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y1896547不服IanLi之判決(2098/03/17)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y1896547 (巴斯)》之銘言:
: : 主訴:
: : (一)、對於IanLi #1SUgrE1g (Law-Service),此判決不服,希望改判。
: : (二)、希望能確立小組長裁量權之範圍以及基本規範。
: 小組長之裁量權及其基本規範,請自行參閱本站及本群組中,
: 與小組長職權相關之站規及群組規規範,在此不另作處理。
: [略]
: : 申訴如下:
: : Ptt僅有的溝通管道如前述只有板面推發文、站內信、水球
: : 然eyespot長期不在板面回應板友之疑問,是以板面推發文無法與板主溝通
: : 我遵照小組長之要求去信板主溝通,又未獲板主處理與回應
: : 而後小組長竟以無法查證駁回我的申訴,那是否板主消極處理板務對於板友詢問也不回信
: : 都會因為站內信無法查證而無法申訴呢?
: 我無法代替小組長對於小組組務之處理進行回答,請申訴人以直述句的表達方式,
: 說明對小組長所作判決的哪個部份不服,以及認為小組長處理不當之理由。
我不滿的是,板主不處理板務,我去信檢舉及詢問,但板規並無規定板主需要回信
也未規定水桶警告及刪文需要公告,
按照小組長說的,申訴前應先和板主進行溝通,溝通未果方可申訴
我寄信溝通了,PO上law-service了,小組長說板主未回應超過七天才可申訴
可是最後申訴判決又說板規沒有規定要回覆檢舉信、板規未規定板務處理需要公告
小組長也不能檢查信箱,所以缺乏可公開檢視的中立性證據且也無調查權。
那小組長何必要我等七天?
何必要我和板主溝通?
反正他不能調查,板規也沒有規定
我也沒辦法證明板主不回覆我這件事情
因為他沒回信給我,我就沒有東西可以轉錄到law-service
那小組長直接講明溝通不能以站內信及水球就好了啊?
那等於板主只要沒有七天不上線,他可以完全擱置板友的檢舉
雖然板規有規定檢舉信格式
但板規沒有規定他要回覆,
但依照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雖然這只是原則性的規定,但至少說明了板主應該維護看板的秩序吧?
那我為何申訴板主怠於執行板務呢? 見後續回覆
: : 況且我已將自己能從信箱轉錄的都貼到law-service了
: : 如果板主不回應我也沒東西可以貼,也無其他方法證明他怠於板務
: : 更何況我還貼出板主延遲十多日才處理違規的客觀事實與證據,卻遭小組長擱置
: 小組長於原判決 #1SZI0cCP (Law-Service) 中已說明:
: 「而 Stock板 eyespot板主自述工作繁忙,存在執行板務的時間缺口,
: 雖未違反連續七日未上線的規定,但增選板主能達到職能分配與代理有其必要性。」
: 可見小組長已將板主延遲處理違規的情況,納入判決的考量中。
: 請申訴人詳細說明為何認定小組長擱置板主延遲處理違規的證據。
事件起源是我於228去信板主檢舉違規文章(信件已轉錄製小組,如有需要我可以轉錄至此)
未獲板主處理,於是我再於3/2去信詢問,仍未獲回應
接著我便在law-service提出申訴
小組長回應說應該在詢問後七日板主未回應才可進行申訴
接著過了七天都未獲回應,違規文章也未獲處理
到了3/9號仍未獲板主回覆
所檢舉之違規也沒有處理
我便詢問小組長
小組長接著要求板主至law-service說明
版主說明如下#1SXJjJFG (Law-Service)
節錄部分文字
"並非至3/8都不處理板務,其中ckshchen, sammy666即為y板友檢舉信的其中兩人。
本人因創業之初,工作繁忙,雖y板友的檢舉無法於週間全部處理完畢,
但已於週末全部處理完畢;惟部分檢舉,本人認為不至違反板規,故未處分。"
板主於3/11號回覆說"3/3回國後即開始陸續處理累積之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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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在3/12於law-service張貼文章回應 #1SXw-6mC (Law-Service)
其實我所檢舉的文章是未獲處理,詢問信也未獲回應
我還在3/12時,跑去違規文章下面推文,以證明板主說有處理其實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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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板主於3/14回應 #1SYYjcK- (Law-Service)
至此才把我所檢舉的2/14、2/16及2/25的違規文章刪除
: : 這樣我根本求助無門,我對這樣的判決不服,希望群組長能夠進行裁決
: : 板規未規定板主的一舉一動是為了給板主適當的裁量空間
: : 而非板主得消極行事的理由
: : 倘若一切申訴皆以板規未規定板主應當如何如何為理由擱置
: : 小組長不監督板主不修改板規
: : 那板友的不平要如何解決?
: 同樣,我無法代替小組長對小組組務進行回答,請申訴人以直述句的表達方式,
: 說明對小組長所作判決的哪個部份不服,以及認為小組長處理不當之理由。
我所不服的是,2/28檢舉,3/2去信詢問,依照小組長說的七天未獲回應提出申訴
板主至3/11才回覆已經處理,
實際上卻是在我3/12提出反駁後才在3/14處理,
我認為小組長應該依照組長權力及義務
(7)看板監督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義務:
(5)小組長有帶領小組發展之義務。
給與板主警告
雖然板主每天都有上線,
但檢舉逾14日,詢問逾12日,照他自己說得從3/3開始處理也逾11日了,
每個都超過七天了,都是怠於執行板務,
我認為小組長至少應該給他一個警告,
板主要出國無暇處理板務可以請假委託小組長幫忙,
而不是每天有上線就可以了事了,
: : 更何況今日不只我一位抱怨
: : 是眾多板友都怨聲載道甚至是從此離開股板不再參與討論
: : 而後小組長又裁定板主應於七日之內公告 Stock板板主甄選辦法與選舉時程
: : 這證明了小組長對於監督權雖無細則規定仍是有一定的裁量權的
: : 那何以我的申訴以站內信無法查證遭到擱置,而板主甄選又可以行使裁量權要求
: : 裁量權的範圍何在以及基本規範為何,也希望能在此一併確立
: : 以上是我的申訴,如有程序不備之處,希望群組長能夠提醒,我會再去補足,謝謝。
我在小組長判決做出後,馬上就到此進行申訴,
申訴後也即刻去信給你,
就是為了證據的時效性怕證據被系統吃掉,
但你始終未回覆我,
如今板主怠於板務延遲刪違規文的證據真的被系統吃掉了。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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