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qilqil222
作者 qilqil222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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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400F噓: 紅的喜氣59.125.187.111 10/30 00:37
17F推: 不推不行59.125.187.111 10/30 00:04
7F→: 考選部書函有要求戴口罩12/22 18:36
15F噓: 要幹這行就請注意自己網路的發言 ,不要帳號暴露自己職05/18 11:29
16F→: 業後丟一堆侮辱、挑釁的留言或PO文後被搜到。不只警察05/18 11:29
17F→: ,所有公務人員都一樣,法官檢察官民眾反應更是激烈。05/18 11:29
28F噓: 這不是政治正確 對人的基本尊重05/18 15:56
30F噓: 叫別人閉上屁眼還有影射別人是畜牲無法溝通,這只是政05/18 21:14
31F→: 治不正確而已?05/18 21:14
32F→: 政治人物還有公務人員本來就因為職業的關係受到公眾民05/18 22:04
33F→: 意高度的監督,因此人格權的保障因為公益考量需要相當05/18 22:04
34F→: 程度的退讓,須忍受合理範圍內的評論,這是保障言論自05/18 22:04
35F→: 由目的考量(監督各種政治活動,形成公意,釋字509號參05/18 22:04
36F→: 照)所導致。05/18 22:04
37F→: 警察被罵賊頭是基於質疑警察團體的廉潔與否,被罵警總05/18 22:14
38F→: 則是質疑是否依法執法、執法是否基於公益考量,像賊頭05/18 22:15
39F→: 這些言詞雖然附帶有點貶損人格、降低社會評價的意涵,05/18 22:15
40F→: 但是因為牽涉對於政府機關、公務員的評論,有可能被司05/18 22:15
41F→: 法機關判斷為仍在適當評論的範圍之內而不成立犯罪。05/18 22:15
42F→: 那位所長雖然不是以所長或警察身分發言,但是他用足以05/18 22:28
43F→: 辨認是警察人員的帳號對特定族群、性別、政治傾向的群05/18 22:28
44F→: 體發表仇恨言論,已經容易使人質疑那位所長還有其他的05/18 22:28
45F→: 警察人員在處理當事人之一方為該群體的糾紛時,是否會05/18 22:28
46F→: 故意作出偏袒他方,不利於該群體的處置。05/18 22:28
117F推: 下班心理怎麼想沒人管得著,但請低調不要顯示自己警察05/18 21:51
118F→: 身分後在外公開製造糾紛,產生機關其他在上班的人的困05/18 21:51
119F→: 身分後在外公開製造糾紛,產生機關其他在上班的人的困05/18 21:51
120F→: 擾。你自己認為和警察職業無關的言行,其他人不一定這05/18 21:51
121F→: 擾。你自己認為和警察職業無關的言行,其他人不一定這05/18 21:51
122F→: 麼想,到時又要其他人處理回應你製造的糾紛。05/18 21:51
75F→: 這已經不只是事實陳述了吧05/18 11:34
226F推: 親身經歷 10潮機無誤12/17 14:48
166F推: 過來人+1 加油12/13 15:57
63F推: 潮10苦主+1 已起訴11/07 21:51
68F推: 就算被認定受潮仍有勝訴可能 可參考台北地方法院11/08 13:44
69F→: 小額民事判決 98年度北小字第2775號判決11/08 13:45
12F→: 長按音量-跟電源鍵已試過 但還是謝謝10/13 13:15
16F→: +跟電源鍵也試了 感謝版上善心人士10/13 13:21
127F→: 剛剛收到電話 初步認定是受到"濕氣"生鏽10/29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