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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werslide 在 PTT [ PhotoCritic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185則
限定看板:PhotoCritic
看板排序:
4F推:噗,硬ㄠ,總比有人前後打嘴巴,還死不認錯,那才厲害啊07/30 19:36
5F推:論證『模型』已經在第一段存在了,第二段是用來說明第07/30 15:27
6F→:第一段的,在此並沒有用「比喻」論證,只是把第一段的07/30 15:29
7F→:模型轉化成「實例」罷了?07/30 15:30
9F→:脫離文本?哪裡脫離文本了?我也承認『刺點』是屬於個ꐠ07/30 15:30
10F→:人的啊!在此定義上,並沒有逾越「明室」的文本啊?07/30 15:31
12F推:你不能說巴特不關心攝影師可否操縱觀者的反應(刺點)ꄠ07/30 15:34
13F→:我們就不能討論觀者的反應(刺點)的可被操作性啊!07/30 15:34
19F推:因為我覺得用「說明」比「比喻」更貼近本意。因為模型07/30 15:47
20F→:已經存在,榴漣只是套用進去而已。發問者要修改也沒問쌠07/30 15:48
23F→:那就承認這是一場誤會如何?07/30 15:49
2F→:那就不要用「比喻」來論證「真相」吧!因為你再怎麼論述07/30 11:40
4F→:那就不要用「舉例」來論證「真相」吧!07/30 11:40
6F→:那就不要用「比喻」來論證「真相」吧!因為你再怎麼論괠07/30 11:46
7F→:述,那都是「喻體」的真假而已,而非「本體」的真假07/30 11:46
8F推:更遑論「視點」的選擇還決定「真相」的存在與否,這只갠07/30 11:53
9F→:只是使得「焦點」更加『模糊』(到底是「刺點』還是「ꔠ07/30 11:54
10F→:擊出全壘打」)而已。07/30 11:55
2F→:那就不要用「比喻」來論證「真相」吧!因為你再怎麼論07/30 12:07
3F→:述,那都是「喻體」的真假而已,而非「本體」的真假07/30 12:08
4F→:更遑論「視點」的選擇還決定「真相」的存在與否,這只07/30 12:08
5F→:只是使得「焦點」更加『模糊』(我們到底是在討論「刺술07/30 12:09
6F→:點』還是怎麼「擊出全壘打」?)而已。07/30 12:09
25F→:可是有「打雷」和「下雨」....................囧rz07/30 15:06
4F推:作者已死是這樣用的嗎?作者以死指的是文本詮釋的非單一07/29 21:06
5F→:性,非指逸脫作者本意(有時候作者都不知道己的文本透露07/29 21:07
6F→:了多少訊息.再來,為什麼操綜[刺點]就會不道德?如果把藝07/29 21:09
7F→:術作是一種[語言],那語言的地就是在溝通嗎?既然是溝通07/29 21:10
8F→:嗎?那運用熟知的[共同美感]來[溝通]哪裡不道德了?請不07/29 21:12
9F→:要把商業化的[動機]跟刺點可否操縱的客觀[事實]混為一07/29 21:12
10F→:談!!!!07/29 21:14
45F推:羅蘭巴特也說過,文本只有對於作者而言才有[單一]的意義07/29 18:39
46F→:一旦離開了作者,他就不能避免詮釋上的[多義性],所謂[作07/29 18:40
47F→:者已死]是也!另外關於詞彙的使用,除了古典語意邏輯堅持07/29 18:42
48F→:意符與意指有唯一性之外,近代語言分析學派早就揚棄了這07/29 18:43
49F→:種說法,而認為語言的使用只是約定俗成而已07/29 18:45
61F推:讓我說的更清楚些吧!巴特在討論「刺點』的時候,並沒07/30 14:14
62F→:有以其是否可操作性作為定義要件,也就是他可能是可操07/30 14:15
63F→:作的,也有可能是非可操作的,但我們都同意不論何者,ꔠ07/30 14:16
64F→:他都是屬於『觀者』個人的,現在問題只在於攝影師有沒꘠07/30 14:17
65F→:有辦法藉由畫面、共同美感經驗的安排來『誘發』觀者『07/30 14:18
66F→:刺點』,這才是爭議所在啊!也就說,根本沒有人爭議『07/30 14:19
67F→:刺點」是不是屬於『個人』的,只有人爭議他是不是可被07/30 14:20
68F推:「誘發」的,至於完整的論述,我在3888篇就已經講得很07/30 14:23
69F→:清楚了,「美感經驗」是可以被『誘發』的,但誘發後的07/30 14:23
70F→:結果確有「個體」差異,這樣回答您的問題了嗎?07/30 14:24
71F推:如果這樣的解釋過於抽象,那我用榴漣來比喻好了,我們07/30 14:34
72F→:榴漣有特殊的氣味,所以只要把榴漣放在室內,大家都會뜠07/30 14:35
73F→:受到它的『刺激』,但是每個人的反應並不相同,有人無ꨠ07/30 14:35
74F→:法忍受,認為它很臭,但確有人認為它很香,樂此不彼,07/30 14:36
75F→:這不就是「個人」「感覺」不同嗎?那麼你要因為這個「괠07/30 14:37
76F→:個體」感覺的差異,而否認利用榴漣來刺激聞者產生「反07/30 14:38
77F→:應」的機制不存在嗎?07/30 14:39
2F→:反駁?反駁什麼?是說用變態否定常態嗎?還是說[共同美感]07/29 11:18
3F→:的[美感經驗]操作不存在?07/29 11:19
5F→:打爛仗?誰打爛仗了,我觀點已經在哪了,不認同可以提出反07/29 11:21
7F→:駁 在那酸言酸語是沒用的07/29 11:22
8F→:對啊,那既然如此用打者來比喻為什麼不可以呢?07/29 11:23
10F→:批評對方的論點為打爛仗不叫[反駁],ok07/29 11:26
12F→:所以說囉,除非你要提出論點反駁,否則就不用再多說什麼07/29 18:33
53F推:先說好,是麥當勞還是啃得雞? ~~~~~~~~~~~~~~~~~XD07/30 15:04
8F推:營造出所有人都「相同的刺點」??誰說的?應該只有你這밠07/30 09:52
9F→:樣說吧!關於「刺點的可操作性」定義,我在3860篇就已렠07/30 09:54
10F→:經講得很清楚了,請不要再一直自己紮稻草人來打了07/30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