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了冬遊補助吵鬧

看板Boy-Girl作者 (嘻嘻)時間4年前 (2019/09/20 15:1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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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談邏輯, 第一段強調「不是很恩愛」超沒必要, 恩不恩愛也改變不了該付錢的事實, 還是恩愛的情侶,男生就活該被凹? 再來最後一段, 「男生責罵女生詐騙、詐欺」也是非常沒必要, 不管男生罵了什麼也改變不了該付錢的事實, 還是因為男生罵了女生詐騙、詐欺就活該被凹? 這篇文真的是討拍範例, 內文這兩段根本是不必要的陳述, 但是少了這些陳述討拍就很難成功, 因為要加這兩段才能引導讓人覺得男生很過分, 所以女生不用付錢合情合理。 毀約就毀約, 哪來這麼多理由和藉口? ※ 引述《p7746kimo (keroppi)》之銘言: : 請問一對不是很恩愛的男女朋友,利用政府冬遊補助出遊,二個人的名額分別打算用在 : 蘭(用男生的名字申請)跟花蓮(用女生)旅遊,宜蘭住了,房間2000元是男女各出一半, : 助一千,二人也各拿一半500元走 : 後來女生覺得花蓮旅遊不好玩,希望改蘭嶼,還可以多拿離島補助,但男生不願意去, : 生就想說自己去或跟朋友去蘭嶼,然後男生就非常不爽,覺得女生騙了他的補助,認為 : 蘭補助的那一千應該全歸男生領,也就是說宜蘭那晚二千房錢男生出0元,女生出1000 : ,男生不斷責罵她,說她欺騙、詐欺、沒拿回五百不罷休,請問男生主張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16.196.5 (澳大利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68963429.A.2B0.html

09/20 15:32, 4年前 , 1F
很恩愛的話為了500塊吵架就比較奇怪了
09/20 15:3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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