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法第199條之1 董事監察人提前改選
前天在經濟日報看到這篇新聞稿
http://edn.gmg.tw/article/view.jsp?aid=540769&cid=14
法條是寫
「前項改選,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
當時上程律師總複習班 他說這算是特別決議
不過看到新聞稿寫說是普通決議
程律師說普通決議要件是"過半數出席 出席股數過半數同意"
但199-1只講過半數出席 所以算特別決議
假如考試考出來要怎麼寫比較好啊><
還是只寫「前項改選,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這段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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