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y1896547不服IanLi之判決(2098/03/17)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巴斯)時間5年前 (2019/03/26 23: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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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y1896547 (巴斯)》之銘言: : : 主訴: : : (一)、對於IanLi #1SUgrE1g (Law-Service),此判決不服,希望改判。 : : (二)、希望能確立小組長裁量權之範圍以及基本規範。 : 小組長之裁量權及其基本規範,請自行參閱本站及本群組中, : 與小組長職權相關之站規及群組規規範,在此不另作處理。 : [略] : : 申訴如下: : : Ptt僅有的溝通管道如前述只有板面推發文、站內信、水球 : : 然eyespot長期不在板面回應板友之疑問,是以板面推發文無法與板主溝通 : : 我遵照小組長之要求去信板主溝通,又未獲板主處理與回應 : : 而後小組長竟以無法查證駁回我的申訴,那是否板主消極處理板務對於板友詢問也不回信 : : 都會因為站內信無法查證而無法申訴呢? : 我無法代替小組長對於小組組務之處理進行回答,請申訴人以直述句的表達方式, : 說明對小組長所作判決的哪個部份不服,以及認為小組長處理不當之理由。 我不滿的是,板主不處理板務,我去信檢舉及詢問,但板規並無規定板主需要回信 也未規定水桶警告及刪文需要公告, 按照小組長說的,申訴前應先和板主進行溝通,溝通未果方可申訴 我寄信溝通了,PO上law-service了,小組長說板主未回應超過七天才可申訴 可是最後申訴判決又說板規沒有規定要回覆檢舉信、板規未規定板務處理需要公告 小組長也不能檢查信箱,所以缺乏可公開檢視的中立性證據且也無調查權。 那小組長何必要我等七天? 何必要我和板主溝通? 反正他不能調查,板規也沒有規定 我也沒辦法證明板主不回覆我這件事情 因為他沒回信給我,我就沒有東西可以轉錄到law-service 那小組長直接講明溝通不能以站內信及水球就好了啊? 那等於板主只要沒有七天不上線,他可以完全擱置板友的檢舉 雖然板規有規定檢舉信格式 但板規沒有規定他要回覆, 但依照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雖然這只是原則性的規定,但至少說明了板主應該維護看板的秩序吧? 那我為何申訴板主怠於執行板務呢? 見後續回覆 : : 況且我已將自己能從信箱轉錄的都貼到law-service了 : : 如果板主不回應我也沒東西可以貼,也無其他方法證明他怠於板務 : : 更何況我還貼出板主延遲十多日才處理違規的客觀事實與證據,卻遭小組長擱置 : 小組長於原判決 #1SZI0cCP (Law-Service) 中已說明: : 「而 Stock板 eyespot板主自述工作繁忙,存在執行板務的時間缺口, : 雖未違反連續七日未上線的規定,但增選板主能達到職能分配與代理有其必要性。」 : 可見小組長已將板主延遲處理違規的情況,納入判決的考量中。 : 請申訴人詳細說明為何認定小組長擱置板主延遲處理違規的證據。 事件起源是我於228去信板主檢舉違規文章(信件已轉錄製小組,如有需要我可以轉錄至此) 未獲板主處理,於是我再於3/2去信詢問,仍未獲回應 接著我便在law-service提出申訴 小組長回應說應該在詢問後七日板主未回應才可進行申訴 接著過了七天都未獲回應,違規文章也未獲處理 到了3/9號仍未獲板主回覆 所檢舉之違規也沒有處理 我便詢問小組長 小組長接著要求板主至law-service說明 版主說明如下#1SXJjJFG (Law-Service) 節錄部分文字 "並非至3/8都不處理板務,其中ckshchen, sammy666即為y板友檢舉信的其中兩人。 本人因創業之初,工作繁忙,雖y板友的檢舉無法於週間全部處理完畢, 但已於週末全部處理完畢;惟部分檢舉,本人認為不至違反板規,故未處分。" 板主於3/11號回覆說"3/3回國後即開始陸續處理累積之違規" -------------- 我又在3/12於law-service張貼文章回應 #1SXw-6mC (Law-Service) 其實我所檢舉的文章是未獲處理,詢問信也未獲回應 我還在3/12時,跑去違規文章下面推文,以證明板主說有處理其實未處理 --------------- 接著板主於3/14回應 #1SYYjcK- (Law-Service) 至此才把我所檢舉的2/14、2/16及2/25的違規文章刪除 : : 這樣我根本求助無門,我對這樣的判決不服,希望群組長能夠進行裁決 : : 板規未規定板主的一舉一動是為了給板主適當的裁量空間 : : 而非板主得消極行事的理由 : : 倘若一切申訴皆以板規未規定板主應當如何如何為理由擱置 : : 小組長不監督板主不修改板規 : : 那板友的不平要如何解決? : 同樣,我無法代替小組長對小組組務進行回答,請申訴人以直述句的表達方式, : 說明對小組長所作判決的哪個部份不服,以及認為小組長處理不當之理由。 我所不服的是,2/28檢舉,3/2去信詢問,依照小組長說的七天未獲回應提出申訴 板主至3/11才回覆已經處理, 實際上卻是在我3/12提出反駁後才在3/14處理, 我認為小組長應該依照組長權力及義務 (7)看板監督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義務: (5)小組長有帶領小組發展之義務。 給與板主警告 雖然板主每天都有上線, 但檢舉逾14日,詢問逾12日,照他自己說得從3/3開始處理也逾11日了, 每個都超過七天了,都是怠於執行板務, 我認為小組長至少應該給他一個警告, 板主要出國無暇處理板務可以請假委託小組長幫忙, 而不是每天有上線就可以了事了, : : 更何況今日不只我一位抱怨 : : 是眾多板友都怨聲載道甚至是從此離開股板不再參與討論 : : 而後小組長又裁定板主應於七日之內公告 Stock板板主甄選辦法與選舉時程 : : 這證明了小組長對於監督權雖無細則規定仍是有一定的裁量權的 : : 那何以我的申訴以站內信無法查證遭到擱置,而板主甄選又可以行使裁量權要求 : : 裁量權的範圍何在以及基本規範為何,也希望能在此一併確立 : : 以上是我的申訴,如有程序不備之處,希望群組長能夠提醒,我會再去補足,謝謝。 我在小組長判決做出後,馬上就到此進行申訴, 申訴後也即刻去信給你, 就是為了證據的時效性怕證據被系統吃掉, 但你始終未回覆我, 如今板主怠於板務延遲刪違規文的證據真的被系統吃掉了。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59.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553613238.A.6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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