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thepilot
作者 thepilot 在 PTT [ Android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87則
限定看板:Android
看板排序:
全部DSLR1407PC_Shopping704FORMULA1630VideoCard558Android287AviationGame203Tobacco190CMWang128sex87car85ComGame-Plan83SuperStarAve62pal61Aviation59consumer57Storage_Zone43StarCraft37SuperIdol34Gossiping27MobileComm20feminine_sex18Lineage16AntiVirus15Hate10FLAT_CLUB8NTUPHOTO8biker7WorkanTravel7StupidClown6Actuary5Emergency5NY-Yankees5Olympics_ISG5TY_Research5KS96-3054NHSH13th3054TigerBlue4WorldCup4Baseball3Civil3DFLLBadmintn3fastfood3GossipPicket3KS93-3133KS98-3023media-chaos3SCU_BM_VB3BigPeitou2ComeHere2DummyHistory2DYU2FishShrimp2HK-movie2HSNU_11182KS98-3122L_TalkandCha2LTK2movie2NCCU_SEED2NCHUS2PttHistory2StarTrek2Sub_DigiTech2TaichungBun2TFSHS66th3072TuTsau2WuLing46-3172YZU_CN99A2ai-photo1Anti-Cancer1Aries1Army-Sir1ASHS-93-li1ASHS-95RN1bag1Canada1Catholic1Chan_Mou1ck-talk1ck58th3021ck60th3111CS_TEACHER1cute1Daliao1DC1DPP1Economics1FJU-ACC91a1FJU-NS921FJU-Stat95A1FongShan1Gintama1Golden-Award1GOODSTARS1Gov_owned1Hip-Hop1HOTPINK1HSNU_11151HSNU_11351HSNU_11421HSNU_11431hypermall1ILSH-973061JamesWen1JP_Entertain1kachaball1Kaohsiung1KOF1KOU1KS94-3201KUAS_5880321Law-Fala1LD_IM93-11Military1MIS_Gbasket1mobilesales1Mudran1MuscleBeach1NCHU-FINGRA51NCNUEM1NCU97ME-B1NCYU_Fst_991NKUTEE1Notebook1NSYSU_MSOE991NTU-OMIH991NTUST-TX-B921NTUST_Talk1NUK_EE100A1NUK_TALK1Odoko-juku1P_Management1SAN-YanYi1Scorpio1SCU_FLES1SFFamily1Simcity1SKET_DANCE1SOS1SouthPark1SSSH-16th-Fk1STDM-93-3031TA_AN1TCFSH67th3011TCFSH67th3131Test1TFG00PING1THU-P-Softbo1TKU_EW94B1TomCruise1TTU-AFL1tutor1Violation1Virgo1wisdom1YZU_Talk1<< 收起看板(156)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8F推: 對於跳出來這件事情我也要給予肯定,老實講我大部分時間11/03 18:31
9F→: 都用JPTT,MO PTT我有裝,但時間沒有JPTT這麼長。11/03 18:31
10F→: 但錯誤的事情就是錯誤的事情,我也知道資料大概都流掉也11/03 18:32
12F→: 沒什方法挽救了,提出來我也不是索求什麼東西,只是想讓11/03 18:33
13F→: app開發者更重視這塊11/03 18:33
16F→: 另外謾罵的我實在無法理解,我就已經很不爽個資不保了,11/03 18:33
18F→: 你還在那邊搧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11/03 18:34
25F→: 有沒有流出這點我的確本身目前無法證實,因為就像系列文11/03 18:37
28F→: 有些說有,有說說沒。11/03 18:38
31F→: 當然沒有流出是對我來講是最好的結局和結果,但問題是如11/03 18:39
33F→: 果資料流出了,怎麼回復損害?11/03 18:39
37F→: 我說"大概",屬臆測之詞,我覺得你很奇怪一天到晚在攻擊11/03 18:43
38F→: 我毀謗什麼的,我也可以對你指控毀謗!11/03 18:43
40F→: 我是在為我自身利益在討論,你卻一直攻擊我的人格權,且11/03 18:44
41F→: 從第一篇就開始。11/03 18:44
123F→: #1KLW0hKD這篇有新圖,看要不要處理以及釐清吧11/04 04:05
141F噓: 某些人是瞎了嗎?就跟你說有板友在#1KLW0hKD有圖你不看,11/04 14:43
142F→: 結果一直護航是三小?只看你想看的?11/04 14:44
146F噓: 那篇作者說目前沒有,但他的圖9/25還是有呀11/04 15:39
147F→: 目前沒有就=從來都沒有?11/04 15:40
159F→: 感謝s800127allen你願意站出來理性討論,他之前雖然也是11/04 16:57
160F→: 強力跟我論戰,但至少他不盲從。11/04 16:58
161F→: 我要什麼?我要知道真相,我想知道我的資訊到底有沒有外11/04 16:58
162F→: 流,並且督促開發者別亂搞一些無必要的權限,講真的你下11/04 16:59
163F→: app時,詳細的閱讀隱私權政策的有多少人?在我PO出這系列11/04 16:59
164F→: 文章之前,到底有多少人知道你的通話資料和個資有外流之11/04 17:00
165F→: 虞?講難聽點,阿扁56連廣告商可以存取哪些API或是到底有11/04 17:00
166F→: 無純取他也不知道,也是後來才去問的不是嗎?11/04 17:01
167F→: PTT文化就是如此,因戰而戰,你可以討厭我的態度和口氣11/04 17:01
168F→: ,你也可以噓我的態度我沒問題,但但搞到後來,卻變成因11/04 17:02
169F→: 戰而戰,完全忽略這件事情的嚴重性。11/04 17:02
175F噓: 開發者本來就要負責資料安全了,我法條都貼給你看了你為11/04 17:19
177F→: 什麼硬是鬼打牆?11/04 17:19
179F→: 我問你啦,開發者有沒有選擇廣告商的權利?有沒有限縮app11/04 17:20
180F→: 隱私權限的權利?如果都有,我為什麼不能針對開發者?11/04 17:20
182F→: 廣告商要追究當然可以,但是我授權是授權給開發者呀11/04 17:21
184F→: 就像你今天買到黑心油,你到底是向頂新求償還是向大幸福11/04 17:22
186F→: 我買到黑心油,我要退費要求改善,結果你叫我去跟越南的11/04 17:22
187F→: 飼料油廠講,然後頂新都是無辜的,都你說就好11/04 17:22
190F噓: 不管故不故意,他產品出問題就是出問題,和犯意根本是二11/04 17:24
191F→: 回事。難道我今天不小心殺了一個人,就不適用於殺人罪嗎11/04 17:25
193F→: 我到底什時說過阿扁56故意竊取或是流通個資?11/04 17:25
195F→: 從頭到尾,幹從頭到尾,再說一次重頭到尾我都針對該app11/04 17:26
197F→: 的問題,我什時針對個人了?反而是你,一天到晚說我針對11/04 17:26
198F→: 開發者,一直抹黑我的人格,真令人抓狂11/04 17:27
201F→: 因為JPTT不出來面對呀,阿扁56出來面對所以我才抱著一絲11/04 17:28
203F→: 希望,JPTT根本就放棄了好嗎11/04 17:29
204F→: 還有我當然知道過失殺人和蓄意殺人刑度有差,但他都是殺11/04 17:30
206F→: 人罪好嗎?你講的是量刑,但都同樣殺了人,你了?11/04 17:30
209F噓: #1KLW0hKD再貼一次,就有人補圖你硬是無視11/04 17:32
211F→: MO PTT"有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虞,我提出疑問呀11/04 17:33
215F→: getLine1Number大大幾個字你到底有沒有看到?廣告?11/04 17:35
218F→: 因為法條就跟你說他要連同擔負責任,如果有違法的話11/04 17:36
219F→: 算了,我不想說服你,沒意義,因為你根本聽不進去也更沒11/04 17:37
221F→: 想聽的意思。11/04 17:37
222F→: #1KLW0hKD再貼一次,別又來洗掉11/04 17:54
2F→: 個資法修改後是全包的,含網路11/03 17:47
13F→: 不對,我只授權於MO PTT的使用,也就是法條所說的特定範11/03 17:56
14F→: 圍,我並沒有授權給廣告商11/03 17:56
18F→: 有,它可以廣告,但不能擷取我的個資,我可以同意收到廣11/03 17:57
19F→: 告,但我不同意藉廣告理由丟失我的個資。11/03 17:57
27F→: aa1477888你要爭論之前我建議你先完整大概瀏覽一下個資11/03 17:59
29F→: 法就知道我在講的授權範圍了11/03 17:59
37F→: 今天不管誰蒐集,一來我是對MO PTT作授權,你不能擴張為11/03 18:02
38F→: 我一併授權給第三方,這叫擴權。11/03 18:02
40F→: s800127allen如果你有不同見解,歡迎提出,並左以法條11/03 18:03
50F→: rexagi1988為什不能質疑?廣告受益是開發者,且法條明定11/03 18:07
55F→: 業者需要分配適當的人力和資源維護不是嗎11/03 18:07
66F→: aa1477888你的保有是狹義解釋,保有當然是被授權方呀,11/03 18:12
67F→: 不然我授權給誰呢?11/03 18:12
68F→: s800127allen請參照前面的特定範圍,我主張特定範圍只到11/03 18:13
70F→: MO PTT的使用,如果廣告商你要我的個資,當然得如同下面11/03 18:14
71F→: 二款再次取得我書面同意,如同麥當勞app做法一樣11/03 18:14
72F→: aa08175你的"不爽不要用"以及相關攻擊無異於討論,請自11/03 18:15
75F→: 制,停止謾罵,不然我會尋途徑檢舉。11/03 18:15
78F→: 我的理解:就是在MO PTT"本身"瀏覽必要的情況下,你讀取11/03 18:16
80F→: 我的資訊我無異議,但你不能再把我的資訊轉給第三方,這11/03 18:17
81F→: 在法律就是不可以的呀...不然也不會明定要切割範圍11/03 18:17
84F→: aa08175它就是連我拒絕的機會都沒有呀...換句話說,今天11/03 18:19
85F→: 廣告商如果有心要透過MO PTT純取我的個資,他連跳出方框11/03 18:19
86F→: 讓我點選同意的機會都沒給我,這樣,你懂我的點了嗎?11/03 18:20
90F→: 另外aa08175你針對app+廣告的包裹同意權顯與我國法律不11/03 18:21
92F→: 同,也和新的Google政策不同。11/03 18:21
96F→: 有呀怎麼了?11/03 18:35
99F→: s800127allen你到底有沒有法學涵養?你的任何網路代號或11/03 18:40
100F→: ID都代表你本身的人格權,這也是為何很多人在網路上依然11/03 18:41
101F→: 觸法的原因,不因你以中文名字就不代表你是"虛擬"的11/03 18:42
106F→: ..............我和你討論真的是浪費時間,連作者都沒把11/03 18:45
107F→: 握的東西你一口肯定沒問題,那請問你現在是要為開發者或11/03 18:46
111F→: 是廣告商背書嗎?將來如果我遭受利益損害,你要連同擔保?11/03 18:46
118F→: 我暈,第二條第一款是在解釋名詞的"定義",不是在解釋授11/03 18:50
119F→: 全範圍好嗎?他意思是說本法的"個人資料"取得的辨識方式11/03 18:50
120F→: 是包含這些方式....11/03 18:51
123F→: 我和你真的沒什麼好講的...抱歉...我們對法的理解差太多11/03 18:54
126F→: 是的,完全正確,只要符合第二條第一款裡面的東西,不管11/03 18:59
127F→: 使用手機或是網路或是其他手段得到,皆受個資法保護。11/03 19:00
130F→: 你到底在說什麼??????????????????????????????????????11/03 19:02
134F→: ....................................................11/03 19:05
135F→: 廣告商"有權限"可以直接讀取你的ID、電話號碼、並且直接11/03 19:06
136F→: 取得,而這些資訊就是第二條第一款的個人資料,如果你再11/03 19:06
139F→: 不懂,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11/03 19:07
148F→: 前幾篇有人說有讀電話號碼呀,這也是癥結點。11/03 19:19
150F→: 人資料?11/03 19:20
155F→: 那就是了,表示符合第二條第一款的定義呀,有什疑問?11/03 19:22
156F→: 有沒有取得,當然是現在的討論點呀,但和第二條第一款根11/03 19:23
158F→: 本沒關係,你要討論有無取得,是要往下走,如19、20條或11/03 19:23
159F→: 是我列的細則。11/03 19:24
160F→: gmoz你說的那篇我有看到,我在下面阿扁的文章有說過,如11/03 19:25
162F→: 果廣告商沒有取得這些個資,皆大歡喜,我個人最樂於見到11/03 19:26
163F→: 此發展,問題是,也是有人有偵測到讀到的呀..11/03 19:26
171F→: 對,你講得當然是最好的結果,只是我設想的是最糟的結果11/03 19:29
172F→: 我的確無法證明資訊有無外流,但你也無法保證資訊安全11/03 19:29
173F→: 所以為什我要針對開發者提出質疑,因為他大可以拔掉權呀11/03 19:30
175F→: 有人說那廣告收益怎麼辦,那是另外討論的範疇。但和資料11/03 19:30
176F→: 保護的議題沒有關係呀...11/03 19:31
178F→: 或是我換個方式問,今天你我都知道我們的個資"可能"會被11/03 19:31
180F→: 第三方擷取,那你還會很放心的使用該app嗎?11/03 19:31
183F→: 沒要怎樣,只求關閉相關權限而已,或是善盡保護資訊安全11/03 19:32
185F→: 的義務,如同麥當勞app,這沒有很難理解吧。11/03 19:33
188F→: 我的老天,廣告費誰收?開發者呀。我授權給誰?開發者呀,11/03 19:34
189F→: 那我為什不能請開發者替我把關?而是跳過他去找廣告商?11/03 19:35
191F→: 不爽不要用當然是大絕。這我真的無法反駁11/03 19:35
195F→: 不對,有網友提過,他近200個app也只有MO PTT有此動作,11/03 19:36
196F→: 換句話說,其他app為何可以不提供廣告商個資?11/03 19:37
197F→: 你不能說,廣告和個資不能切割,事實上它就是可以被切割11/03 19:37
210F→: 這部分我說過我的確無法舉證,但你不能說我就不能因此擔11/03 19:43
211F→: 憂呀,畢竟就是有這個可能性在。11/03 19:43
212F→: 就問,你知道在權限大開之下,還會安心使用類似app?就好11/03 19:44
217F→: 我目前就是不使用呀,也只能不使用,因為是包裹的。11/03 19:48
218F→: 說過了你要放不爽不要用,我真的無法反駁,但對於app隱11/03 19:48
220F→: 私權的討論和貢獻一點意義都沒,因為結論只有不爽不要用11/03 19:48
223F→: ok,沒問題,當我廢文吧11/03 19:50
227F→: 說實在的我真的滿疲倦的,我站出來為自己為板友的資訊安11/03 19:50
228F→: 全講話,但被圍剿成這樣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幹嘛?11/03 19:51
230F→: 我有廣告收益?我有得到好處?我到底幹嘛說服你們?11/03 19:51
236F→: 沒關係,我對於相關討論大概就此打住,我好累。11/03 19:53
239F→: 除非很重大的發展或是說法,不然我不想回應了。11/03 19:54
240F→: 一切都我的錯,我太猜忌多疑,就這樣吧11/03 19:54
20F→: 我是原發文者,很高興作者親自解釋回應,但我就開門見山11/03 15:26
21F→: 的問:1.廣告商到底可不可以透過MO PTT蒐集到使用者的電11/03 15:27
22F→: 話以及相關的通訊資料? 2.MO PTT雖然如同敘述本身並沒有11/03 15:28
24F→: 蒐集使用者資訊,但有無做到把關使用者電話以及通訊資料11/03 15:30
25F→: 的責任? 感謝回應~11/03 15:30
32F→: ....................我很訝異你竟然用了放大檢視這個詞11/03 16:19
33F→: 沒錯在我使用app之前我是有點選隱私權授權政策,但作為11/03 16:19
34F→: 使用者我只授權我的資訊止於該app 也就是 MO PTT,法律11/03 16:20
35F→: 上如果你未經我的許可而把我的資訊流通到不相關的廠商或11/03 16:21
36F→: 是作為商業用途,這本來就是違法的。11/03 16:21
37F→: 舉一個例子,麥當勞app隱私權政策就有很詳細的說明,該11/03 16:22
38F→: 公司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情況下,並且經過使用者同意才能11/03 16:22
39F→: 把廣告商的資訊帶給使用者。換言之,他在寄送資訊(如促11/03 16:23
40F→: 銷)之前,還是得經過使用者同意並且填寫相關如地址.電話11/03 16:24
41F→: 資訊才能發配,且也沒有直接向廣告商提供資訊,是由麥當11/03 16:25
42F→: 勞這邊來控管。11/03 16:25
43F→: 所以你的解釋是指,廣告商的確有可能透過MO PTT蒐集到我11/03 16:26
44F→: 的電話號碼或是通訊資料以及紀錄,但你卻無能為力嗎?11/03 16:26
1F推: 其實按照回應來看,我們應該要多裝,多多益善。11/02 18:10
2F→: 以後大家可以多推廣一下,祝各位有美好的一日。11/02 18:11
5F→: 是呀,但原PO不是證實它有去讀嗎?11/02 18:13
7F→: 還有我從不否認我這塊領域本來就很弱,不然幹嘛發文討教11/02 18:14
9F→: 只是,過程中我提出一些質疑,但卻被轟成這樣我也只能科11/02 18:14
10F→: 科。11/02 18:14
14F推: 我是依據推文來質疑有個資利益的問題,這和直接扣帽子有11/02 18:18
15F→: 何關係呢?難道我不能質疑我認為不合理的事情嗎?11/02 18:18
55F→: 請問我態度又怎麼樣了?如果我質疑的點是錯誤的,那這篇11/02 22:48
56F→: 是什?11/02 22:48
59F推: 安安,我只質疑該程式的準確性,我壓根沒針對板友攻擊,11/02 22:57
60F→: 但就是有人覺得我持不同意見就得死,質疑就得死。11/02 22:57
61F→: 另外別來這篇暴動,要噓的留在我那篇就好,日安11/02 22:58
89F推: 感謝提供圖片支援,但我也無力在此議題了,剩下的該怎麼11/04 04:01
90F→: 作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選擇。唉.....11/04 04:02
91F→: 我的心情真的好差,好差...11/04 04:02
3F→: 月經在哪?我發文前都會爬文,不然請你找幾篇來解釋11/02 02:17
7F→: 那就是賣個資呀,這樣沒個資法的問題?11/02 02:19
12F→: 可以請教你怎麼判別有無用到的嗎?11/02 02:33
15F→: well,這我沒裝過,且我不怎麼相信他有權限卻沒使用...11/02 02:37
69F→: 砲?我看你才是討戰,我發文尋求解答,不管本板的回文或11/02 14:05
70F→: 八卦板的回文底下連結和說明全部無法合理解釋此權限的運11/02 14:06
71F→: 用,砲什砲?你爽被盜個資就被盜,自己搞不清楚事情嚴重11/02 14:07
72F→: 性卻選擇蒙蔽自己雙眼雙耳還反過來自我催眠...11/02 14:08
73F→: 如同八卦底下的連結解釋就跟你講開發者有權限是迫於廣告11/02 14:09
74F→: 商的脅迫,而取得權限下,能不能不使用也是靠開發者的自11/02 14:09
75F→: 覺。就跟你表明講個資不安全你還在天真11/02 14:10
78F→: 不瞞您說,我原本就真的只有JPTT和MX Player這二個app11/02 14:17
79F→: 且之前我印象中JPTT也不需要如此大的權限,昨天重裝才發11/02 14:18
80F→: 現。11/02 14:18
83F→: 我再講一個,別天真的以為你在PTT註冊的資料或是你分身11/02 14:19
84F→: 亂填別人就找不到你,我跟你講我就被出賣過,莫名其妙人11/02 14:19
85F→: 家公文直接到你手上你才知道原來資訊這麼不安全。11/02 14:20
86F→: 我不是不想了解,不然我發文幹嘛?而是參照你提供的方法11/02 14:22
87F→: 和八卦板的說法,就證明權限的確是大開,且無法阻止被人11/02 14:22
88F→: 任意使用呀。11/02 14:22
93F→: 可以追很多東西,如果有心,我可以按照你裝置的ID和你的11/02 14:29
94F→: IP追你的資訊11/02 14:29
103F→: 是喔,那樓上請公布我的電話號碼11/02 16:49
104F→: 找到發了什麼廢文和找到你的電話、你朋友的電話、你的住11/02 16:50
105F→: 址也可以相提並論嗎?頗ㄏ11/02 16:50
106F→: 另外一個aa08175你有什毛病?網友解釋就是完全對的嗎?11/02 16:51
107F→: 我什時戰網友?我只不過按照事實提出質疑,然後一堆人引11/02 16:52
108F→: 戰你不說說我戰板友?那我也說你一開始就噓東噓西就進來11/02 16:52
109F→: 討戰的呀。我今天說你是變性人,難道你全盤接受不提出反11/02 16:53
110F→: 駁嗎?網路討論有理自然可以說服人,無理然後攻擊對於討11/02 16:54
111F→: 論一件事情有什意義?11/02 16:54
112F→: 我不很懂程式,所以在本板提出質疑,本板沒有我的答案11/02 16:55
113F→: 我八卦也發一篇,因為人多,這樣也被戰,摸著你的LP說看11/02 16:56
114F→: 看到底是討論風氣的問題還是我的問題?11/02 16:56
119F→: 我知道樓上你講的點,問題是我還是找不到一個合理的理由11/02 17:14
120F→: 來支撐為什要有ID、通話資料的權限。MO PTT的作者說廣告11/02 17:15
121F→: 需求,卻也沒有說明這些很隱私的電話號碼如何和廣告商互11/02 17:15
124F→: 動。又如果如同你程式所顯示的雖有權限卻無使用,那當初11/02 17:16
125F→: 為何一定要開發者要到這些權限呢?11/02 17:16
127F→: 不是呀,IP太好查了...不管從google的屍體、或是直接撈11/02 17:18
130F→: 資料庫都可以輕易查到,一堆被肉搜找分身的就是這樣來的11/02 17:18
131F→: 我覺得IP、ID洩漏的嚴重程度遠不如通話資料,就如同我本11/02 17:19
132F→: 身的案例,對方取得我的資料是直接透過站方取得的,也就11/02 17:20
133F→: 是說,我知道你的本尊,然後透過站方的協助取得你的住址11/02 17:20
135F→: 和電話。但個資法修改之後,除非犯罪偵查需要才可透過正11/02 17:21
136F→: 當管道取得你的電話、住址。但現在的app卻不用,他可以11/02 17:21
137F→: 非常輕易的就撈到你所有的資訊,所以程度有別。11/02 17:22
139F→: 你還是沒看完我的推文,我糾結的就是如果沒有用,幹嘛要11/02 17:25
140F→: 討權限呀。這就好像我路上搶了你的包,但我說我沒要用的11/02 17:25
141F→: 意思。11/02 17:26
144F→: 而且你這麼有把握不會被開後門?那小米和最近百度資料夾11/02 17:26
145F→: 被抓包不也是開後門的嗎?11/02 17:27
147F→: 那如果一開始我裝不用權限,但自動更新之後卻開了呢?11/02 17:29
148F→: 等等我搞不懂,為什麼你會覺得給ID、通話權限是一件很正11/02 17:30
149F→: 常的事情?11/02 17:30
162F→: 老實講,之前更新我都直接按確定,這樣說起來的確有時會11/02 17:36
164F→: 跳出要要求權限的頁面,但之前也沒注意到這些就是11/02 17:37
172F→: ok,如果這是Google的權限包裹,那有什非得要用到這個權11/02 17:43
174F→: 限的理由不可,我的意思是說,為什就不能閃掉這一項?11/02 17:43
175F→: 在Android權限說明裡,這權限是最大的。或者我換個說法11/02 17:44
176F→: ,很多國外app根本也沒要求這些權限呀。11/02 17:44
185F→: 上面連結八卦也有我也看過了,裡面有句話"所以咧!開發11/02 17:55
187F→: 者也只能「保證」自己絕對不會竊取使用者的資料,也不會11/02 17:55
188F→: 隨意散佈或使用這些資料" 就是在跟你說這東西完全就是11/02 17:56
189F→: 開發者自律,你卻選擇性忽略?11/02 17:56
193F→: 如果真的未使用,我當然很慶幸呀。11/02 17:58
197F→: 樓上你不覺得你的言論和nadoka互相矛盾嗎?11/02 18:00
198F→: 如果你說開發者沒有亂用,但nadoka那個連結的作者說沒要11/02 18:00
199F→: 到權限廣告商就不鳥,那請告訴我一個堅持要權限,一個沒11/02 18:01
200F→: 要使用我該相信誰?11/02 18:01
205F→: 好,那就這樣吧,反正如果大部分的人覺得沒問題,那就是11/02 18:04
206F→: 我個人的問題,祝各位日安。11/02 18:05
228F→: 我推文到底哪裡一直"我不信" "我不信"?全部我只推了一句11/02 22:44
229F→: "我不怎麼相信他有權限卻沒使用"結果說我跳針?好,我跳11/02 22:45
230F→: 針也就算了,下面那篇也證實我的懷疑成真。不過沒關係反11/02 22:45
231F→: 正要圍剿的,就圍剿。我把我想說的說出來就好了。至於11/02 22:47
232F→: 關不關心自己的資訊安全,說真的也不太關我的事。11/02 22:47
234F→: 所以呢,你覺得為了廣告犧牲你的個資是一件很ok的事情?11/02 23:02
235F→: 算了當我沒問好了,反正覺得沒差的就沒差,我實在也沒什11/02 23:04
236F→: 必要去說服你,覺得沒差的就繼續用嘍。11/02 23:05
240F→: Google有沒有把我個資亂搞說真的我也不清楚,不過我只知11/02 23:10
241F→: 道可以把一家市值這麼大的公司兼作業系統公司類比一家私11/02 23:13
242F→: 人的公司也是滿天才的啦。11/02 23:13
243F→: 就好像,你用360衛士之類的中毒,卻去質疑Windows蒐集使11/02 23:14
244F→: 用者資訊一樣。11/02 23:14
246F→: 就跟你說我哪知道?但我只知道至少不會比這些小app還亂搞11/02 23:18
249F→: 我直接幫你放大絕好了好了,不爽不要用安卓,不爽不要用11/02 23:34
250F→: 微軟。講真的你的回文一點意義一點sence也沒11/02 23:34
251F→: 如果你要謾罵請繼續,我不想浪費時間回應了,但如果你想11/02 23:35
252F→: 討論一些較有意義的點,歡迎。11/02 23:36
258F→: 不,我覺得我有收穫呀,我發文目的達到了,至少我知道我11/02 23:40
259F→: 的擔憂是正確的。如同你所說,知道後就自己把關,所以我11/02 23:41
260F→: 雙清後移除該app,並且現在分2台手機使用了。這就是我的11/02 23:41
261F→: 處理方法後收穫,至於閣下,請在漏洞很多的安卓系統下盡11/02 23:42
266F→: 情享用更多的漏洞。11/02 23:43
267F→: 你覺得用程式去限制權限比較有用還是逼迫開發者拿掉權限11/02 23:44
268F→: 比較有用呢?就像你的軟體和下篇偵測到的結果就不同,你11/02 23:44
269F→: 覺得你很篤定你的方法奏效?11/02 23:45
272F→: 我可以支持付費板呀說真的~11/02 23:46
273F→: 另外我覺得root再裝類似控制程式這件事情本身就是個風險11/02 23:48
274F→: 就像你去破解原版作業系統,但為了破解你根本不知道自己11/02 23:48
276F→: 刷了什麼鬼東西進去一樣的意思。11/02 23:48
277F→: 講一個例子,三星韌體港版和台版的data就不同了,連時區11/02 23:49
278F→: 的國旗也不同,一個五星旗一個青天白日旗。這麼有把握刷11/02 23:50
279F→: 進去的是你想那回是嗎?11/02 23:50
282F→: 我的也不是對岸網站搞來的呀,Sammobile都這樣了11/02 23:52
284F→: 不是M01,我說的是三星主要的韌體網站Sammobile11/02 23:55
285F→: 也沒怎樣,我只是去找個台板刷,結果出五星旗你覺得呢11/02 23:55
287F→: 後來我找了很多別的板本,才看到我國國旗11/02 23:57
288F→: 所以我根本也沒把握到底刷了什東西進去我的手機11/02 23:57
291F→: 這就是問題呀,BRI台板的結果一刷根本不是這麼回事11/03 00:03
292F→: 我當然知道看板本,所以我才說,刷機或是root風險太高11/03 00:03
293F→: 而且就算root沒問題,控制程式本身就也還是有風險呀11/03 00:05
294F→: 所以我是覺得開發者本身是最重要的,不然就只好拔SIM卡11/03 00:06
295F→: 用或是根本就不要用了11/03 00:06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