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newfrank

總覽項目: 發文 | 留言 | 暱稱
作者 newfrank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1則
限定看板:LAW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問題] 車禍簽和解書後還能索賠嗎
[ LAW ]18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yula0222 - 發表於 2018/09/24 03:38(5年前)
17Fnewfrank: 可以找律師,請他(她)寫訴狀賭看看可否遇到就一部請求採10/01 21:08
18Fnewfrank: 肯定說的法官。10/01 21:08
[問題] 緊急求問拋棄繼承一事
[ LAW ]21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s21995303 - 發表於 2018/03/16 17:50(6年前)
3Fnewfrank: 民法繼承編第1之2條看一下,照你的說法,你舅舅發生代負03/16 19:48
4Fnewfrank: 履行責任的時點是在繼承開始前,不能依該條主張有限責任03/16 19:48
5Fnewfrank: 。03/16 19:48
6Fnewfrank: 剩下就是保證債務抗辯援用跟消滅時效的問題,建議還是找03/16 19:48
7Fnewfrank: 律師諮詢一下。03/16 19:48
8Fnewfrank: 台新應該是有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然後你們沒去異議,才會03/16 19:48
9Fnewfrank: 以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吧?我不太相信銀行敢直接從帳戶03/16 19:48
10Fnewfrank: 扣款(沒有執行名義直接扣款可能會構成業務侵占罪耶)03/16 19:48
[問題] 竊盜案告訴人是否出庭
[ LAW ]33 留言, 推噓總分: +13
作者: skyemperor - 發表於 2017/07/31 16:19(6年前)
32Fnewfrank: 刑訴178條,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得罰鍰後拘提。08/02 12:34
[請益] 告訴時效的起算?
[ LAW ]7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hanboy - 發表於 2017/07/10 14:50(7年前)
2Fnewfrank: 26年上字919號判例07/10 15:17
3Fnewfrank: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應自07/10 15:17
4Fnewfrank: 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所稱知悉,係指確知犯07/10 15:17
5Fnewfrank: 人之犯罪行為而言,如初意疑其有此犯行,而未得確實證據07/10 15:17
6Fnewfrank: ,及發見確實證據,始行告訴,則不得以告訴人前此之遲疑07/10 15:17
7Fnewfrank: ,未經申告,遂謂告訴為逾越法定期間。07/10 15:17
[請益] 參加人可否上訴?
[ LAW ]21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Xcold - 發表於 2017/06/26 17:41(7年前)
2Fnewfrank: 1和2似乎有矛盾,被告到底有沒有反對參加人上訴?06/26 23:47
3Fnewfrank: 依照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1301號判例對於民訴第61條但書"06/26 23:47
4Fnewfrank: 參加人行為與當事人牴觸"的解釋,需要被參加人積極反對06/26 23:47
5Fnewfrank: 陳述,若被參加人僅消極未上訴,不得謂參加人上訴與被參06/26 23:47
6Fnewfrank: 加人意思牴觸。06/26 23:47
7Fnewfrank: 請確認被參加人到底有沒有捨棄上訴權或反對被參加人上訴06/26 23:47
8Fnewfrank: 。06/26 23:47
9Fnewfrank: Q2提存金額當然不是被告說的算,這裡涉及惡意占有人必要06/26 23:47
10Fnewfrank: 費用償還請求權,需依無因管理求償,然後被告似乎主張該06/26 23:47
11Fnewfrank: 管理費用與你們主張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抵銷,是本案的主06/26 23:47
12Fnewfrank: 要爭點,若對方確實為侵占,則其抗辯無理由,原因有二,06/26 23:47
13Fnewfrank: 一是你們可以主張不要享有不法管理所生利益(原本就沒有06/26 23:47
14Fnewfrank: 保管的計畫,民法第177條第2項);其二,若是主張享有個06/26 23:47
15Fnewfrank: 不法管理所生利益(節省保管費用),則可以因侵權行為所生06/26 23:47
16Fnewfrank: 債務不得作為被動債權予以抵銷抗辯(民法第339條)。06/26 23:47
17Fnewfrank: Q3准許假執行的判決會與本案判決同時為之,不過要拿這判06/26 23:47
18Fnewfrank: 決再聲請強制執行。06/26 23:47
20Fnewfrank: 那是要參加人承當訴訟(民訴第64條),你不想再打下去就不06/27 20:54
21Fnewfrank: 要同意參加人承當,被告想上訴就要自己上訴06/27 20:54
[問題] 連帶債務中代位權的問題
[ LAW ]6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algorithm - 發表於 2017/06/22 21:45(7年前)
1Fnewfrank: 282是對內關係處理危險分擔在用的,跟債權人無關。06/22 23:51
3Fnewfrank: 280是內部分擔數額如何決定的規定,282是其中一人或數人06/23 00:20
4Fnewfrank: 資力不足或行蹤不明時,該債務人對內分擔部分應由其他債06/23 00:20
5Fnewfrank: 務人以如何比例分配,兩者無關。06/23 00:20
[問題] 判決書的法官論理
[ LAW ]3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saltlake - 發表於 2017/06/20 16:51(7年前)
1Fnewfrank: 請搜尋:06/20 17:32
2Fnewfrank: 公平法院+姜世明06/20 17:32
[請益] 車禍打算提起告訴的步驟?
[ LAW ]45 留言, 推噓總分: +12
作者: killmenow - 發表於 2017/06/19 11:13(7年前)
25Fnewfrank: 可以先約出來談啊,另外要對方也出來談,不然未經被保險06/19 15:26
26Fnewfrank: 人同意,保險公司也沒辦法直接賠給你(保險法95條)06/19 15:26
27Fnewfrank: 如果金額喬不攏(通常是勞動能力喪失和慰撫金部分),就保06/19 15:26
28Fnewfrank: 險公司願賠償部分要他們先賠(可以跟他們說,你現在不賠06/19 15:26
29Fnewfrank: ,之後勝訴了要再負擔遲延利息),然後就喬不攏部分找律06/19 15:26
30Fnewfrank: 師告最低金額給付之訴。06/19 15:26
[問題] 公同共有物的租金管理
[ LAW ]3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lyh0305 - 發表於 2017/06/19 07:08(7年前)
1Fnewfrank: 租金也是公同共有,要拿來修理房子要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06/19 17:35
2Fnewfrank: ,不過不覺得其他共有人有拒絕的理由,難到他們以為將來06/19 17:35
3Fnewfrank: 分割時可以分到沒壞的房子?06/19 17:35
[問題] 惡意脫產的舉證責任問題
[ LAW ]4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sakimono - 發表於 2017/06/18 23:58(7年前)
2Fnewfrank: 你在問什麼啊?06/19 00:57
3Fnewfrank: 244就有命轉得人或受益人回復原狀的請求權基礎啦!06/19 00:57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