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安息日與主日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其實我不太清楚在新約當中哪幾卷書帶有強烈的新造概念。
: 以弗所書
: 約翰福音也有這樣的暗示,約翰福音開始的敘述方式,
: 幾乎可以公認是讓作者要聯想到創世記,但又很快切到「萬物是藉著他造的」
下次讀到這兩卷書的時候,會再留意看看。 :)
我原本問的意思,是想說有沒有從「希臘文」可以看出端倪的線索。
因為我自己讀經的時候,從中文字意倒沒有很強烈地看到兩者的區分。
: : 不過如果新約的主要傾向是要將救恩帶向新造的觀念來講,
: : 那麼我們似乎可以思考,原先的創造(亞當)與新造(基督),
: : 受造的人類是否有所不同。
: : 如果兩者並沒有不同,那麼這樣的「新造」似乎也不怎麼「新」,
: : 並沒有為人類帶來更多,與回復原本受造的樣式實質上是差不多的。
: : 如果「新造」的確是讓藉著基督得到救恩的人,更勝過原先受造的亞當
: : (不管在哪一個方面都可以),那是否隱喻著原先受造的亞當是不「完美」的。
: 我喜歡一個比喻
: 嬰兒、18歲的青年人、80歲的老年人
: 都是人,哪一個比較「完美」?
: 我覺得我們最好不要因為「受限」就覺得「不完美」
: 復活的人,受到的限制更少,或者說得著的恩典更多
: 但這與「完美」,我想是有些不同
嗯,我有點不曉得應該要怎樣將這個比喻應對到現在所討論的議題上面。
因為神原初在創造人類的時候,人類並不會「改變」。
神一開始創造的亞當與夏娃就已經是成年人,並且沒有任何跡象顯示,
他們會隨著時間變老。甚至也找不到他們會「進步」的根據,
因為人一切的需要在神的樂園當中都已經滿足了,
人唯一沒有得到的就是如神一般分辨善惡的能力。
(甚至當時的人們已經擁有永恆的生命,不需要追求生命樹的果子)
如果神原本造人就不打算讓人在某些本質或重要的內在特質上被改變,
而是創造出一個大致上靜態的人類典型,那麼就很難用嬰兒到老年人作比喻。
當然,如果這個比喻是要說明,人受造到犯罪,再得到救恩並回天家的整個過程,
就是嬰兒到老年的過程,是一整個創造的過程,那似乎是可以接受。
只不過那「犯罪」作為過程中的一個階段,是否是無可避免的?
人是否得要經歷過犯罪,才能完成整個創造的計劃呢?
另外,即使不使用「完美」這一個詞,但若復活的人相對原初受造的亞當,
擁有更少的限制或更多的恩典。是否也代表著當初的亞當,
並沒有得到神所預備一切的恩典,過著受限制的生活呢?
但這要怎麼和創世記當中那個看似一切甚好的創造描述互相融貫呢?
: : 因為我們可以在受造的人類當中找到一個更佳的典型,基督或基督徒。
: : 如果是這樣的話,會帶來以下的陳述。
: : 第一,我們會將創世紀當中對人的創造視為是不完美或不完整的,
: : 亦即神雖然看受造的人「甚好」,但卻仍不完美。
: : 神在第一次的創造當中即讓人們擁有某種程度的「缺陷」。
: 把缺陷改為限制,大概比較貼近聖經
: 聖經從來沒有說舊造是有缺陷的
: 把「完全」與「缺陷」做二元對立,是我們對於文字的使用法
: 聖經似乎不是這樣使用「完全」這個詞
也許詞用得不好。
所以你的意思是否是,不管有沒有這些限制,原初受造的亞當與後來的基督,
都是代表著完美的典型。只不過是由於兩者的經歷不同,以致於神用不同的恩典,
來滿足兩者不同的需要。前者並不需要救恩與對抗罪性的恩典,
但後者則因為世人曾經犯罪而有更多的愛與憐憫。
也許就像一般家庭長大的孩子,得到雙親完全的愛,但並不需要特別給予安全感。
但若是面對曾經受過家暴或失親的孩子,完全的愛還得付出比對一般孩子更多的安全感。
導因於兩者的經歷不同,因此被愛的方式也不同。但愛與恩典卻沒有多寡高下之分。
: : 第二,只有在經歷墮落與罪惡綑綁的人類,透過基督的救恩,
: : 再次與神連結時,原本受造時的「缺陷」才得以被彌補。
: : 例如因為犯過罪,所以體會罪的恐怖與可怕,因而更積極避免犯罪。
: 我想基督的救恩打算拯救的是整個世界
: : 第三,整個人類犯罪與救恩的歷史,才是神對人的創造歷程,
: : 創造並沒有在第六天完成,而是在基督的救恩後,
: : 甚至是基督最終的審判之後才完成,因為屆時的人才完美無缺。
: 新約談的是「神在基督裡的(新)創造」
: 舊造已經「完成」,但神仍進行其他工作
: 所以耶穌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或許具體一點來問這個問題,應該是這樣的。
1. 新造與舊造的完成狀態是否相仿?
1-1 若不相仿,何者更合神的心意?
1-1-1 若舊造較合神的心意,那為何新造無法回復到舊造的狀態?
1-1-2 若新造較合神的心意,神為何不能一開始就創造成新造的狀態?
1-2 若相仿,那新造是否實際上是一種復元的動作,畢竟兩者並無大差異?
則「神在基督裡的創造」,也可指這個復元的動作,畢竟人受罪的影響,
已經不是「修補」可以復元,而是必須再經過「創造」的過程,
來回到原初的樣式。但原本的創造有基督的參與,因此再一次的創造,
也必須有基督的參與。只不過這樣的創造只是讓人回到原本的樣式。
如果是這樣「再創造」可能會比「新創造」更精確,
畢竟所謂的「新」只是「再一次」,相比的是犯罪的舊人,
而不是一開始沒有罪的亞當。
: : 第四,以上三點的推論將與創世記衝突。因為創世記明言神在第七天已安息,
: : 「完成創世的工」,但上面的論述卻認為創造的工作並未完成。
: : 另外,神若非得透過人類犯罪又被救贖的過程才能創造完美的人類,
: : 是否也代表直接在時間內一次創造完美的人類是無法達成的?
: : 這可能會影響到神的全能屬性。
: : 我個人是覺得這些議題還滿有趣的,只是還沒想得很清楚。
: 恩,還是先看看書吧
: 通常重大議題,早就已經被討論過了……
: 除非是近年(最近五十年)因為抄本的緣故導致「字詞」的歧異而產生的議題
: 例如加拉太書2:16「因信耶穌基督」,或者翻為「因耶穌基督的信」較妥
: 而這兩種翻譯法,導致的差異還滿大的
這是個重大議題嗎? 有沒有推薦的書目呢?
基本上我是認為這些問題答案不論是如何,對救恩和基要真理都沒有什麼大影響,
單純只是在思辨上的一些趣味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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