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hyuch
作者 shyuch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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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F→: 沒差,反正賺錢加薪,虧損就裁員02/06 14:15
11F→: 日本人幹嘛強迫我們改名台灣,這是侵犯我們中國台北主權,12/02 13:50
12F→: 不能尊重台灣多數民意嗎?12/02 13:50
60F→: 會不會主風泵動力、ATP都沒問題,而是電門時速有問題,結10/23 22:39
61F→: 果關掉沒問題的ATP,相信了有問題的電門時速?10/23 22:39
35F→: 時速140k,半徑300m,鐵軌寬度1.067m,如果車輛重心高過1m10/22 20:42
36F→: ,就可能會翻車10/22 20:42
174F推: 這種法官應該要被淘汰,判決理由全憑想像和瞎掰,要被告05/28 07:17
175F→: 奪取林某手上鋁棒,奪取過程難道就不會造成林某重心不穩跌05/28 07:17
176F→: 的更重?05/28 07:17
156F→: 李泰安已經被冤枉入獄了,台鐵近年的發生的多起事故,找03/03 22:25
157F→: 不到人背黑鍋了03/03 22:25
40F→: 菲律賓表示........01/21 08:54
4F→: 民眾追打殺小燈泡的兇手,警察如果打鄭性澤,應該就是這11/25 20:58
5F→: 樣的心態,打人當然是不對,但鄭性澤應該不是被打才招供11/25 20:58
6F→: 的,而是其友人先向警方供述他有開槍,鄭才不得不招供一半11/25 20:58
7F→: 事實,另外在警方尚不清楚槍戰詳細狀況下,他做了另一半11/25 20:58
8F→: 的不實供述,引導警方往錯誤的方向偵辦11/25 20:58
9F→: 因為羅武雄右腳前垃圾桶內有一把卡彈的制式克拉客手槍,11/25 21:05
10F→: 左手下方有一把改造的手槍,所以當天在鄭的友人招供之前,11/25 21:05
11F→: 警方一直認為是羅武雄持雙槍射擊蘇憲丕的,應該沒有想到11/25 21:05
12F→: 竟然鄭性澤或其他人有開槍11/25 21:05
3F→: 貼文內容其實是在質疑此案的無罪判決,與刑事訴訟法第15511/05 10:36
4F→: 條的論理法則和經驗法則有違11/05 10:36
18F→: 鄭員這次無罪是因為推定羅員有罪,莫非把殺警嫌疑比較薄弱11/05 20:25
19F→: 的羅員推定有罪,就比較懂154條?歷次的法官檢察官都不懂11/05 20:25
20F→: ,只有這一次的比較懂?11/05 20:25
21F→: 其實這次無罪,跟有無專業的實驗室或採證,也沒有關係?11/05 20:29
22F→: 辯方推定羅員有罪使用的三D彈道影片,彈殼左拋影片,心臟中11/05 20:48
23F→: 槍具開槍瞄準能力等論理,其中有很多錯誤11/05 20:48
24F→: 只是這次檢察官和辯方站在一起,檢方自然就忽略了辯方論理11/05 20:53
25F→: 中所存在的錯誤。11/05 20:53
27F→: 指紋不見,只能證明有人滅證,當然不足以證明鄭有殺警,11/05 21:08
28F→: 還需要其他證據佐證11/05 21:08
30F→: 樓上可以舉出來那些原因造成指紋消失,我們可以來討論11/06 09:00
32F→: 樓上不妨舉出指出此次無罪判決是依據哪個新的實驗室實驗11/06 09:55
33F→: 或採證?另外,辯方推定羅武雄殺警,是否就符合你解釋的1511/06 09:55
34F→: 4?11/06 09:55
36F→: 所以這次154條主體,沒違反"你自己認知的154條"去推測羅武11/06 12:33
37F→: 雄有槍殺警察的嫌疑?11/06 12:33
40F→: to eric,警方指紋還沒驗前,怎知有無鄭的指紋?既然不知,11/14 07:08
41F→: 又怎會有你所猜測警員擦拭槍上指紋的問題?又若羅武雄是11/14 07:08
42F→: 兇手,真相已大白兇手也已伏法,警方又何須把殺警僅推給鄭11/14 07:08
43F→: 一人,這樣掩蓋真相豈不愧對已死同僚?11/14 07:08
3F→: 蘇憲丕是大腦,羅武雄是心臟11/0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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