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育嬰假結束,回不去原單位

看板BabyMother作者 (觀)時間6年前 (2017/09/28 22:53), 6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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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情況我也遇過,我請育嬰留停時,我單位也進用一個人來頂替我的職位。但經詢問 勞工局後,此人應是來暫代我的職位,且此職務代理人必須在我復職後離開。 1.原單位因在你辦育嬰留停期間已進用一個人,故不適用性平法第17條除外的第四點:業 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2.因原po身分實屬育嬰留停,如真的要資遣。公司也是要詢問勞工局是否可因性平法第17 條第四點來資遣員工。(不過也因為有進用一個人,答案也應該是不行) 3.公司這麼多,這些狀況如果原po都沒有去反應跟申訴,其實勞工局很難發現公司要資遣 您。 4.如果要選資遣,是否公司連找工作的假也要一併給。(這個我記得法令好像有規定) 5.如果想跟公司好聚好散,那上面的話就當夢一場。 因為我在懷孕期間,就也被大主管這樣警告(要換單位),雖說法令是有保障人的,但媽媽 們真的還是承受很大的壓力(想到主管警告就偷偷落淚)。台灣還是真的存在很多不友善的 環境。原po加油,也希望這篇文章真的能幫到您。如果你想要到勞工局諮詢,也歡迎來信 討論,希望能幫到您。也致所有職場媽媽,您們辛苦了。(手機發文,請多包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75.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506610424.A.CFD.html

09/28 23:02, 6年前 , 1F
我覺得硬是要留下來 除非有把握所有工作都駕輕就熟
09/28 23:02, 1F
老實說我回去主管並沒有刁難什麼,這個我就是看公司文化,換新公司也不見得就不會有上述情況

09/28 23:03, 6年前 , 2F
不然一定是被挑毛病擺臉色 直到妳崩潰離職為止...
09/28 23:03, 2F

09/28 23:05這還不算告唷~算申訴其實處理速度應該會很快,要不然換工作我真的吞不下去,我算高齡。要再換工作也不見得那麼簡單。, , 3F
一般人真的要有時間體力又不惜代價才會去告吧 (唉)
09/28 23:05這還不算告唷~算申訴其實處理速度應該會很快,要不然換工作我真的吞不下去,我算高齡。要再換工作也不見得那麼簡單。, 3F
※ 編輯: sunny2 (223.138.75.238), 09/28/2017 23:35:38
文章代碼(AID): #1PpGpupz (BabyM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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