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不限原球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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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0推 18噓 1→)留言1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ChinaTaiwan (沉默)時間5年前 (2020/11/20 13: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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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吃相難看. 我個人認為. 味全龍應該提出嚴正抗議.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75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16.65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OhmoriHarumi (黑魔導)時間5年前 (2020/11/20 10: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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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FA制度是為了讓球員能追求更好的待遇,轉隊與否不是最重要的。. 如果真的想要看到球員流動多一點,應該是讓球員交易更活絡一點。. 不過從CPBL球隊數量稀少,每年各隊對戰次數頻繁看來,. 如同資敵的球員交易自然就很少。NPB兩聯盟彼此對戰次數少,. MLB跨聯盟比賽也不多,跟不同聯盟或不同分區的
(還有557個字)

推噓0(1推 1噓 6→)留言8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llen524 (Allen)時間5年前 (2020/11/20 10:25),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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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夠扯,之前規定好好的,8人以下就是一隊限簽2位FA,這是完全抄日職的. 而且非常合理,變成5隊的話,應該同步增加成FA10人以下時,一隊限簽2位才對. 為了搞死味全亂補述根本可笑,不是很會惡搞味全,有本事再去多找幾個球員出來申請FA阿,在規定不變之下,再去找3個人申請,統一就可以把3位通通簽回
(還有291個字)

推噓-1(0推 1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waynedd (加西莫多)時間5年前 (2020/11/20 10:00),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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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倒是認為這次聯盟的解釋對於FA的推動才有利,或者可以說在新球隊. 加入時是最有利。. 各隊確實可以在新球隊加入時,透過FA制度讓有資格的球員提出FA,這時候. FA市場就會充斥多於八個甚至更多的FA球員,雖然看似技術性讓新球隊在擴. 編選秀中,只能從現有球隊挑18+N(FA)以外的球員,可是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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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5推 1噓 15→)留言2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keyin (  )時間5年前 (2020/11/20 09: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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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自由球員的定義,係宣告成為自由球員後,即不屬於任一球團。. 在還沒簽約時,也不會回到舊球團訓練。. 此制度到目前為止,僅林智勝及鄭達鴻轉隊成功,可說是一大笑話。. 球員工會是否該站出來表達立場?.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1.14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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