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不限原球團

看板Baseball作者 (黑魔導)時間3年前 (2020/11/20 10:2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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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FA制度是為了讓球員能追求更好的待遇,轉隊與否不是最重要的。 如果真的想要看到球員流動多一點,應該是讓球員交易更活絡一點。 不過從CPBL球隊數量稀少,每年各隊對戰次數頻繁看來, 如同資敵的球員交易自然就很少。NPB兩聯盟彼此對戰次數少, MLB跨聯盟比賽也不多,跟不同聯盟或不同分區的球隊交易的情況就比較多。 這次FA制度造成的問題,主要是CPBL規章寫得不明確造成的。 雖然明訂每隊只能簽2位FA球員,但沒有寫「原球隊簽回原所屬球員除外」, 或是「只能簽2位原屬本聯盟其他球隊的FA球員」,變成又在滾動式調整, 也讓HIHI不費吹灰之力就又找到可以做影片的素材。 至於補償制度,NPB和KBO都有補償制度,連合約制度完整的MLB也有, 所以我覺得補償制度還好。另外,NPB與MLB都有FA球員簽約人數限制, 只有KBO沒有限制。不過KBO的一軍年資要滿9年,以及年薪3倍的轉隊費, 或是年薪2倍+1位18人名單外的球員的補償,都是相對比較嚴苛的。 一軍年資只是FA最基本的門檻而已,不代表年資到的選手就一定要提FA, 也不代表選手提FA然後轉隊才是成功的FA。 2013年開放應屆高中畢業生打職棒之後,未來應該會更多球員行使FA。 尤其像陳子豪、廖健富、江坤宇、林靖凱(個人還看好岳政華), 這種沒有在二軍待太久就上到一軍的,到可以行使FA的時候, 搞不好都還不到30歲。或是大學畢業立刻加盟成為即戰力的球員如蘇智傑、 林安可,如果持續健康穩定出賽,差不多就是30歲左右可以提FA。當然啦, 可以提FA跟要不要提FA是兩回事,年資到了也可能因為諸多原因選擇不行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99.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05839147.A.511.html

11/20 10:29, 3年前 , 1F
原來是抄KBO的 想說NPB沒有二倍啊
11/20 10:29, 1F

11/20 13:51, 3年前 , 2F
講每隊當然包含原球隊吧!又在胡扯,中文怎麼那麼差
11/20 13:5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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