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odoru
作者 odoru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24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3F→:PTT有《Scenarist》板03/16 23:45
4F推:所有犯法用(誤會)推搪都沒事了? (可議)就是不確定 那聽誰的?10/12 09:59
18F推:確認這真的搞不清法規就來了.. 去看【 個人設定區 】最底下~10/12 17:15
30F推:PT板站在勞工這邊 資方條件不明會被罰 就有人不服 例如你!10/12 18:32
31F→:現實資方已佔大量利益 若連徵人都以資方為主訴 那勞方就....10/12 18:33
32F→:PO文未合版規 罰也應該 有人徵求前都要先問一下 你直接就來10/12 18:35
33F推:徵求都是資方 自然從嚴管理 避免資方模糊語意 損害勞方權益!10/12 18:38
34F→:法規許多人不熟 有甚至鑽漏洞 亂世厲法目的就是要人注意留心10/12 18:41
35F→:資方的權益與義務皆大過勞方 PT板為弱勢發聲 自然對資方重懲10/12 18:44
52F推:都會用最低薪95找人了~ 誰會相信這店對員工好?! 有勞健保嗎?10/12 20:50
53F→:時間可議 是不是也可能長時間只給同樣95元 版規註明違法劣退10/12 20:52
54F→:不清不楚徵人 誰都會怕 用(可議)矇混 那條件都可以隨便寫了~10/12 20:53
5F推:http://0rz.tw/gLnFA 沒抄襲過,別說你當過媒體人!04/15 00:30
6F→:這類代表一校(系)的宣傳影片 竟然就用抄襲(致敬)當形象?!04/15 00:31
7F→:只能用模仿來博得注目 譁眾取寵炒短線 並還沾沾自喜毫無自覺04/15 00:31
8F→:這重點就能看出媒體人自我認知如何 意識不良 開頭就走錯路~04/15 00:32
9F→:真是讓人對台灣影像創意與媒體未來文化憂心…04/15 00:32
1F推:辛苦了!兩者時序上下可用成一致~04/10 22:21
2F→:有很多是 封面海報偽裝成3D動畫 但內裡其實是2D漫畫...03/02 01:33
15F→:過去陳進興違規犯法 亦有狐群狗黨隨似相伴護航 雜魚不知何謂08/08 12:00
17F→:============= 以 下 開 放 附 匪 份 子 登 記 ============08/09 07:59
7F→:Misako說的不只一句話 看下面文章或ipiscrh自己去找08/06 05:03
8F→:ipiscrh看不懂的多去唸書或多禮貌的去請教人08/06 05:03
9F→:證據都在上面文章都有! Misako被告 別人官司 與我無關08/06 05:04
10F→:刑法第二十八章妨害秘密罪 還有316條-319條 ipiscrh搞懂再說08/06 05:04
11F→:再去看看Misako有沒洩漏他人資料08/06 05:04
12F→:AnneShirly臆測與BQ6業者有關 但我檢舉的許多是無關08/06 05:05
13F→:一樣! ipiscrh再去弄清楚~08/06 05:05
14F→:《L_LifeInfo》482 Misako 是直接自行參加 直接薦任 沒投票08/06 05:05
15F→:看看上面提出Misako違反PTT站規的許多證據 還再問找證據?08/06 05:05
16F→:與業者勾結是沒有違反PTT站規 是私下聯絡 才是有違公平!08/06 05:08
2F→:去看之前文章 建議看不懂字AnneShirly找電腦識別發音系統聽08/02 00:35
4F→:AnneShirly字面使用不嚴謹 並情緒用話 主動用到[冷靜]一詞08/02 01:47
5F→:再依照AnneShirly說陪練打字 先作此地無銀的自我預先解釋08/02 01:49
6F→:很明顯是希望有人陪伴的求取安慰 而非正經人就事論事~08/02 01:51
7F→:我不是搬家業者 希望AnneShirly能看懂字08/02 01:52
8F→:也希望AnneShirly父母能教育AnneShirly成為有正義感的人!08/02 01:53
13F→:AnneShirly看不懂去找父母來看.你客氣是你說.我覺得你不客氣08/06 04:44
14F→:AnneShirly要自取其辱 沒人擋得住!08/06 04:45
15F→:nidynidy講個有道理邏輯的文章來吧~08/06 04:46
12F→:aoinana先查看(Martin Niemoller) 正義人士 你樓上不就一個!08/01 20:45
13F→:我不是搬家業者和BQ6也無關係 而且我也無官司!有的是Misako~08/01 20:47
14F→:不要被網路上法蟑螂恐嚇騙了~08/01 20:48
15F→:要分清楚的 我是申訴檢舉Misako! 不是幫BQ6! 這要弄明白~08/01 20:50
16F→:最惡的人 不是一般社會地位低 又無權勢的苦力業者08/01 20:51
17F→:而是大權在握 卻不公正行事 玩法擅權 把位不退的政客!08/01 20:53
20F→:重複問... 我相信教育小孩子是很辛苦的!08/06 04:41
3F→:學網禁營利.關鍵在利定義.廣義不單指錢.一切好處可視為利益07/28 22:13
4F→:使用者收送訊息有利益難約束.只有指認當權者介入為涉及營利07/28 22:14
5F→:現板主Misako以權利為己等做法.明顯是合法理廢除搬家版阻力07/28 22:15
6F→:廢版具體執行上.可以先廢除板主阻礙.再作申請廢板的可行性高07/28 22:17
7F→:也就是削藩要先刪除藩主勢力.避免藩主濫權營私濫用惡勢作亂~07/28 22:20
10F→:nidynidy到底有沒在看文章討論?!都說了第3還第4次了~就不同07/29 05:35
11F→:還一直沒進入狀況.假設你家多人或是宿舍很多同學共用同網域07/29 05:36
12F→:也會有可能相同IP!這常識還要講?!nidynidy真的有唸法律碩士?07/29 05:37
13F→:一直說出庭啥的都搞不懂說啥?那我現也說nidynidy出庭去不去?07/29 05:37
14F→:是由你說了算?還是誰說了算?還是詐騙集團要一起共同騙人?!07/29 05:39
15F→:法規程序都不懂! 不敢還是無能力對抗威權體制機器也就算了~07/29 05:41
16F→:還在那扯後腿~要幫忙違規板主.也要了解法規程序.不要幫騙人!07/29 05:42
22F→:重點是Misako違規挨告!護航的有沒弄清現況?還是也要去幫腔?07/30 01:56
23F→:ipiscrh還是沒有看文章.我又不是搬家業者!也不是藉權位營私~07/30 01:57
24F→:nidynidy可以快下跪道歉.nidynidy看到這就當已經被我原諒了~07/30 01:59
25F→:違規不守法Misako證據確在!擅權又不好做事~護航的好處是啥?07/30 02:00
26F→:c0c0nIng瞭解法理程序?怎對濫權者監督?還是已經拜服權勢了?07/30 02:03
27F→:要是Misako判刑確認.不知護航的是否跟陳水扁支持者般一樣...07/30 02:03
28F→:想清楚.選對邊站!是要在違規濫權者一邊.還是勇於檢舉的一邊?07/30 02:04
42F→:證據在《L_LifeInfo》672 Misako都承認私下與特定業者聯繫~07/30 14:12
43F→:別的業者都沒有喔~只有特定才有!要找到私下聯絡證明很不容易07/30 14:13
44F→:但從一推二也就知問題所在了!有違規就有檢舉.檢舉就繼續~07/30 14:13
45F→:這道理還要我教ipiscrh嘛?!看看站規.只要轉錄未經作者同意07/30 14:14
46F→:皆是違規!還要我教ipiscrh嘛?!Misako還有處理方式不同不公平07/30 14:16
47F→:ipiscrh自己去找前文看!現就是小組長.群組長沒人.站方代管也07/30 14:17
48F→:有許多制肘~所以還在等待過程!這還要我教ipiscrh嘛?!07/30 14:18
49F→:ipiscrh要下場玩.也要先看清場內情況!網路有詐騙.隨便講講~07/30 14:19
50F→:重要是現實生活!現實就是Misako挨告!ipiscrh可以去問確認!07/30 14:19
51F→:不要看網路上文字就被權勢騙了~要注重現實!之前有多少人看了07/30 14:21
52F→:之後都不敢回應繼續.就知道問題了~ipiscrh後來也不弄清現實!07/30 14:22
53F→:還是說ipiscrh也要一起被傳去? 要分清利害關係再講呀!07/30 14:23
54F→:拜託去分析想一下違法犯規細節吧!還是說這要我教ipiscrh嘛?!07/30 14:25
55F→:c0c0nIng前面有篇噓的.現又說不認同!? 我是申訴檢舉搬家板07/30 14:27
56F→:板主Misako違規.c0c0nIng不認同我說的?是贊同Misako違規!?07/30 14:27
57F→:c0c0nIng要申請依法廢除movehouse版.但卻贊成Misako違規?!07/30 14:28
58F→:c0c0nIng是申請廢板只是一.我是已經想到二三步後了~07/30 14:30
59F→:削藩只能讓違法犯規的藩主.另謀勢力變成流寇.繼續圖害百姓!07/30 14:31
60F→:只有直接消滅藩主惡勢力.避免盲從跟隨者依附.避免惡勢力殘存07/30 14:32
61F→:版有沒有廢只是形式上.但實際還是有惡人利用換個方式!07/30 14:33
62F→:版主不先廢.也會先跟你反廢除!成語射賊先射馬!要先除控制者!07/30 14:36
63F→:與其廢版不如先廢違規版主.才是顧及全面的具體執行!07/30 14:36
68F→:c0c0nIng也是沒看懂.唉~二三步是指濫權者率領胡群狗黨繼續07/30 18:07
70F→:轉戰山頭~第一步是要消除濫權者.而非廢版!你廢了版~人家還是07/30 18:08
71F→:去走二三步~07/30 18:09
72F→:Misako看到有偏向的.又跑出來固票了~07/30 18:09
73F→:c0c0nIng也被叫出庭.是也不出庭等通緝!?07/30 18:10
74F→:ipiscrh覺得那個細節不懂.一列列說出來聽聽.教你懂!07/30 18:11
75F→:ipiscrh要不要看清楚前人選擇? 再說明有沒意願被傳訊去呢?07/30 18:17
76F→:學網禁營利!使用者B和C之間怎弄商業是灰色地帶管不了~07/30 18:24
77F→:但若管理者A竟介入B和C之間的商業行為中.就明顯違規!07/30 18:25
78F→:c0c0nIng到底了不了解法理程序.Misako私下聯絡特定業者處理07/30 18:28
79F→:即為介入商業行為間利益.明顯是違規!結果申請廢版不說明細節07/30 18:30
80F→:直接點名搬家版主Misako當權者私下主動涉及商業營利行為之間07/30 18:32
81F→:這就有明顯廢版原因!為何Misako要私下聯絡業者營利間違規呢?07/30 18:34
82F→:c0c0nIng直接看《L_LifeInfo》672 Misako私下聯絡業者橋事情07/30 18:41
83F→:不是你文內用:人[思考]你[感覺].而是已經有具體行為違規!07/30 18:44
84F→:講出邏輯和事証.這樣要申請廢版.也才師出有名!還是廢板主先~07/30 18:45
86F→:奉勸ipiscrh不要被詐騙集團騙!人家講講話就要你來賣命~值得?07/30 18:47
87F→:nidynidy也要出庭.記得要去!07/30 18:47
101F→:沒講就是默許?去看看PttLaw規定...再凹嘛~網路講你就信?!07/30 22:22
102F→:要看現實生活上.是Misako被告! 發話告人有的是法蟑螂恐嚇~07/30 22:24
103F→:ipiscrh怎沒講出細節條例.那個法規? 弄清楚再來.可愛的小孩~07/30 22:25
104F→:ipiscrh要不要把你說的[沒有就是默許]這句經典告訴親友....07/30 22:26
105F→:ipiscrh的[沒有就是默許]太讚了!我承認ipiscrh贏了!第一名!07/31 03:55
109F→:有寫信 前文都有~ ipiscrh後來也不好好細看 還搞不清...唉~08/01 19:37
111F→:都寫信了怎會公開 你來太晚 人家知道板主錯 都把文章移除了08/06 04:38
112F→:要是會看細節 675篇去找蛛絲馬跡 重點看不看得懂~08/06 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