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收取掛名費是否違反研究倫理?

看板AfterPhD作者 (Encrypt)時間12年前 (2012/05/13 14:24), 編輯推噓8(102107)
留言119則, 1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6 (看更多)
最近因為要升等的關係所以勤投論文,期間不時需要找人編修英文 或也有投稿open access期刊,而被要求一筆所費不貲的刊登費 平均每篇約四萬元台幣 雖然手邊暫時有計畫得以支援這些經費,但計畫畢竟不是每年都有 我在想,如果哪天沒計畫付論文刊登的這筆費用, 是否可以找個金主,以讓他掛名為代價,由他來支付這些支出呢... 畢竟這也是對研究的一種"投資",對於論文得以刊登這件事也是種"貢獻" 但這樣的做法想起來好像又有點怪怪的 因為如果可以,那麼我也可以用"投資"研究的名義, 來讓有需要的人付一筆"掛名費",就得以掛名 我上網查了一下,看到這個部落格的文章: http://blog.cybertranslator.idv.tw/archives/639 感覺許多人認為這樣做是違反研究論理... 可是我想,既然研究的價值由我們創造 為什麼我們不能提供讓人"投資"---甚至說得難聽一點,"購買"這種價值的機會呢? 不曉得各位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41.87 ※ 編輯: Encrypt 來自: 1.161.141.87 (05/13 14:24) ※ 編輯: Encrypt 來自: 1.161.141.87 (05/13 14:25) ※ 編輯: Encrypt 來自: 1.161.141.87 (05/13 14:25)

05/13 14:30, , 1F
不是有點怪怪的 是根本不行
05/13 14:30, 1F

05/13 14:31, , 2F
而且你還在公眾討論區問 小心被查IP
05/13 14:31, 2F

05/13 14:32, , 3F
如果掛名可以取得專利, 很多大公司絕對肯贊助這種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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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33, , 4F
但是不行的理由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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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34, , 5F
現在的專利權很多不就是用收購的方式取得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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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36, , 6F
NSC贊助的計劃取得的專利有一部分屬NSC,發表要貼贊助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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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36, , 7F
這種事不違反刑法,因為這樣去查IP?用什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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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37, , 8F
那麼意思是說如果沒有國科會贊助就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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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38, , 9F
我只是覺得學術研究本身不就是很花錢的一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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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39, , 10F
若是NSC補助,未申報其他共同贊助來源,是不能分割權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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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39, , 11F
如果有人願意出一筆錢贊助我研究,要的是在論文上掛他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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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0, , 12F
這樣到底有沒有違反研究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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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1, , 13F
你問的是有沒有違法研究"倫理" 不是有沒有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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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2, , 14F
仔細看需多期刊的投稿須知的話 就會發現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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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2, , 15F
你講的東西基本上大部份的人會覺得已經違反研究"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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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2, , 16F
如果這個金主是「研究案的金主」 或許或許還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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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2, , 17F
有沒有違反"法律" 要看你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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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3, , 18F
但研究做完、甚至文章寫好了 才在那邊找金主 就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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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3, , 19F
有些投稿須知會說 沒實際參與不行掛 甚至只監督進度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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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4, , 20F
畢竟有些指導教授 好像也就出個經費(雖然不是他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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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4, , 21F
投稿前改你幾個錯字 他一樣掛通訊作者 甚至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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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5, , 22F
賣文章是步行但很多人在做 小心被抓來殺雞儆猴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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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5, , 23F
總之程序正確的話 比較不會有人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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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6, , 24F
如果做不到 至少假資料做漂亮一點 然後低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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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7, , 25F
然後現在你用的是本尊ID 所以我建議等等刪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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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47, , 26F
就是在"賣文章"的時候 要預先留說詞和動作 被抓才有得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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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0, , 27F
賣文章的罪名應該是沒繳稅有如私娼行為.解法之一設公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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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0, , 28F
這當然會有其他名義來包裝---諸如合作,協同指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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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0, , 29F
我只是不懂為什麼學術界要存在這種只能做不能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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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1, , 30F
不只學術界 各行各業都有只能做不能說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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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2, , 31F
這可能就像耗材費核銷的萬年問題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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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3, , 32F
5Y500E學校就明說拿了錢要發P還要有單位名稱在上面.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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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4, , 33F
因為討論爭議性的議題與想法就要被刪文? 我現在住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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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5, , 34F
對啊..我的意思就是我們拿學校或國家單位經費他要求我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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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論文上掛單位名,國家自己不也在做這樣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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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6, , 36F
掛名的地方那麼多位置,掛在名下多一行abc@xyz.com不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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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8, , 37F
如果賣文章沒研究倫理爭議的話 那早就有人開家公司直接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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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4:59, , 38F
不是說討論這個問題不行 是提醒你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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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00, , 39F
是啊... 所以我才在想爭議在哪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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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0 則推文
05/13 15:44, , 80F
把知識賣給國內產業申請專利,那屬個人權利的處理,不混談!
05/13 15:44, 80F

05/13 15:55, , 81F
不可掛名 但或許可用acknowledgement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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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56, , 82F
論文期刊和專利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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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58, , 83F
請注意賣文章會違反學術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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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59, , 84F
你是說,你要賣掛名給他人,然後讓對方搶升等和其他機會?
05/13 15:59, 84F

05/13 16:23, , 85F
其實未嘗不可 反正醫院裡面這種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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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38, , 86F
如果並不是賣斷,而是共同掛名,那麼贊助這件事能否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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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38, , 87F
視為是對研究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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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39, , 88F
噓某樓....為什麼這種事不能討論? 台灣這有什麼禁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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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39, , 89F
另外,論文的利益衝突通常指的是論文內容是否會因為會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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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39, , 90F
台灣什麼時候一言堂到這種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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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39, , 91F
圖利作者本身或其贊助單位而影響論文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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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40, , 92F
有人付錢換得共同掛名是否也構成"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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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0:02, , 93F
掛名作者對數P的博班畢業,升等,評鑑都會受影響,利益衝突!
05/13 20:02, 93F

05/13 20:06, , 94F
這種事明顯的會有對象差異,不付錢互相掛名,都已經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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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0:34, , 95F
醫院掛名的問題可以參考劉宏恩老師的文章
05/13 20:34, 95F

05/13 21:11, , 96F
最討厭那種上來裝客觀問大家意見 但事實上自己卻早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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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1:11, , 97F
所定見 真的有定見 就不需要刻意還上來問 討拍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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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41, , 98F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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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5:02, , 99F
於是郭董一年內發表了上百篇second author paper,點數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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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5:03, , 100F
表,再拿著點數去當個郭教授玩玩。台灣博士已經夠沒社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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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了,要自我作賤請便。今你賣掛名,明天人家懷疑你的CV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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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5:04, , 102F
不是花錢灌的,最後台灣博士每個都有不會做研究只會買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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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5:04, , 103F
的嫌疑。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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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2:29, , 104F
台灣博士有這麼有錢嗎?lol
05/14 12:29, 104F

05/16 01:55, , 105F
應該說,對本身就有錢的教授來說,他等於用錢買他的社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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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1:55, , 106F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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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1:56, , 107F
郭董是不用再買了啦^^" 我周遭就有例子。
05/16 01:56, 107F

05/16 01:57, , 108F
她家非常有錢,學生事務上面,導聚都是比其他老師貴的。
05/16 01:57, 108F

05/16 01:57, , 109F
產學績效方面,自己有錢的話,嗯,你懂的。
05/16 01:57, 109F

05/16 01:58, , 110F
所以我們都說她用錢來穩住"她是個大學教授"的社會地位
05/16 01:58, 110F

05/16 01:59, , 111F
那為什麼不說"人家說不定是真的有能力呢" 因為,從期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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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1:59, , 112F
文產出看來,她目前似乎買不到啥好的SCI。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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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5:02, , 113F
你這種做法 跟"幫人代寫論文"有甚麼兩樣?
05/19 15:02, 113F

05/19 15:17, , 114F
大家實在是很善良 我來開噓吧 要做請便 但別指望得到認同
05/19 15:17, 114F

05/19 15:26, , 115F
助長這種歪風 那大家還花五年念博士幹嘛? 早早出去賺錢
05/19 15:26, 115F

05/19 15:27, , 116F
賺錢就可以掛名了 如R大所說 博士地位已夠低 為何還要這樣
05/19 15:27, 116F

05/19 15:28, , 117F
作賤自己?
05/19 15:28, 117F

11/11 20:38, , 118F
你問的是有沒有違法研究 https://muxiv.com
11/11 20:38, 118F

01/06 21:28, 5年前 , 119F
郭董是不用再買了啦^^ https://muxiv.com
01/06 21:28, 119F
文章代碼(AID): #1FhrEQlz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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