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約砲v.s.買春 哪個比較嚴重已刪文

看板Boy-Girl作者 (宅妹)時間3年前 (2020/07/30 14:05), 3年前編輯推噓-6(71333)
留言53則, 1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30 (看更多)
並不是污名化性行為,她明明只是污名化買春而已 妳擴大偏頗解釋了 從道德層面來看,我也是不支持約炮或買春 從合法角度來看,買春目前更是違法的 而法律其實是反應社會整體普遍的價值觀 如果覺得法律不合理,那也請爭取或等到合法再做 所以不要什麼都推給性需求,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需求 但人類不是禽獸,大部分人會思考,遵從社會規範,會守法(不然要法律幹嘛?) 會買春的人,我個人覺得跟某呼麻男星一樣 說國外都合法,說大麻多棒棒,自己都沒錯 啊就是不合道德,就是違法了嘛! 約炮至少沒違法 但如果是要挑另一半,道德層面我絕對都是無法接受的 ※ 引述《anabanana (香蕉那那)》之銘言: : ※ 引述《ameiamei412 (jingmei140)》之銘言: : : 先說我是女生,兩個我都不能接受,在明知或可得而知的情況下不會選擇做過這些行 : 的 : 我也是女的,兩個我不但都能接受,還覺得是該被世俗化、不該被譴責的行為。另外、 : 往前,我也不覺得對方有義務告知過往的情事,交往前的他/她,是另一個人,不是你 : 交往的對象。 : 不能接受的只有在感情之間,在未經你認可的狀態下來從事這些行為。 : : 男生當另一半,如果非要比較,買春比較嚴重,但這也只是我個人的看法,不代表所 : 女 : : 性,合先敘明。 : : 其實男生都搞錯了,重點根本不在安不安全合不合法,不是不重要,而是這兩者只是 : 撐 : : 我價值觀的附隨品,大部分女生都是先愛後性,而有些男生卻可以先性後愛, : 這是以妳自己的觀點來全概大多數的女性,這也讓較有性慾的女性覺得自己不正常,不 : 捍衛自己的慾望,因為害羞,覺得自己很蕩,而不敢尋求正確健康的資訊。當然你可以 : 麼說,但請別涵蓋「大部分女性」,畢竟大部分女性就算有性慾、能性愛分離也不敢說 : 來。 : 甚或性只是 : : 生理需求,無關情愛,所以在我的立場來看: : : 一個男人要花錢跟一個素昧平生的女人發生性器結合的行為是一件很讓人不能理解亦 : 法 : : 苟同的事,反之,一個女人單純只為了錢,一手取錢一手交鮑銀貨兩訖的行為,也讓 : 很 : : 噁心。 : 兩方面都是各取所需罷了,當然你可以覺得噁心,這屬於你思想、言論自由。但你的思 : 是否也是來自一直以來所受到的觀念和教育?那你有質疑過這些「觀念」過嗎? : 若你未曾質疑過這些觀念,那說出來這些事單純就像說出「粉紅色事最漂亮的顏色」這 : 言論一樣, 只是你自己本身的擇偶偏好罷了。 : : 買春跟約炮除了錢之外看似相似,可是本質上卻不同,不想花錢帶著屠龍刀兩眼一閉 : 以 : : last dance的龍騎士姑且不論,約炮更看重雙方的個人條件,你不花錢就能讓對方雙 : 打 : 這不一定,有時只是不想花時間經營任何短暫關係短暫,人生有時真的很累很累,累到 : 不下去,能用小錢解決的事情不好嗎? : : 開/就能硬,也算是你有本事,大家物盡其用,但買春講直接一點,就是魯蛇,別說 : 麼 : : 麻煩、免錢比較貴、買春會帶套更安全(不帶套你敢上我也是佩服),其實就是你條 : 不 : : 好。 : 沒什麼條件好不好的,如果買春這樣事能讓主觀條件不好的人得到慾望解放,那有什麼 : 好呢? : 當有更多人批評、污名化「無愛的性」這個行為,戴套、安全性行為的知識和討論就更 : 被地下化,更沒有人敢碰這個議題,那更會嚷人類整體陷入健康風險。 : : *但真的條件不好,一輩子都可能看不到他人裸體的那種,就去約或買吧,不用在乎 : 人 : : 看法,別人的看法也不重要,人生苦短。 : : 最後想跟那群明明有選擇卻買過春約過炮每次有這類文章就跳腳且致力於把這些行為 : 理 : : 化的人說: : : 去吧 : 我沒買過春,也沒約過炮。不一定要把跟你不同意見的人當成是惱羞成怒的方式來證明 : 的論點,也不需要把你狹隘的觀點合理化。 : 沒傷害到人的前提下,何必有那麼多的約束? : : 但癢歸癢做人要誠實 : : 不要又要止癢又要騙人家好男孩/好女孩 : 要人誠實,又要slut-shamming 人,這真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09.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96089158.A.F1F.html ※ 編輯: candy7777 (1.200.209.140 臺灣), 07/30/2020 14:07:56 AssinsCreed: 先不管妳的道德標準,請問妳對出國合法嫖妓的看法? 07/30 14:09 請問你對出國呼麻的看法? AssinsCreed: 例如阿姆斯特丹吸大麻合法,下次去我會想嘗試看看 07/30 14:13 AssinsCreed: 反正吸菸跟喝酒更傷身體 07/30 14:14 合法的地方你要做合法的行為沒人能管 但因為我處的地方法律不允許,同等的這裡的普遍道德價值也覺得不妥 我只是會單純的不會想要跟出國呼麻跟買春的人往來而已 就如同你覺得吸引喝酒傷身,也是屬於個人道德價值的一部分 我覺得買春就道德低落且違法~

07/30 14:15, 3年前 , 1F
這是一個奇怪的思考 站在法規角度強行別人就範
07/30 14:15, 1F

07/30 14:16, 3年前 , 2F
不過 娼妓文化在人類社會中就一直存在 也不可能消滅
07/30 14:16, 2F

07/30 14:16, 3年前 , 3F
這種法規是可笑的 還不如加強身體健康控管和檢查機制
07/30 14:16, 3F
殺人放火也一直存在,也不可能消滅 殺人犯法的法規也很可笑嗎? 法規本來就是強行要大家遵守的,不然法規是用來?

07/30 14:20, 3年前 , 4F
妳這是站在權力結構 和高權統治的思考腦
07/30 14:20, 4F

07/30 14:20, 3年前 , 5F
你要不要左轉去Law版
07/30 14:20, 5F
好,那從道德層面 我也就是覺得買春跟嫖妓的人道德低落 應該也是很多人跟我一樣想法 否則哪來這麼多討論?

07/30 14:22, 3年前 , 6F
拿嫖娼和殺人放火類比,請問這之間的相同之處在哪?
07/30 14:22, 6F
相同之處在於明知道違法卻為之

07/30 14:22, 3年前 , 7F
這邊討論的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一種社會行為和現象
07/30 14:22, 7F

07/30 14:22, 3年前 , 8F
然後妳跟大家講說 不行 這種行為違法不能存在
07/30 14:22, 8F

07/30 14:22, 3年前 , 9F
你認為包養算是性交易嗎?跟買春有什麼差異?
07/30 14:22, 9F
我覺得是一樣的啊 都是性交易

07/30 14:22, 3年前 , 10F
沒道理、不符合時宜的法律難道不該重新審視嗎?
07/30 14:22, 10F
該!完全同意! 但現在還是違法,就還不能做 如果你覺得某個路口的待轉不合理 請先去申訴,合規後直接左轉 否則請按照規範待轉 不然大多數人幹嘛傻傻的都守法

07/30 14:23, 3年前 , 11F
但它確實存在 那這樣的討論沒有交集呀 因為妳直接句點
07/30 14:23, 11F

07/30 14:24, 3年前 , 12F
你標準錯亂阿
07/30 14:24, 12F

07/30 14:24, 3年前 , 13F
包包換鮑鮑、斗內跟乾爹開房間...這些又跟買春有什麼差
07/30 14:24, 13F

07/30 14:24, 3年前 , 14F
異?
07/30 14:24, 14F
性只要跟金錢有關都是違法,至少目前還是 至於包包換鮑鮑跟約炮一樣 也許不算違法,但道德觀感上對我而言一樣都是很差

07/30 14:27, 3年前 , 15F
既然你都覺得該重新審視這條法律了,那有這些討論來喚
07/30 14:27, 15F

07/30 14:27, 3年前 , 16F
起政府的重視不是更好嗎?
07/30 14:27, 16F
我的道德感不覺得他應該被合法啊 你的道德標準如果覺得應該合法就去爭取 我完全支持與尊重 但我還是會看不起那些嫖妓的人而已 就如同抽煙合法,你要抽煙我無話可說 我只是不會跟那些人來往而已

07/30 14:27, 3年前 , 17F
anabanana剛好說了我要說的話,人家問妳嫖妓跟殺人
07/30 14:27, 17F

07/30 14:27, 3年前 , 18F
差別在哪裡所以不能合法化,妳還在講違法不違法
07/30 14:27, 18F

07/30 14:28, 3年前 , 19F
這不是鬼打牆是什麼?
07/30 14:28, 19F
殺人要不要償命也是因為時代變遷而法律修改 古時候員外殺死下人會被處死嗎? 是因為現在社會觀普遍認為殺人要償命所以有這些法條 所以是一樣的,現在性交易不合法是反應現在社會道德普遍不能接受性交易的事實

07/30 14:40, 3年前 , 20F
你認為該立法禁止約砲嗎?另外試問性交易對社會的負面影
07/30 14:40, 20F
我不覺得需要立法禁止 你想爭取合法性交易我也覺得支持 只是現在不合法

07/30 14:40, 3年前 , 21F
響?
07/30 14:40, 21F

07/30 14:43, 3年前 , 22F
法律好棒棒是吧?香港國安法
07/30 14:43, 22F

07/30 14:44, 3年前 , 23F
性交易已經合法 是各縣市政府行政怠惰不設性專區
07/30 14:44, 23F

07/30 14:44, 3年前 , 24F
請不要混為一談 是政府的錯 跟人民無關
07/30 14:44, 24F

07/30 14:46, 3年前 , 25F
這就跟立法院立一條法律民國987年1/1日全國人民都
07/30 14:46, 25F

07/30 14:46, 3年前 , 26F
可以領到一億元一樣 有什麼意義
07/30 14:46, 26F
我是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政府怠惰不設置專區 我猜應該是主流道德意識還是不支持性交易 會像現在板上討論一樣爭議還是非常多 所以至今仍沒有推行 我再說一次,我非常支持你去推廣性交易合法化 但現在還是不合法,合法化前應該守法 而且從道德角度來看,即使未來合法我也還是覺得買春,約炮或包養很低等

07/30 14:50, 3年前 , 27F
一隻雞跟一隻鴨 兩個收費一樣打一砲淨收益為0,這算交
07/30 14:50, 27F

07/30 14:50, 3年前 , 28F
易還是約砲 求解
07/30 14:50, 28F
性扯上金錢應該就是性交易喔 但我也不確定,你可以問問法官~~

07/30 14:56, 3年前 , 29F
道德魔人出現摟XD
07/30 14:56, 29F
我就是道德魔人怎麼了嗎XD 我就是討厭抽煙的人 就是看不起買春約炮的人 這是我個人的價值觀,我只是想回應之前一篇講的 沒有人要污名化性行為 充其量只是想污名化買春跟約炮而已

07/30 15:01, 3年前 , 30F
台灣性交易合法,只是需要在性交易專區
07/30 15:01, 30F

07/30 15:01, 3年前 , 31F
目前沒有設立專區是因為會打壓到房價,誰都不想接
07/30 15:01, 31F
感謝說明,真的合法欸 不過為什麼設立專區會打壓房價? 因為大家都看不起啊

07/30 15:42, 3年前 , 32F
可是其實合法欸,只是要在特定的區域內,也就俗稱的性
07/30 15:42, 32F

07/30 15:42, 3年前 , 33F
專區,只是目前沒有縣市首長敢設立
07/30 15:42, 33F

07/30 15:52, 3年前 , 34F
買個春就可以過濾掉妳這種人,划算!
07/30 15:52, 34F
原來你會買春 誰被過濾還不知道呢

07/30 15:52, 3年前 , 35F
我還是覺得妳可以到阿姆斯特丹看看,台灣思想太落後
07/30 15:52, 35F

07/30 15:52, 3年前 , 36F
紅燈區就在皇宮旁邊呢
07/30 15:52, 36F

07/30 15:58, 3年前 , 37F
思想落後的井底之蛙可憐可憐的
07/30 15:58, 37F
我就道德魔人,如果你行為合法我一切尊重 只是單純看不起你而已,就像我看不起抽煙的人一樣 不要被看不起就難過 至於說國外比較先進的,國外很多地方大麻也合法 你也可以鼓吹台灣大麻合法,我尊重 但沒合法前勿在台灣這樣做 且即使合法了我還是看不起呼麻的人

07/30 16:44, 3年前 , 38F
如果合法妳還是看不起,一開始扯合不合法是自打臉?
07/30 16:44, 38F
邏輯還好嗎?我一開始就說 道德面我不接受 法律面目前沒專區基本上難合法 所以我說即使合法我還是道德上不接受有錯嗎XD 這就是個人價值觀而已啦 你不用跟我戰 即使國外合法,大家會覺得去嫖妓是高尚的嗎? 還是妓女有因為合法就是個不被人看不起的職業了 國內目前應該也差不多 如果大家都不會看不起嫖妓的行為 應該要像分享出國一樣曬在FB啊

07/30 16:56, 3年前 , 39F
是妳說約砲至少沒違法,我才問妳嫖妓合法地的問題
07/30 16:56, 39F

07/30 16:56, 3年前 , 40F
也是妳反問我大麻怎樣怎樣,用問題回答問題
07/30 16:56, 40F

07/30 16:57, 3年前 , 41F
所以只要嫖妓合法,那跟約泡就沒有優劣之分
07/30 16:57, 41F
我沒有說約炮跟嫖妓有優劣之分 你邏輯還好嗎? 我說我道德上都不能接受 都噁 只是嫖妓目前還違法

07/30 16:57, 3年前 , 42F
因為也沒人有約砲完跟砲友拍照曬在IG上啊
07/30 16:57, 42F

07/30 17:30, 3年前 , 43F
看來你也是支持惡法亦法 法官造法的信徒 可以 這
07/30 17:30, 43F
因為世界上沒有完美的規範 每個人想法都不同 總是需要最大公約數 不知道哪個地方沒有法律呢

07/30 17:30, 3年前 , 44F
很法律系
07/30 17:30, 44F

07/30 17:34, 3年前 , 45F
大家沒有看不起啊 林森北路的新建案你買的起嗎
07/30 17:34, 45F

07/30 17:34, 3年前 , 46F
笑~
07/30 17:34, 46F
笑死 我還真買的起 但不屑買而已

07/30 18:11, 3年前 , 47F
你乾脆說只有法定夫妻交配是合法的就好了
07/30 18:11, 47F
我沒這麼說 不合法的只有金錢性交易 我也沒說約炮違法 ※ 編輯: candy7777 (1.200.209.140 臺灣), 07/30/2020 19:12:40

07/30 20:16, 3年前 , 48F
政府擺爛不想管被說成是社會共識 真是甩鍋的好藉口 通姦
07/30 20:16, 48F

07/30 20:16, 3年前 , 49F
除罪 同性結婚 廢死 要不是行政怠惰哪需要浪費這麼多年的
07/30 20:16, 49F

07/30 20:16, 3年前 , 50F
時間
07/30 20:16, 50F

07/30 20:52, 3年前 , 51F
笑死 看你發文紀錄 師大圖文7年能賺到5000萬?
07/30 20:52, 51F

07/30 20:54, 3年前 , 52F
其他更魯的文就不說了 真的笑死 不要說你帳號買的喔
07/30 20:54, 52F

07/30 21:33, 3年前 , 53F
先幫妳補血,買春&嫖蟲會來噓
07/30 21:33, 53F
文章代碼(AID): #1V8cD6yV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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