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highlander控a-diane版版主案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愛三)時間20年前 (2003/09/26 01: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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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銘言: : ※ 引述《Transfinite (超限術士)》之銘言: : : 在下可以請問一下智慧財產權的範圍嗎? : : 總不能我說一句"幹你娘",都有智慧財產權吧...... : : - : : 這真的是範例,我並沒有要罵任何人的意思 : =>>有。只要這篇文章發表出來,內容是原創的,發文者對於該文就有 : 原始的智慧財產權。 想請問一個問題 若照U版主所言 他是將其留作判決案例 這樣也受所謂智產權保護嗎~??? 實體情況總不能有人被判恐嚇 而其恐嚇信函被收為證據 但寫文者去跟法院要求這是他的智產權 要求拿回 應該是不可行的吧~!? 今天如果U版主是以法務方式管理 要求保留當作判例或是歷史證據 何以還要求其一定要刪除呢~??? 虛擬的BBS 法治觀念還是應該有效的吧~!? : =>>既然使用者只能主動的要求被刪除或不被收錄,就算內容只是幹你娘, : 仍然不會對版主版務執行造成困擾;因為使用者無權要求版主不刪除或收錄 : 其發表文章,不管內容是幹你娘還是其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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