台火東東龍衛東文崇市大德竹 海06:00 海21:15平 尖峰20分
東南南海想成水元賢洲崁族南車門門山生區化德立智高篙 海20:40日 離峰40分
國國公尾社社溪寮國宮樓路醫站圓城寺局公中路醫里國厝 竹06:00 竹21.20
小中所 區區 中 院 環 所心口院 小 時刻表:http://ppt.cc/;Xw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04.102
推
01/09 20:59, , 1F
01/09 20:59, 1F
高雄應該沒有台南特色的兩段式左轉吧?(笑)另外高雄的人行道汽車就開的上去了(誤)
※ 編輯: eastwing 來自: 218.165.104.102 (01/09 21:05)
→
01/09 21:26, , 2F
01/09 21:26, 2F
→
01/09 21:27, , 3F
01/09 21:27, 3F
推
01/09 21:34, , 4F
01/09 21:34, 4F
推
01/09 21:49, , 5F
01/09 21:49, 5F
→
01/09 21:53, , 6F
01/09 21:53, 6F
推
01/09 22:06, , 7F
01/09 22:06, 7F
推
01/09 22:48, , 8F
01/09 22:48, 8F
推
01/09 22:51, , 9F
01/09 22:51, 9F
→
01/09 23:08, , 10F
01/09 23:08, 10F
→
01/09 23:09, , 11F
01/09 23:09, 11F
→
01/09 23:09, , 12F
01/09 23:09, 12F
→
01/09 23:10, , 13F
01/09 23:10, 13F
推
01/09 23:14, , 14F
01/09 23:14, 14F
→
01/09 23:14, , 15F
01/09 23:14, 15F
→
01/09 23:16, , 16F
01/09 23:16, 16F
→
01/09 23:17, , 17F
01/09 23:17, 17F
→
01/09 23:44, , 18F
01/09 23:44, 18F
→
01/09 23:45, , 19F
01/09 23:45, 19F
推
01/10 00:46, , 20F
01/10 00:46, 20F
→
01/10 00:47, , 21F
01/10 00:47, 21F
→
01/10 00:47, , 22F
01/10 00:47, 22F
→
01/10 00:48, , 23F
01/10 00:48, 23F
→
01/10 00:49, , 24F
01/10 00:49, 24F
→
01/10 00:51, , 25F
01/10 00:51, 25F
推
01/10 06:02, , 26F
01/10 06:02, 26F
→
01/10 10:07, , 27F
01/10 10:07, 27F
推
01/11 10:55, , 28F
01/11 10:55, 28F
→
01/11 10:56, , 29F
01/11 10:56,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