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不限原球團

看板Baseball作者 (Libra)時間3年前 (2020/11/20 09:04), 編輯推噓0(4410)
留言18則, 1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6/11 (看更多)
這兩天看了大部分的討論 我是認為最根本的問題是 提FA被簽走的球員需要賠償原球隊 拿掉這點 所有這兩天討論的都不是問題了 之前不能討論是因為有小氣球隊lamigo 現在換成樂天了 想要真明星球員的話請用錢鬥 不要再跟我說怕挖來挖去 每年一堆新球員都是兩年內變成主力 老將根本只怕沒辦法上場 ※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之銘言: : 以下全屬個人猜測,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 目前上面規章是「單一球隊限簽2人」 : 要去回想當時制定FA的時空背景跟限制 : 應該是會有某些小資本球隊反對FA : 認為如果有了FA : 可能大球團就會無限開高薪挖人 : 是不是就可以一口氣簽4個5個自由球員? : 這樣對小資本球隊很不方便,因此就想 : 「那就給個,球隊簽FA球員的限制阿~」 : 「給一個球隊最多簽2個FA球員的限制,就不會有大財團欺負小資本球隊的事情了」 : 大家想想就點頭把規則寫下去了 : 過程真的很像這樣拉 : 那個最多2人3人的限制就像限制大球團的招數而已 : 結果沒想到規則現在又滾動回來了 : 可笑聯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5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05834255.A.810.html

11/20 09:09, 3年前 , 1F
把FA跟18人名單錯開才能解決問題,不然都只是戲!
11/20 09:09, 1F

11/20 09:14, 3年前 , 2F
一樓能告訴我,兩者怎麼分開?列入18人名單就不能喊fa的意
11/20 09:14, 2F

11/20 09:14, 3年前 , 3F
思嗎?
11/20 09:14, 3F

11/20 09:16, 3年前 , 4F
宣告時間錯開?
11/20 09:16, 4F

11/20 09:17, 3年前 , 5F
fa期限到之後再擴編選秀?
11/20 09:17, 5F

11/20 09:18, 3年前 , 6F
FA一般拖很晚,那也一樣啊 有FA權的不行使 隔年再行使就好
11/20 09:18, 6F

11/20 09:28, 3年前 , 7F
老問題了,怎麼脫勾,fa在前面,那就一樣了,在後面,除非
11/20 09:28, 7F

11/20 09:28, 3年前 , 8F
你要求被選以後,不能fa,不然還是會有問題
11/20 09:28, 8F

11/20 09:34, 3年前 , 9F
以日職精神 FA是不能當補償選手的
11/20 09:34, 9F

11/20 09:34, 3年前 , 10F
小氣XD 我就看統一開給安可多少
11/20 09:34, 10F

11/20 09:34, 3年前 , 11F
所以FA 不能擴編 其實也說的過
11/20 09:34, 11F

11/20 09:47, 3年前 , 12F
所以其他領隊同意規則是?實際就全部球團都不想給FA
11/20 09:47, 12F

11/20 09:50, 3年前 , 13F
奇怪,現在說味全一個打不過多個,那為啥說到LM就是一個卡全部
11/20 09:50, 13F

11/20 09:51, 3年前 , 14F
到底是多數決還是全票同意制? 不要翻來翻去好嗎
11/20 09:51, 14F

11/20 09:56, 3年前 , 15F
fa看維基是2010弄得,那時小資本的慣老闆可是有三隊
11/20 09:56, 15F

11/20 12:12, 3年前 , 16F
你想改早就改了吧 怪10年前
11/20 12:12, 16F

11/20 13:25, 3年前 , 17F
當初lm可是最開放的隊 沒有lmfa制度不知道還要拖多久
11/20 13:25, 17F

11/20 14:56, 3年前 , 18F
補償就抄日韓的 人家也都小氣?
11/20 14:56,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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