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黑店的定義 - 從價格來討論

看板Anti-ramp作者 (秤子小羽毛)時間18年前 (2006/05/05 21: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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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zzycat (做一個有顏色的夢)》之銘言: : == : 推文讀起來可能較吃力,用回文比較清楚。 : == : ※ 引述《libraayu (秤子小羽毛)》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 今天在光華買東西,結果去其它地方發現東西趴了,還是得衝回台北換 : : 但是在連鎖店買東西,只要符合規定,就能在宜蘭當場做處理 : : 這就是我所謂無形的功能。 : : 個人覺得的黑店應該是利用消費者怕麻煩,或是 : : 用多數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去欺壓消 : : 費者。亦或是沒有履行店家本身應付的責任的。 : 這最後兩段之間有漏洞,偏偏,很多店家可以藉這個漏洞去「欺壓消費者」。 : 比方說,如果店家對於退換或維修,訂下了顧客難以辦到,或是根本做不到的「規定」, : 更有甚者,在顧客購買以前對於這些規定隻字不提,或是只丟了一本密密麻麻的說明, : 等到顧客購買後,提出這方面的要求,才搬出這些「規定」來推拖, : 這算不算黑? 我想請教jazzycat大,怎樣的規定才算是訂下顧客難以辦到,或是根本做不到? 而又,今天他有個說明,就依我待過的某藍店來說, 一張大大的退換貨說明在樓梯口,月刊,網站都有 但會去注意到的人又有多少 而這句 以顧客購買以前對這些規定講述一次,試問 一個人在一天當中會有多少消費行為,而一個服務員在一天又要面對多少消費者? 自己的權利要自己保護,我想這是應該的 : 只要符合規定,當然就能享有服務。 : 前提是要「符合規定」,而規定是店家寫的,不是顧客。 : 顧客當然可以要求知道這些規定的內容, : 不過,就算知道了,也不一定真的了解這些規定的內涵。 : 像這樣玩文字遊戲的店家,難道也不能算是黑店? 這篇就要去用case by case去談論 大玩文字遊戲的店家當然有,所以自然要有人站出來主持公道 但明明規定定在那邊,私毫不理不睬 卻大聲指責別人是黑店的情況亦不在少數 依我做過的經驗 某藍有攜帶發票跟完整包裝及配件,以及在七天內可換貨的規定 很多人要碼不是沒發票、不然就是缺這個缺那個,但又硬要換 更甚者動不動就退退退 而更多的情況下,實是原廠商的刁難,做那行時,真的我一個客服硬是 要去跟人家廠商業務打關係,只為了客人的一些需求 像是密封包裝的東西,在拆封後,卻因非物品本身的問題,而要退要換的 能不能換? 而換了之後包裝費誰要處理? 而在退換其中人力的費用? 很多廠商都在比機車的(題外話:通常越大的越.....連業務也....) 不知道被吼了多少次為什麼退貨要扣一成。 回主題,這串文討論的是以”價格” 我只是指說像這些無形的服務或功能其實是要包含在成本之內 自然會出現 ”價格”比”建議售價”貴或是比其它人貴的情形 而N大後來的文章限定了在其它各方面全都一樣的 我想這樣子的限定的確可以明確的以價格及處事態度來區分黑店 但實際上能夠這樣子比較的店家 實在不多 就有如我所說的某黃跟某藍價格貴 但也有其意義在 但今天我們付出代價去購買了這些無形的服務 而對方卻無法盡義務 這的的確確是黑店沒錯 再舉個情形,以LCD來說,製造時多多少少會有問題存在 一般來說有保無亮點的跟沒保的在價格上多少會有點差異 但消費者在購買時,沒保亮點的也要求要測試 這時候我們應該要怎麼辦? 有保無亮點的本身製造商就應該有把這些損失計算在各機器成本上 但沒保的呢?消費者硬是要求要換一台無亮點的 那到最後這些機器的損失又要算在經銷商跟製造商的頭上 真是有吃又有抓,快樂阿 遇到沒保亮點的機器,有一個亮點兩個亮點,不給換,算不算黑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76.10 ※ 編輯: libraayu 來自: 218.17.76.10 (05/05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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