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友付房貸女友付管理費水電這樣公平嗎?

看板Boy-Girl作者 (等差級數飯幫忙打掃房間N)時間4年前 (2019/11/08 15:58), 編輯推噓-1(011)
留言2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7/29 (看更多)
※ 引述 《a0913 (沒救的貓奴)》 之銘言: :   : 這種情況 其實討論到爛了 :   : 男方 :   : 婚前購買登記於男方名下 婚後持續還房貸每月數萬 :   : 女方 :   : 婚前 付每個月四千 管理費+水電一半? :   : 婚後 男方"多數"會說房貸我都揹了 生活開銷女方幫忙負責 :   : 雙方 :   : 若離婚 雙方存款都不多的情況下 房子還是在男方名下 女方的金錢負擔平日開銷 看到太多這個「女方負擔平時開銷很吃虧」的謬論 忍不住回文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 不管女方有沒有結婚,她都要付平日開銷! 假設女生不結婚,她要付的是:自己的生活費+水電費+房租 假設結婚後,女方要負擔的是:雙方大部分的生活費+水電費 首先就賺房租-(一人生活費+水電費) 還有隱藏的好處:女方原本住不起的房子 所以離婚女生損失了什麼? 事實上跟結婚前相比並沒有損失,還可能多一筆存款不是嗎? : : 這男方賺到翻掉 閨秘有意見超級"正常" :   : 因為我最近身邊就有這種案例 :   : 男女方都公務員(收入相當) 認識交往半年後 確定要結婚就買了一間預售屋 :   : 男方家庭出頭期款 女方家庭狀況也不差 :   : 但不願意給女方付錢 因為還沒結婚 :   : 女方說 婚後每個月給一萬家用 要付房貸也可以 其餘金額一樣AA制 :   : 但不需要任何持份 :   : 我男生聽到都覺得 真傻 女方也不是條件不好 還沒30歲呢 :   : 但 畢竟是外人 只能講講 :   : 畢竟不是當事人只要夫妻雙方溝通的好就好 :   : 現在離婚率太高了 任何事情都講好比較實在 :   :   :   我是同意乾脆男方把房子租出去 直接拿租金繳房貸 跟女方一起租屋或買房啦 房貸AA 家用生活費AA 產權平分 啊這樣還住不住的起2000萬的房子我就不知道了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2.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73199900.A.A93.html

11/08 16:41, 4年前 , 1F
把兩千萬房子租出去,不知道你反串還是怎樣
11/08 16:41, 1F

11/08 17:09, 4年前 , 2F
單身時的房租跟婚後的生活費無法比...有小孩差更多
11/08 17:0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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