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highlander控a-diane版版主案
※ 引述《shanvic (fly)》之銘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銘言:
: : =>>法務?你要想一件事,真正涉及法務的人是誰?我算半個,我可以處理版主,
: : 站長才是一個,他可以處置任何使用者,版主行使對看板的管理權的時候,
: : 事實上沒有人規定他需要把被刪除的文章留下來,我們有deleted版,
: : 再有必要站長一定可以找到存檔。直接刪除從來也不會有人罵版主不法治,
: : 原因就在於此,版主管理規則沒有要求版主刪文前還要保存或公告的。
: : 所以版主臨時性的收錄那些即將被刪除文章說所謂保留證據
: : 只不過是他自己的方便措施,稱不上是什麼法治措施。
: : =>>基本上違反版規的文章為什麼可以被當成優秀文章而收進精華區?
: 沒有被當作優秀文章
: 那只是一個判例...
: 保存歷史的一部分....
: 否則違反版規的文章然到要留在看板上繼續污染看板嗎??
: 相形之下收錄精華區備查比較妥當...
: 要不然文章證據砍掉了....
: 以後又會有人說版主的判決不公....等等..
: 那些文章就好像是證物 起可以隨便丟掉呢??
: 況且如果事事都要麻煩站長去查紀錄
: 站長大概會被煩死....
: 如果這樣 小組長跟版主的存在都不具有意義 一切給站長決定
=>>撲哈那你看看這個版跟PttLaw有留多少判例的『證據』下來?
很明顯你把留判例等同於做判決的想法有多麼荒謬?
要留記錄的方法很多,不蠢的版主自己就會想到該怎麼變通,
oops~你想不到嗎?:P
: : 如果討論站上版主管理規則的這一點,這個方便措施甚至是有問題的。
: : 只不過我們承認他的方便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已。
: : 而且請注意一點,消滅證據的動機不只是使用者有,版主也有,
: 如果版主胡亂消除精華區 當然也是要受到懲罰的
: 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
=>>這就是你的問題了?好個胡亂二字?誰有權判斷版主是否胡亂『增』『刪』?
是小組長跟站長,此權明訂於版主管理規則,
不是天外飛來一個潘吶說他是胡亂就是胡亂。
=>>我沒有力氣跟你討論你腦袋裡面的『站規』~多用點功再過來,
讓自己有討論『PTT站規』的能力而非只有『自以為站規』的能力。
這樣不只省自己時間也省別人時間,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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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8.105.1.111
※ 編輯: ChaosCreator 來自: 68.105.1.111 (09/27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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