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法沒收一問(高點和保成講法好像不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陌生人)時間8年前 (2016/06/19 14:24), 8年前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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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買高點(函授)和保成的一二試總複習 兩邊都剛好都有沒收的部份講解到,也剛好有以原住民持有槍枝為例。 其中, 保成的陳介中老師於講義和課堂上提到(E本講義P40頁) "A向合法持有獵槍的原住民B借用獵槍將C殺死,此時獵槍不得沒收 ,因對獵槍所有人B而言,該獵槍是合法持有並非違禁。" 他的講法和一帆的沒收講座老師講的案例一樣。 此時我覺得怪怪的因為印象中易台大說可以沒收。 所以剛剛重新看了易台大的講法 他在第一堂下半堂一個小時左右講到沒收時,他是說 "A向合法持有獵槍的原住民B借用獵槍,說要將C殺死的啦~ 此時獵槍雖不得沒收,因對獵槍所有人B而言,該獵槍是合法持有並非違禁。 但因為38III 無正當理由,所以可沒收。" 這兩邊看似衝突!?但仔細想是因為保成的講法是因為題目A沒B跟說原因 所以B是善意出借所以不構成沒收的38III。 而高點是因為有講說要殺C的啦~所以變成無正當理由,構成38III? 以上是我的理解部分,請問是否有誤?!當下聽到真的有絕的錯亂, 好險有買函授可以在確定一次..... p.s 陳介中老師是傳說中的billchen(比爾陳)嗎?因為他都會拿自己當例子, 例子還提到血親性交時和自己外婆.... 我第一個反應是你是瓦哥,瓦力十足?還是比爾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0.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66317451.A.604.html

06/19 14:28, , 1F
ps在那邊亂猜什麼xd
06/19 14:28, 1F

06/19 14:34, , 2F
介中師滿帥的
06/19 14:34, 2F
我的問題才是重點啦!!!!!!!! ※ 編輯: sony5566 (223.140.20.136), 06/19/2016 14:36:25

06/19 14:47, , 3F
清痰一哥
06/19 14:47, 3F

06/19 15:04, , 4F
應該是(沒收部分)。刑訴也增保障第三人程序配套
06/19 15:04, 4F

06/19 15:34, , 5F
b已經明知a借槍欲尋仇,則該槍就能沒收
06/19 15:34, 5F

06/19 16:48, , 6F
是呀,兩個案例並不相同喔!
06/19 16:48, 6F

06/19 21:24, , 7F
零零漆的殺豬刀也是合法持有,但是借你拿去砍大軍就要被
06/19 21:24, 7F

06/19 21:25, , 8F
沒收。舊法規定也一樣啊
06/19 21:25, 8F
沒吧!如果照上面的兩家老師說法,如果我跟007說我要借刀去殺豬, 007不知道的狀況下,還是要還給007阿! 就跟小當家跟七星刀雷恩借刀去殺人,小當家跟他說要去殺豬, 他告誡小當家絕不可以拿來殺人,一殺人就七星刀失效。 但是小當家還是在雷恩不知道的 狀況下殺人,雖是犯罪之物,但七星刀還是要還給雷恩,雷恩只能拿回一把 失效的七星刀一樣。

06/20 07:12, , 9F
犯罪所用之物
06/20 07:12, 9F
※ 編輯: sony5566 (61.230.122.69), 06/20/2016 10:22:41 ※ 編輯: sony5566 (61.230.122.69), 06/20/2016 1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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