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lasticsky
作者 plasticsky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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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噓:啊就爬文啊05/09 07:56
1F推:恭喜開系!09/28 06:31
8F→:我不確定這種事不同學門的習慣會不會有差。我是社會科09/25 12:06
9F→:學,沒有老師讓我擬推薦信。09/25 12:07
10F→:附帶一提,我認識的其他念社科的也沒碰過這種事。09/25 12:36
3F→:有沒有查graduate division?09/09 11:36
4F→:不過,難道原po只打算申請一間嗎?要申請好幾所學校的09/09 11:42
5F→:話,就算有一些不用GRE,應該多半還是要的吧?09/09 11:43
1F→:我看不出來李文哪裡有想要證明「公權力無法判定離婚真09/03 15:23
2F→:假」耶。09/03 15:24
3F→:他是在討論個別的推論邏輯,不是再討論整體的判決。不09/03 15:25
4F→:過我已經被羞辱夠了,不聊了,我推完這句也要離場了。09/03 15:26
1F→:我看不出來李文哪裡有想要證明「公權力無法判定離婚真09/03 15:23
2F→:假」耶。09/03 15:24
3F→:他是在討論個別的推論邏輯,不是再討論整體的判決。不09/03 15:25
4F→:過我已經被羞辱夠了,不聊了,我推完這句也要離場了。09/03 15:26
1F→:如果李文第一段沒講錯的話,那將「李文陳述的法官推論09/02 12:40
2F→:方式」反推,的確會得到「本案起訴背後的邏輯是離婚必09/02 12:40
3F→:定是怨偶,必定無法和睦相處。」這個命題吧。09/02 12:40
4F→:另外,李文沒有、我也沒有認為檢察官不能基於其他理由09/02 12:42
5F→:(也就是你在本篇提到的理由)來做出裁決,李文針對的09/02 12:43
6F→:只是他從檢察官特定推論中反推出的特定邏輯,這有很難09/02 12:43
7F→:看出來嗎?09/02 12:43
8F→:還有,為什麼都要用這種「對方是笨蛋」的語氣說話啊?09/02 12:46
9F→:動不動就叫人去唸書或是唉聲嘆氣。大家真的都那麼確定09/02 12:46
10F→:跟自己對話的人有那麼沒讀過書,有那麼笨嗎?09/02 12:47
11F→:不過當然啦,拿這種態度對我,那剛好也是歪打正著,我09/02 12:47
12F→:的確是個腦筋不好的草包。09/02 12:47
16F→:我知道你提出的是綜合性判斷,那你知道李文從頭到尾都09/02 12:55
17F→:在討論某個特定邏輯嗎?09/02 12:55
20F→:這種化約正是李文全篇在反對的東西。09/02 12:58
25F→:的確,檢察官是綜合判斷。那拿綜合判斷中的一部份邏輯09/02 13:03
26F→:推論社會後果,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嗎?注意,他不是討09/02 13:04
28F→:論部分特定邏輯以「反駁檢察官」,而是推論特定邏輯的09/02 13:04
29F→:社會後果。09/02 13:04
33F→:好,所以現在問題總算聚焦了,問題在「這個邏輯有多死09/02 13:07
35F→:」。邏輯越死,他就越沒「想太多」;如果這個邏輯不太09/02 13:07
36F→:死,那他就想太多了。這樣講也挺有趣的。不過,我好奇09/02 13:08
37F→:的是:社會學家「想太多」也錯了嗎?XD09/02 13:08
38F→:我的意思是,平常都是鄉民在責怪學者想太多吧?09/02 13:09
39F→:各位台灣第一學府的社會所學生怎麼會怪社會學者想太多09/02 13:09
40F→:呢?XD09/02 13:09
41F→:在這篇文章裡面,L君還把「想像」兩個字塗成黃色,當成09/02 13:10
42F→:一種對他人的批判耶。「想像」對社會學者而言,是何時09/02 13:10
43F→:變成一個髒字的?09/02 13:11
47F→:那「國家機器有能力對人民婚姻真假做出裁決」是問題嗎09/02 13:13
49F→:?----我是說,如果假定一般情況下國家機器不會管,那09/02 13:13
51F→:國家機器的「能夠做」這件事,會是問題嗎?09/02 13:14
52F→:如果你是要說「傅案不應用普遍性命提來考量」,那我的09/02 13:15
53F→:想法是,李文根本沒有用一般性命題來「考量」傅案。09/02 13:15
54F→:講精確點,傅的結婚是真是假,從來都不是本文的重點。09/02 13:16
55F→:事實上,對傅的婚姻真假,作者的態度在他之前的文章已09/02 13:17
56F→:經表達得很清楚了。09/02 13:17
58F→:如果我是檢察官,我會說我躺著也中槍----這就是大家在09/02 13:18
61F→:這邊批判李文批判了半天所想表達的嗎?如果閣下的本意09/02 13:18
62F→:是「檢察官躺著也中槍」,那我站在閣下那邊好了。09/02 13:19
64F→:如果他根本不討論婚姻的真假,只討論國家判定婚姻真假09/02 13:20
65F→:的「能力」和「判斷的方式」的話,詮釋案例詮釋得好不09/02 13:21
66F→:好,還會是問題嗎?09/02 13:21
67F→:喔不對,應該說,那這個案例仍然「詮釋得不好嗎」?09/02 13:22
70F→:畢竟不管傅的離婚被判無效是罪有應得還是含冤倒楣,這09/02 13:22
71F→:個案例都指出了1. 國家有能力裁定個人的婚姻真假;2.09/02 13:23
72F→:國家可能使用某種(作者認為)有問題的判斷方式。09/02 13:23
73F→:對不起我太盧了。我下次會有耳沒嘴的。XD09/02 13:24
74F→:好啦,我真的得(如同閣下吩咐的)去唸書啦。掰。09/02 13:25
28F→:這個畫面真的很妙。有個混蛋假離婚真謀權,國家機器判09/02 09:58
29F→:定他是假離婚,所以攔下他謀權。大家額手稱慶的同時,09/02 09:58
30F→:有個社會學者在接受(或共享)上述「社會共識」之餘,09/02 09:59
31F→:提出了「國家介入婚姻不可欲」及「國家介入可能會造成09/02 10:00
32F→:若干後果」等一實然、一應然的兩個命題。結果,一堆社09/02 10:00
33F→:會系學生跳出來說「你竟然挺那個爛人!那個人根本是假09/02 10:01
34F→:離婚你瞎了嗎?」--然後沒有人針對該社會學者的應然/實09/02 10:01
35F→:然命題做討論。有人問說論證在哪裡,答曰莫須有。這種09/02 10:02
36F→:畫面真是...這個,怎麼說呢....09/02 10:03
37F→:喔對了,要是李瑞中這篇文章可以被扣帽子扣成「挺傅」09/02 10:12
38F→:,那罵他的人是不是也可以被扣帽子扣成「支持國家機器09/02 10:12
39F→:介入親密關係/婚姻關係」?這兩種扣帽子扣得真是一樣低09/02 10:13
40F→:級。09/02 10:14
45F→:我不覺得我有用應然實然問題取代妥當性的問題。我說的09/02 12:28
46F→:是,我從頭到尾都沒看到有人回應李瑞中的那兩個命題。09/02 12:28
47F→:另外,感謝提醒,我的確應該多唸書。09/02 12:29
48F→:不過,每次都不正面回答問題,只會叫人去唸書,這樣真09/02 12:30
49F→:的好嗎?09/02 12:30
3F推:不同學校的申請表會不一樣,但是基本上大學和研究所都08/30 03:33
4F→:要,然後通常在填寫的時候還是大學填前面。08/30 03:33
16F→:GPA不到3.0的話可能要設法避免被系辦小姐先篩掉?08/27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