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騎樓的問題

看板Architecture作者 (...一整個差)時間7年前 (2016/12/07 00:21), 7年前編輯推噓7(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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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基層公務員 會有這樣的問題不外乎現在的制度 研考審計1999監察院市長信箱首長信箱各式各樣的管道鋪天蓋地... 而我們只是小小的基層公務員阿... 建築管理(使用管理)單位,常常說 這不是違章 騎樓墊高無法可管 請回歸市區道路條例 營建署也編列經費辦理騎樓整平 但奇怪的是因為騎樓屬於私權 於是辦理整平前要取得用戶同意書才能動工 於是產生很奇特的現象 使照拿到後不管=>民眾遊客反映騎樓難走都是占用攤販高低落差=> 國家編列大筆經費=>地方政府跪求用戶同意=>民眾大怒門前不能自己爽用? 這樣的一個奇特現象 其實整平的出發立意都很良好 我在京都出了地鐵拖著行李暢行無阻我也很嚮往 但是台灣卻不是這樣的 使用管理說 那不是違章 請用市區道路條例 建築管理說 我有指定騎樓高程阿 後續不管我的事 請用市區道路條例 偏偏市區道路條例....大哥 其實好像規定的是騎樓進出人行道與道路的高差 ㄟ 那位啥不符合了建築法 建築管理單位或使用管理單位都說無法可管可罰??? 實在不董 於是出了台北 騎樓寸步難行... 難道不是一種怠政嗎? 然後中央才用大筆經費 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辦理 如果真要辦理騎樓整平 乾脆修法給執行者武器不是更快.. 還要取得同意書 取得困難執行不佳 (台北能為啥你們不能??) 我們也想阿... 對於法令實在是讓非建築背景的我困擾 不過似乎還沒有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40.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chitecture/M.1480984962.A.65F.html ※ 編輯: Rodik (210.69.40.253), 12/06/2016 08:46:04

12/06 09:22,
https://goo.gl/K1bH4r 解釋令 騎樓跟無遮簷通道
12/06 09:22

12/06 09:23,
都是政府向人民"借用"私有地的通行權 除了建管規定
12/06 09:23

12/06 09:23,
以外(通常只抓新的無法管制舊的) 政府對於通暢騎樓
12/06 09:23

12/06 09:24,
(算是市區道路附屬工程的一部分) 多少也該出點經費
12/06 09:24

12/06 09:25,
整理(有些地方 如永和 沒騎樓根本萬萬不行) 法規都
12/06 09:25

12/06 09:25,
算是有寫清楚了 只是定位模糊 您看要不要再寫個函
12/06 09:25

12/06 09:26,
請內政部再解釋吧 說真的啦 騎樓都已經列在法條內了
12/06 09:26

12/06 09:27,
已經比一些執行只靠一紙解釋令就執行好太多啦 順平
12/06 09:27

12/06 09:28,
騎樓本意也不是壞事...就說到這邊啦 公款法用的確
12/06 09:28

12/06 09:28,
讓公務員諸公們縮手縮腳吧?
12/06 09:28

12/06 09:29,
簡言之 用建築法規定緩不濟急 民國兩百年也不會通順
12/06 09:29

12/06 12:53,
謝謝你解釋市區道路定義,我去查了下確實不同,
12/06 12:53

12/06 12:53,
法規困擾人的地方真多XD 但我還是覺得就算根據解釋
12/06 12:53

12/06 12:54,
函,#9還是有包含騎樓兩側,因為鄰接地應該包含左鄰
12/06 12:54

12/06 12:55,
和右鄰,當然也包含面前(現在各種加裝斜坡XD)
12/06 12:55

12/06 12:56,
同意上面說法,因騎樓有公眾通行性質(道路),用建築
12/06 12:56

12/06 12:57,
管理處罰也有點怪,建築只管要蓋成怎樣(多寬之類的)
12/06 12:57

12/06 12:59,
雖然也是有順平的規定啦,但一罪不兩罰嘛,有通行性
12/06 12:59

12/06 12:59,
質但在建築管理處罰,好像也有點奇怪啊@@
12/06 12: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23.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chitecture/M.1481041278.A.596.html

12/07 03:57, , 1F
你何不去文問市區道路條例#9是否包含騎樓與左右鄰騎
12/07 03:57, 1F

12/07 03:57, , 2F
樓地的順平,如果答案為是,你應該就不用糾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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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3:59, , 3F
不論市區道路等不等於道路,騎樓都是道路啊?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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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3:59, , 4F
提到寸步難「行」,由道路方面管理未嘗不可,而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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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3:59, , 5F
章的定義比較嚴格,是針對建築超量使用和影響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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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4:08, , 6F
空間為主,你可以看到都跟「空間」有關。民眾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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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4:08, , 7F
的狀況也會發生在既成道路上,其實也沒多奇特,就是
12/07 04:08, 7F

12/07 04:09, , 8F
有公用性質的私有地會面臨到的問題,既然國家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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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4:09, , 9F
要有這種私地公用的東西,處理官民衝突就是不可避免
12/07 04:09, 9F

12/07 04:14, , 10F
的。#9說了得由主管機關編預算,為了減少衝突儘快達
12/07 04:14, 10F

12/07 04:15, , 11F
成騎樓順平,編預算是最直接,你要限期改善還要舉
12/07 04:15, 11F

12/07 04:15, , 12F
證(或要求所有權人舉證)所有權人有無責任,顯然較
12/07 04:15, 12F

12/07 04:16, , 13F
為曠日費時,衡量之下決定編預算在我看來無可厚非。
12/07 04:16, 13F

12/07 04:17, , 14F
解釋完了,最後一提,你這回文也沒回應前篇我跟一
12/07 04:17, 14F

12/07 04:17, , 15F
樓的推文,你不回應,我實在看不出你在糾結什麼……
12/07 04:17, 15F

12/07 08:34, , 16F
大大就說騎樓不是市區道路了....
12/07 08:34, 16F

12/07 08:47, , 17F
去函要求解釋啊 我們這些一般平民解釋法規哪贏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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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8:49, , 18F
公務員呢 長官何必來問我們這些平常巴望著有解釋令
12/07 08:49, 18F

12/07 08:50, , 19F
才能照章做事的平民呢 反正騎樓通順無障礙什麼的也
12/07 08:50, 19F

12/07 08:51, , 20F
沒有那麼偉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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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8:59, , 21F
原波這位長官的跟我遇到的公務員長官們 在解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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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8:59, , 22F
規避都超傑出的 我們國家真是有一批好公務員啊
12/07 08:59, 22F

12/07 10:29, , 23F
感謝大大指教 小弟不怕做事 是制度的權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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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0:30, , 24F
不是想規避 東西是我在辦何來規避?
12/07 10:30, 24F

12/07 10:30, , 25F
只是覺得這樣的規定實在讓我們辦得很心虛?很無依據
12/07 10:30, 25F

12/07 10:39, , 26F
之前說的解釋函令都是去問的阿...
12/07 10:39, 26F

12/07 10:39, , 27F
只是中央的回答仍然不甚明確..
12/07 10:39, 27F

12/07 10:40, , 28F
才想說來建築人這邊請教 如果不適當我晚點就刪文囉
12/07 10:40, 28F

12/07 10:51, , 29F
跟您說抱歉 另外回文了
12/07 10:51, 29F
文章代碼(AID): #1OHkL-MM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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