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econd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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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cond137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56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Fw: [請益]五等錄事與五等戶政應如何選擇?已刪文
[ Examination ]0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wer11 - 發表於 2021/06/24 11:05(3年前)
16Fsecond137: 錄事、執達員都是專業加給表一,和一般行政一樣,没多01/27 11:03
[請益]三等書記官相關問題
[ Examination ]25 留言, 推噓總分: +9
作者: yamaha449 - 發表於 2019/04/21 17:18(5年前)
13Fsecond137: 三等書記官編制是委4~委5沒錯,但考上司四只能委3本104/21 19:06
14Fsecond137: 任用,一開始是委3權理委4之三等書記官!04/21 19:07
Re: [請益] 委任還是委辦判斷
[ Examination ]57 留言, 推噓總分: +13
作者: ulycess - 發表於 2017/11/05 06:46(6年前)
3Fsecond137: 誰說直轄市民政局沒有獨立的組織法規(規程)?自已去查11/05 07:14
4Fsecond137: ,自己不知道的事,不代表就沒有!直轄市各局是一級機11/05 07:17
5Fsecond137: 關,這已經是實務(國考)界的基本常識了,還會搞錯?11/05 07:19
8Fsecond137: 直辖市所屬機關,沒人在叫"獨立機關"的,法定用語的11/05 07:27
9Fsecond137: 獨立機關是指中選會、公平會、NCC,市府所屬是一級、二11/05 07:28
11Fsecond137: 級機關,他法定權限移轉,就是以機關對所屬機關委任、11/05 07:30
16Fsecond137: 或不隸屬機關間之委託為之。11/05 07:31
20Fsecond137: 樓上握握手!真的滿無言的!11/05 07:34
30Fsecond137: 請看看是原Po自己太武斷,還是我太嗆了?!11/05 09:59
31Fsecond137: 還有原原Po中我的留言,也可以一起看看!11/05 10:01
[請益] 委任還是委辦判斷
[ Examination ]62 留言, 推噓總分: +11
作者: catcat - 發表於 2017/11/04 17:01(6年前)
26Fsecond137: 爭點在於區公所是否為"民政局"之下級機關,若然,則是11/04 18:42
27Fsecond137: 委任!中央對地方政府、或直轄市對原住民區(不同法人)11/04 18:43
28Fsecond137: 就是委辦!在實務上,民政局有區政管理科,指揮監督區11/04 18:44
29Fsecond137: 公所相關業務,但是否即為上級機關,恐有爭議,要看市11/04 18:46
30Fsecond137: 府及民政局的組織規程才準!一般而言,區公所是市府11/04 18:47
31Fsecond137: 之派出機關,而不說是"民政局"的派出機關,如果非民政11/04 18:48
32Fsecond137: 局之下級機關,則在同一法人下之不隸屬機關,其權限11/04 18:50
33Fsecond137: 之移轉,應屬委託!11/04 18:50
35Fsecond137: 以高雄市民政局組織規程第8條為例,本局下設戶政事務11/04 20:00
36Fsecond137: 所、殯葬管理處,其組織規程另定之。11/04 20:00
37Fsecond137: 區公所並非民政局之下屬機關,只是業務上受其指揮監督11/04 20:02
38Fsecond137: 另依高雄市政府組織規程第8條規定,本市各區設區公所,11/04 20:04
39Fsecond137: 區公所之組織規程另定之。如此看來,民政局應非區公所11/04 20:05
40Fsecond137: 之上級機關無誤,本案應屬委託!11/04 20:06
41Fsecond137: 要以組織規程為準,不是說實務上區公所歸民政局管(指揮11/04 20:13
42Fsecond137: 監督),民政局就是區公所的上級機關的!11/04 20:14
54Fsecond137: 直轄市政府所屬的"局"是機關啦,縣(市)政府的內部單位11/05 06:10
55Fsecond137: 會用"處"啦!比較特殊的是台南市政府法制處是內部單位11/05 06:14
56Fsecond137: ,其他直轄市的法制(務)局都是一級機關,南市規模較小11/05 06:15
57Fsecond137: ,是所屬機關還是內部單位,要以組織規程為準!11/05 06:20
[請益] 律師公法考題
[ Examination ]76 留言, 推噓總分: +24
作者: tony0501 - 發表於 2017/10/21 09:07(6年前)
58Fsecond137: BOT是適用政府採購法?黑人問號?不是促參法嗎??10/21 13:03
Fw: [爆卦] 台北市大量招考清潔隊 475個名額 薪水37k
[ Examination ]11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wer11 - 發表於 2017/09/30 16:42(6年前)
12Fsecond137: 6%提撥是勞退新制啦,勞保另有老年年金可領啦(勞保不破10/01 11:45
13Fsecond137: 產的話),勞保、勞退是不一樣的!甚至早期隊員也有勞退10/01 11:47
14Fsecond137: 舊制(依勞基法)的退休金可領,舊制通常領的比較多!10/01 11:48
[新聞] 她拒當律師 1年登高考榜首
[ Examination ]92 留言, 推噓總分: +22
作者: charles0939 - 發表於 2017/08/19 16:04(6年前)
24Fsecond137: 一般行政分發環保局當科員,仍然有很大機會當稽查的08/19 17:49
Re: [閒聊] 在試題上寫座號到底是有多重要?
[ Examination ]23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tsailk - 發表於 2017/07/07 22:18(7年前)
19Fsecond137: 就是提早交卷者,事後監試人員可以將你自己的題目卷07/08 11:42
20Fsecond137: 放回你的抽屜,就這樣!我們同事很多都去監考了!07/08 11:44
[閒聊] 考上關務可以調到別的單位嗎
[ Examination ]12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chengyou66 - 發表於 2017/06/18 16:34(7年前)
1Fsecond137: 特考特用綁約期間(6年)過了,就可以商調到其他機關了!06/18 16:38
[請益] 行政法上切結書的問題??
[ Examination ]8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Mcdona1d - 發表於 2017/05/28 15:28(7年前)
6Fsecond137: 釋字第324號理由書,立具保結所涉公法契約問題?05/28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