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ytchenalex
作者 ytchenalex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7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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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推: 就我的經驗來說,老師函授的pay是遠遠低於面授就是了07/31 10:11
13F→: ,所以要想靠函授躺著賺,應該會先放棄補教業……QQ07/31 10:11
14F→: 補習班老師的教學動力,很大部分是源自於面授07/31 10:13
13F推: 您好,我是易律師。先感謝留言中各位的支持與批評,07/05 12:26
14F→: 我會虛心檢討改進。旭律師和榮律師是近年的後起之秀07/05 12:26
15F→: ,也都是我很信賴的學弟,他們的教學口碑及著作品質07/05 12:26
16F→: 有目共睹,學術潛能更遠勝於我。我們有各自不同的教07/05 12:26
17F→: 學風格,很難說好壞優劣,倒不如說是頻率有沒有對到07/05 12:26
18F→: 的問題。建議原po可以先翻翻我們的外版書,看看哪種07/05 12:26
19F→: 論述文風比較合您頻率,再決定上誰的課。如果上前幾07/05 12:26
20F→: 堂課覺得頻率不對,也可以果斷換上其他人的課,相信07/05 12:26
21F→: 三位老師您一定能找到適合自己的。預祝原po與各位都07/05 12:26
22F→: 順利征服心目中的考試! (^ ▽^ )07/05 12:26
15F推: 感謝推文中的批評、指教與嘉許,我會檢討改進。02/14 09:15
54F推: 呃…如果是上過我的課,應該知道在未經聽取兩造說詞02/01 20:04
55F→: 前,不妄加評論的道理吧……。我想在一方提出指控後02/01 20:04
56F→: ,他方至少也應有辨明的機會啦~~但還是感謝您的關心02/01 20:04
12F推: 哈囉~來提醒一下,我的考點式刑法一本通是總複習性質03/25 17:01
13F→: ,不是解題用書喔!03/25 17:02
3F推: 誤會可大啦!錯誤發生的位置與錯誤的效果是不同的概01/11 18:25
4F→: 念,最明顯的例子是容許TB錯誤,錯誤發生在R階層,但01/11 18:25
5F→: 通說認為效果是影響S。我這裡的意思是,行為人誤解某01/11 18:25
6F→: 個法條TB的法律意義而自認不成立犯罪,因此這個錯誤是01/11 18:25
7F→: 發生在TB階層,但因為是法律面錯誤,所以效果是影響S01/11 18:25
8F→: ,也就是欠缺不法意識。如果後面書整個看過,應該會01/11 18:25
9F→: 更為清楚,希望有幫忙到您。01/11 18:25
10F推: 因此,從對哪個階層要件發生錯誤而言,禁止錯誤可能是01/11 18:31
11F→: 誤認TB階層要件的法律錯誤,也可能是誤認R階層要件的01/11 18:31
12F→: 法律錯誤。從錯誤所引發的法律效果來說,禁止錯誤是影01/11 18:31
13F→: 響S的錯誤。01/11 18:31
1F→: 行為犯不是「一經著手即犯罪既遂」,而是「行為完成10/30 09:37
2F→: 犯罪即既遂」,所以著手於TB行為後、完成TB行為前,10/30 09:37
3F→: 當然有成立未遂犯的可能性。這也可以從竊取行為的定義10/30 09:37
4F→: 來探究,如果一方面認為竊取行為是「未經同意而破壞他10/30 09:37
5F→: 人持有並建立自己持有」,但另方面又說「建立自己持10/30 09:37
6F→: 有」是結果要件,豈非變更了竊取行為的定義?除非自始10/30 09:37
7F→: 提出完全不同於以往竊取行為定義(例如:未經同意而破10/30 09:37
8F→: 壞他人持有),才有可能將「建立自己持有」移作結果要10/30 09:37
9F→: 件而形成結果犯結構。10/30 09:37
19F→: 回行政大大:同意您的看法,定義當然容有解釋空間,10/30 11:47
20F→: 不過回到這個問題來看,除非提出完全異於目前公認的10/30 11:47
21F→: 竊取行為定義,才較有可能將竊盜罪理解成結果犯。(ps10/30 11:47
22F→: .您的id是「行政」的德文吧?)10/30 11:47
7F→: 您好呀!您真的超級認真的啊~400多份耶!!!11/25 01:17
9F→: 提供我102年7/9當天現場解題的email供大家做參考,這11/25 01:18
10F→: 是我當天回覆高點教學部的信件截圖,當中包含了該題的11/25 01:19
11F→: 解答詳細內容,都是我一字一字親手打上去的~~11/25 01:20
12F→: 截圖:http://imgur.com/a/PoTq111/25 01:20
13F→: 我因為太震驚了,所以老天鵝掉了好幾次,請別見怪。11/25 01:22
14F→: a大好呀!所以也是水平雙魚座的囉~~~11/25 01:23
17F→: 我是唸長春路的大同,也是電鍋中學沒錯XDD11/25 01:26
21F→: 別那麼說,之後請多多指教呀。11/25 01:30
22F→: 感謝L大的信賴,看到自己的文字原封不動出現在別人的11/25 01:31
23F→: 著作,還以為是業障重……ORZ11/25 01:31
65F→: 回yu大,仙草好喝呀!不過實在太大杯了啦~XDD11/25 23:18
67F→: 回Cr大,班內排給我的高普課表都是表定26堂,不過上過11/25 23:20
68F→: 的都知道,我會瘋狂加時間。目前解題班開在台北喔!11/25 23:21
69F→: 我也會繼續幫大家爭取課堂數滴!11/25 23:22
72F→: 我剛剛查了一下,班內幫我排在台中的是律司班的,今年11/25 23:25
75F→: 台中沒有安排高普耶......囧11/25 23:26
79F→: 是的,每年安排不同,今年班內只在台中排我的司律班。11/26 01:42
6F推: 感謝y大批評指點,誠心發問,我的評分標準詭異在哪裡07/19 11:16
7F→: ?@@a07/19 11:16
8F推: 如果您願意的話,我很樂意當面與您討論我的給分標準,07/19 11:21
9F→: 以及我教學上的缺失,畢竟文字敘述難免失真,也希望07/19 11:21
10F→: 藉此修正我的不足,感謝!07/19 11:21
6F推: 是呀,兩個案例並不相同喔!06/19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