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Wei667
作者 Wei66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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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4F推: 嘎逼了124.218.31.17 07/07 21:09
215F推: 推02/21 09:51
1F→: 二親等內買賣除非你能證明有出錢向對方買,不然國稅局會02/27 23:18
2F→: 先認定為贈與課徵贈與稅,銀行匯款記錄是拿來向國稅局說02/27 23:19
3F→: 明的證明。02/27 23:19
9F推: 4.你可能需要與代書確認是付什麼樣的錢03/01 01:12
10F→: 5.也是一樣03/01 01:13
11F→: 6.你可以跟代書要求03/01 01:14
1F→:1.不動產共有物的處分只要同意的人數及持分超過規定,的確02/28 02:52
2F→:不需要全體共有人"都"同意,不同意的他共有人,僅能行使02/28 02:55
3F→:優先購買權,這立法意旨在減少共有人數,使不動產不會因為02/28 02:57
4F→:產權過於細分而難以使用02/28 02:57
5F→:3.公告現值一直以來都偏離市價,僅僅是讓政府作為課稅及補償02/28 03:01
6F→:的一個依據,所以是否為哄抬地價的情形要實際去了解當地的02/28 03:03
7F→:不動產行情才能了解02/28 03:03
8F→:關於第2點通常就是訴訟的癥結點02/28 03:05
9F→:兩造雙方透過訴訟來確定是否須要拆屋還地02/28 03:07
18F→:透天厝(建物)成交價跟土地價格不能畫上等號02/28 17:04
19F→:如果有登記地上權且還在期限內02/28 17:07
20F→:那買方自然是不能訴求拆屋還地02/28 17:08
20F→:留上理解錯誤 配偶的繼承權跟各順序繼承人是分開看的02/11 01:24
1F→:已登記土地是不能時效取得"所有權"的12/13 21:59
7F→:時效取得地上權你怎麼證明你是以地上權的意思占有該土地?12/13 23:50
7F→:不覺得照相機換了全新的一台了嗎?08/19 02:42
1F→:如果沒有其他資產,六百多萬還沒超過免稅額,沒有遺產稅07/25 01:10
30F→:房子的持分 跟土地的持分是分開算的吧06/29 13:32
34F→:一般的公寓大廈多屬於區分所有建築物,根據民法799條06/30 04:36
35F→:所以房屋(專有部分)跟土地(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06/30 04:37
36F→:房屋所有權人->舅舅 土地所有權人->五人繼承06/30 04:38
37F→:也就是說你這房屋我猜不屬於區分所有建物06/30 04:40
38F→:只是通常買賣房子都是連土地一起買賣06/30 04:41
39F→:你可以翻一下土地法第34-1條 這是不動產共有物的處分06/30 04:44
43F→:照多少分除非有找人估價 不然其實有點像是你們講好就好06/30 13:52
44F→:不動產估價有三種主張土地貢獻說 建物貢獻說06/30 13:54
45F→:聯合貢獻說 不過每個人分多少主要看的是你們的協議06/30 13:55
46F→:不動產估價是給你們有個參考06/30 13:56
47F→:個人認為這CASE是 賣房子->舅舅同意 賣土地->多數人決06/30 14:12
48F→:不過很多的東西建議是去問專業的代書 在版上說的不一定正確06/30 14:14
4F推:我也兩次在這邊熄火 但是就真的發不起來了06/13 14:59
5F→:而且我很少走這邊 走沒幾次就準備去修車06/13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