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NaoSensei
作者 NaoSensei 在 PTT [ JapanStud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98則
限定看板:JapanStudy
看板排序:
全部Japan_Travel3064MRT1548NIHONGO1459Railway829Aviation558Japan_Living539gay335Bus256WorkanTravel215JapanStudy198ChineseTeach135travel81MobilePay33LGBT_SEX28JLPT26L_LifeInfo24Gossiping18Linguistics17Shu-Lin15ShuangHe12TW-language11BigBanciao9Kaohsiung8rent-exp7FJU3biker2Food2NihonBook2Road2TaichungBun2C_Chat1ChangHua1einvoice1EuropeTravel1Ind-travel1NHK1Sijhih1SongShan1Wanhua1<< 收起看板(39)
2F推: 關西機場07/22 11:45
3F→: 福岡長榮我記得還有07/22 11:45
1F推: 但怪了,我還是日本line帳號,沒有解約日本linepay06/30 10:24
2F→: ,但是可以在台灣用linepay欸。沒有辦法累積回饋就06/30 10:24
3F→: 是了06/30 10:24
4F推: https://i.imgur.com/u1to8df.jpg06/30 10:30
26F推: 今天開始除非符合特別情況否則不能入境日本04/03 13:05
1F推: 要不要加入福岡台灣人群組或許會有人要讓售喔03/30 06:42
47F→: 長榮的福岡線還有飛03/18 16:34
2F推: 如果可以繼續住就留下來吧03/18 16:33
20F推: 最近越來越嚴格,以前成功的案例可能都是防水03/10 02:47
21F→: 放水03/10 02:47
3F推: 在日本還不是想驗就驗呢,實際人數絕對比官方多03/09 10:01
1F推: 首先,地址登錄是絕對需要的。原則上學校要是宿舍才10/30 17:32
2F→: 能作為地址登錄,研究室不能作為地址10/30 17:32
3F推: 再來是,沒有居住事實卻登記為住所的話,可能會違10/30 17:34
4F→: 反住民基本台帳法。10/30 17:34
5F→: 所謂沒有居住事實就是指超過一年未在該住址有與生10/30 17:35
6F→: 活密切的活動10/30 17:35
7F推: 假如租一個房子而經常出差,但是家當都在租屋處,回10/30 17:37
8F→: 來的時候也都住租屋處的話,即使常常不在家也算居10/30 17:37
9F→: 住地址。10/30 17:37
11F→: 另外政府也給出一個解釋:假如長期住在網咖的話可以10/30 17:38
12F→: 登記地址嗎?10/30 17:38
13F推: 政府的回應是:假如1有長期超過1年與網咖簽約的事10/30 17:40
14F→: 實、2網咖同意作為地址登錄、3地方政府亦認定該地址10/30 17:40
15F→: 可登錄的話,你就可以登錄網咖當地址10/30 17:40
16F→: 所以如果你有朋友可以借登錄,而你有居住事實的話就10/30 17:41
17F→: 可以登錄10/30 17:41
18F→: 當然,如果你登錄在朋友那裡卻從來沒去住過,照法10/30 17:42
19F→: 條認定是違法,可是政府不可能真的會去查,可說是10/30 17:42
20F→: 灰色地帶。10/30 17:42
1F推: 我有,你住哪裡10/05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