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末班車早發 還在逛夜市逢甲站收班
不好意思, 年初二我們是坐上這班公車, 全車客滿
台中市的公車路網規劃並不是很完善
養成市民大家不是開車或騎機車
我也相信這位同學也不是有搭公車的習慣
在台北, 由於公車網規劃完善, 加上強有力的警察執法違規拖吊停車
養成市民上班或出門會選擇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我一天如果開車上班要花上好幾百元的停車費
所以我的車除了假日才會開出來, 現在甚至出差都搭台鐵高鐵國光號
我在看這篇報導:
1.台中市政府有沒有用心將逢甲夜市做都市特殊景點規劃(你可以仔細觀察他的交通問題)
2.針對您說之前有做車輛管制的部份, 那市政府再規劃這個部份有沒有思考到這些觀光客
或市民有沒有便利的交通工具可以返家. 有沒有做非常良好的宣導. 台北101的跨年煙火
秀很出名, 每年12月下旬就會透過報紙, 媒體宣導交通管制, 散場不搭捷運也有公車送到
各區的重要點, 自己再搭小黃回去
3.計程車的管理部份, 應該要有定點排班, 也要按照政府的規定再收費. 但是, 公車在假日
收班的時間(我指的是這個出名的觀光景點, 會讓不肖的計程車司機有機可趁, 變相收費
4. 這是題外話, 台中市的路很好玩, 圓形設計, 之前開車在文心路迷路, 還是可以繞回原點
但是公車路線是以台中火車站為一個集中轉運點, 由內到外的放射型, 逢甲商圈屬於外點
所以10點發車, 如果沒有趕上, 你到集中的轉運站可能要搭其他工具, 而一中間靠台中車站
外往內至少要30-40分鐘, 10:30 一個未滿18歲的學生還在外面你不覺得奇怪嗎?
我很欣賞這位提供數據的網友, 相信您的數學很強, 分析力也很強, 可是您可能沒有把一些
客觀, 環境因素及現實考慮進去~可能再加油吧,您會分析的更好
※ 引述《nick0605 (兩津勘吉)》之銘言:
: 推 seazilicy:@_@ 我倒覺得用走的超遠 02/25 00:56
: 有些人會 有些人不會
: 不過以正常人角度不到2km腳程的 大部分會覺得還好
: 常走過的搞不好都可以把他當運動
: 重點是你要試著去走過
: → acergame5:還有個18路 干城離火車站那麼近也可以算 02/25 00:58
: 忘了還有18路 科科 阿囉哈sorry
: 推 a70103:就像你說的 您怎麼又知道實際數據如何? 02/25 01:05
: → a70103:還是您有做過相關的研究? 02/25 01:05
: 這個東西根本不用什麼數據
: 有去做過統計調查分析的人都知道
: 台中市公車族絕大部分是學生及老殘
: 一般上班族 跟南部一樣 多利用汽機車通勤
: 像之前市府為了紓解外地遊客車潮湧進逢甲週遭
: 還闢駛免費接駁車 結果市府美意 外地遊客卻不領情
: 這個失敗的前車之鑑還在眼前 現在又想搞公車延後收班
: 連可行性都捨不得去評估
: 在台中 晚上10點時段之後 公車使用率最高的商圈在哪?
: 不是在逢甲商圈 而是在一中
: 雖然這裡的人潮不亞於逢甲 觀光客也不輸逢甲
: 但人家有大半的人潮都是[補習班下課返家的學生潮 還有百貨公司櫃姐潮]
: 撘公車的人當然多 單純去逛一中街的反觀不太會去利用公車運輸系統
: 反觀逢甲只有一條夜市 沒什補習班 就算附近的高中職晚自習下課
: 早在九點多就溜走了 學校之後也會關大門 附近也沒百貨公司更別提櫃姐
: 而大學生多半住校或是在附近租屋 而且多有機車代步 更不會利用到公車
: 另外的公車主要客源 老人&殘障人士 早就在家呼呼大睡
: 你公車沒有這兩大客源主力作衣食父母 而觀光客也不大會利用公車
: 那你延後收班是來開心酸載蚊子的嗎
: 推 seazilicy:我認為運量和需求是做的出來的..要1.多方配套2.時間培養 02/25 01:25
: 沒錯 多方配套 時間培養
: 但我覺得還是要搞清楚 [對象是誰]
: 否則一直作白工下去 一點效果也沒有
: 要用公車系統去接駁逛夜市遊客
: 不是說配套做不到 重點是你敢不敢作
: [每個晚上7點過後福星路各路口封街車流管制 僅限接駁車 市公車 計程車進入]
: 我保證效果絕對看的出來 但是先想想看 誰會第一個跳出來反彈
: 推 kutkin:我覺得你不要用自己的習慣去想一般人 02/25 07:04
: → kutkin:我個人也是可以走1~2公里去搭車 但一般人不會想這樣 02/25 07:05
: 很納悶 若換個角度想
: 如果往前多走個一兩公里
: 可以搭到公車前往火車站 或是在朝馬搭國道客運
: 也不會被計程車海噱 為了避免逛完夜市沒公車可搭而犧牲一點點的體力
: 這麼簡單的事情 為什麼要這麼吝嗇自己的腳力
: 更何況這種行為也可以讓自己的行程更為彈性
: 想要幾點去搭客運就幾點出發 不必為了配合市公車末班車時間
: 影響自己的行程規劃 就算你想要待到夜市兩三點收攤也不怕
: 就像今年北部跨年 為了避開忠孝復興站 市府站人潮擁擠
: 有一大群人從文湖線六張犁站出站沿基隆路走到跨年晚會現場
: 路程絕對比這個還遠 他們都沒在哀了 這一兩公里是要哀什麼
: 更何逛 那個至善路 沒幾個路口紅綠燈 也沒有車水馬龍
: 走起來還心曠神宜暢通無阻 比那個基隆路好走很多
: 只要動線導引宣傳得當 一定會有人下海去試
: 難不成遊客到了逢甲夜市就變懶了 連路都捨不的走??
: → CORSA:逢甲有許多外地的遊客,朝馬離逢甲有多遠不一定每個人都知道 02/25 07:09
: → CORSA: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手持iPAD直接即時上網查地圖~ 02/25 07:10
: 這種東西根本不用啥PDA或什麼ipad
: 只要在重要路口路標加上導引箭頭
: [比方在至善路的路標下面加註~往朝馬,中港路,國道客運站 路程約多少~]
: 相信一般遊客只要不是文盲或是瞎子 都會知道所表達的是什麼
: 推 JJLi:走路15分鐘…不遠…do not agree… 02/25 07:38
: 這種事
: 見仁見智
: 或許在某些背包客眼裡:A PIECE OF CAKE!
: 連我這個在台中生活過的人都覺得不算啥
: 我可是某些人眼中[天龍國]的人
: 台中的在地人我想應該不輸[天龍國國民]的體力吧
: 噓 rw0226:就是因為公車不能配合逛夜市的時間,許多人才開車騎車 02/25 09:39
: → rw0226:我每次逛逢甲夜市都心驚膽跳的,深怕趕不上末班車回家 02/25 09:40
: → rw0226:但偏偏末班車的時間卻是華燈初上最熱鬧的時候 02/25 09:41
: 你說到重點了
: 公車當然不能配合逛夜市的時間
: 因為每個人待在逢甲夜市的時間並非一致
: 有些人很早就離開 有些人硬是要待到夜市收攤才肯走
: 如果要公車配合夜市營業時間調整末班車發車時間
: 那些兩三點才肯走的遊客 是不是也有公平的發聲權力 要求客運業者
: 將末班車延後到兩三點收班
: 是怎樣 司機及場站調度人員是不用休息哦
: 你說到為什麼去逛夜市的人寧願開車 騎機車也不願搭公車
: 就是因為這些私有運具可及性高 機動性超佳
: 也因為這樣他才能彈性決定自己的行車規劃
: 我想幾點離開就幾點離開
: 而且 夜市觀光人潮對於[選擇離開的時間落點]是非常分散的
: 並不像補習班的固定下課潮
: 往往集中在某一個時段一窩蜂的湧現
: 公車是大眾運輸 配合普羅大眾的生活作息時間
: 沒必要為了一個夜生活商圈區塊搞到自己累的跟狗一樣
: 更何況 使用者捧不捧場又還是個問題
: 最怕落到 拿熱臉去貼人家冷屁股 的窘境
: → rw0226:台北市林夜市有營業到午夜的捷運和一堆公車 02/25 09:41
: → rw0226:逢甲夜市就不能有晚一點的公車嗎? 02/25 09:42
: → rw0226:只要有公車,多多宣傳,就會有人搭的 02/25 09:42
: 我必須釐清你一個概念
: 基本上 台北市聯營公車 新北市市轄公車路線
: 只要不是[捷運接駁公車]的一般路線
: 若沒有開闢夜間公車班次
: 末班車收班標準多半落在22:00~22:30
: 跟台中市公車營運時間相差無幾
: 至於[捷運接駁公車]就不一樣
: 他們必須為了配合[捷運末班車進站 離站時間]
: 而將末班公車班次時間調整配合捷運收班
: 通常這種公車開到很晚 最晚回到總站有時都一兩點
: 但可以肯定的是 他們絕對不是為了士林夜市而存在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63.45
推
02/26 01:02, , 1F
02/26 01:02, 1F
→
02/26 01:02, , 2F
02/26 01:02, 2F
→
02/26 01:03, , 3F
02/26 01:03, 3F
→
02/26 01:03, , 4F
02/26 01:03, 4F
→
02/26 01:03, , 5F
02/26 01:03, 5F
→
02/26 01:03, , 6F
02/26 01:03, 6F
→
02/26 01:03, , 7F
02/26 01:03, 7F
→
02/26 01:04, , 8F
02/26 01:04, 8F
→
02/26 01:04, , 9F
02/26 01:04, 9F
→
02/26 01:05, , 10F
02/26 01:05, 10F
→
02/26 01:05, , 11F
02/26 01:05, 11F
→
02/26 01:07, , 12F
02/26 01:07, 12F
→
02/26 01:07, , 13F
02/26 01:07, 13F
→
02/26 01:08, , 14F
02/26 01:08, 14F
推
02/26 01:09, , 15F
02/26 01:09, 15F
→
02/26 01:11, , 16F
02/26 01:11, 16F
推
02/26 01:18, , 17F
02/26 01:18, 17F
→
02/26 01:19, , 18F
02/26 01:19, 18F
→
02/26 01:19, , 19F
02/26 01:19, 19F
推
02/26 01:24, , 20F
02/26 01:24, 20F
→
02/26 01:28, , 21F
02/26 01:28, 21F
→
02/26 01:28, , 22F
02/26 01:28, 22F
→
02/26 01:29, , 23F
02/26 01:29, 23F
→
02/26 01:32, , 24F
02/26 01:32, 24F
→
02/26 01:32, , 25F
02/26 01:32, 25F
→
02/26 01:33, , 26F
02/26 01:33, 26F
→
02/26 01:34, , 27F
02/26 01:34, 27F
推
02/26 01:37, , 28F
02/26 01:37, 28F
→
02/26 01:38, , 29F
02/26 01:38, 29F
→
02/26 01:39, , 30F
02/26 01:39, 30F
→
02/26 01:42, , 31F
02/26 01:42, 31F
→
02/26 01:42, , 32F
02/26 01:42, 32F
→
02/26 01:43, , 33F
02/26 01:43, 33F
→
02/26 01:44, , 34F
02/26 01:44, 34F
→
02/26 01:44, , 35F
02/26 01:44, 35F
推
02/26 01:54, , 36F
02/26 01:54, 36F
→
02/26 01:54, , 37F
02/26 01:54, 37F
推
02/26 01:57, , 38F
02/26 01:57, 38F
→
02/26 01:58, , 39F
02/26 01:58, 39F
→
02/26 01:59, , 40F
02/26 01:59, 40F
→
02/26 02:00, , 41F
02/26 02:00, 41F
→
02/26 02:09, , 42F
02/26 02:09, 42F
→
02/26 02:11, , 43F
02/26 02:11, 43F
→
02/26 02:12, , 44F
02/26 02:12, 44F
→
02/26 20:27, , 45F
02/26 20:27, 45F
→
02/26 22:20, , 46F
02/26 22:20, 46F
推
03/04 02:34, , 47F
03/04 02:34, 47F
→
03/04 02:34, , 48F
03/04 02:34, 4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