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onoo
作者 Monoo 在 PTT [ Teache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3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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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F→: 釋憲內容依個人的理解,就是退休金不適用信賴保護08/24 03:17
47F→: 原則,換句話說,越改越差或溯及既往都不違憲。08/24 03:17
48F→: 以下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關於退休制度的說明,08/24 03:19
49F→: 請參考。08/24 03:19
50F→: 說明連結,http://bit.ly/2Zrz2bj08/24 03:20
51F→: 恩給制->儲金制,政府的違約金=年資補償金。08/24 03:22
52F→: 這次年改加上釋憲,已經開啟了政府未來繼續更改退08/24 03:29
53F→: 休制度的方便之門。08/24 03:29
54F→: 更改退休制度=違約不需負責。08/24 03:31
55F→: 退休制度越改越差,所有教師都是受害者,差別在受害08/24 04:05
56F→: 多與少的程度而已。若未來政府繼續把制度越改越差,08/24 04:05
57F→: 現職的資淺教師以後也會成為資深教師,未來的資淺08/24 04:05
58F→: 教師也來責怪資深教師繳少、領多、早退,忘了去責08/24 04:05
59F→: 怪真正的始作俑者,只會讓教師這個團體被分化,無法08/24 04:05
60F→: 發揮力量來處理問題。08/24 04:05
61F→: 軍公教年改是假議題,別再被分化了。08/24 04:10
62F→: 請參考這則新聞,http://bit.ly/2KBsTkM08/24 04:10
63F→: 再多嘴幾句:恩給制到儲金制,政府違約有補償,這08/24 04:24
64F→: 次年改不只違約不用補償,還取消以前的補償,未來再08/24 04:24
65F→: 改也沒有補償的責任。08/24 04:24
32F→: 現在的狀況是條件越差越能找的到人才嗎?如此斤斤計08/19 05:40
33F→: 較,需不需要非寒暑假上班的留校時間也訂一下,在08/19 05:40
34F→: 校時間超過8小時的部分算加班。08/19 05:40
34F→: 這則新聞,http://bit.ly/2KBsTkM08/15 18:20
35F→: 若年改的目標是永續,請問以上的新聞是真的嗎?08/15 18:27
36F→: 還是又是一則假新聞?08/15 18:37
47F→: 108.06.05教師法,http://bit.ly/2KwHIEX08/14 01:56
48F→: 第4章第14條第10款:體罰或罷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08/14 02:03
49F→: 重侵害。08/14 02:03
50F→: https://i.imgur.com/315apCU.jpg08/14 02:10
28F→: 教學正常化,http://bit.ly/2k8Iv4K07/16 16:54
29F→: 提升專長授課比率,http://bit.ly/2Sgh3yH07/16 16:57
30F→: 獎勵計劃(參考),http://bit.ly/2SixvhC07/16 16:58
34F→: 抱歉,是我沒看懂問題,提供無用的訊息。若以第二專07/17 02:11
35F→: 長授課,應屬專長授課。07/17 02:11
36F→: 學校編制是以應聘科目來計算師資,班級數X該科每周07/17 02:51
37F→: 上課節數/該科專任教師基本節數=約該科正式編制的07/17 02:51
38F→: 教師人數,該科擔任行政或導師的減授總節數通常以07/17 02:51
39F→: 兼課、代課或代理來吸收。若佔該科的缺,卻把課釋07/17 02:51
40F→: 放出來讓兼課、代課或代理來上,這有點不合常理。07/17 02:51
41F→: 建議直接申請轉科,經教評會同意之後,更改第二專07/17 02:51
42F→: 長為應聘科目,應該不失為一個簡單可行的方法。07/17 02:51
15F→: 不確定這則新聞是真是假,http://bit.ly/2WxDv6I06/11 17:58
261F→: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http://bit.ly/2wkFFMw05/26 00:38
266F→: 第20條積極條件:有國籍、居住地區、年齡,第26條05/26 00:43
267F→: 消極條件: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登記為後選人共1205/26 00:43
268F→: 項。05/26 00:43
271F→: 從總統後選人的資格(第20條、26條),我們看到了05/26 00:45
272F→: 什麼呢?05/26 00:45
273F→: 積極資格盡量不設太多限制,機會開放均等的精神。05/26 00:48
274F→: 消極資格再來設定限制,以刪去法來篩選後選人,以05/26 00:51
275F→: 讓多數人能參與為原則。05/26 00:51
276F→: 若在積極資格上設限太多,不符合機會開放均等精神,05/26 00:54
277F→: 與多數人參與的原則。05/26 00:54
278F→: 班級的幹部自治相當重要,如何當幹部也是一種很重要05/26 01:24
279F→: 的學習,班級自治好,學習環境也會好,但孩子管孩子05/26 01:24
280F→: 還是有很多的問題,需要導師的時時關心適時介入處理05/26 01:24
281F→: 。建議處理方式:採行政救濟的模式,提供申訴管道。05/26 01:24
282F→: 平時若沒有什麼問題發生,股長也不一定得交出名單,05/26 01:24
283F→: 若有被登記則一定會公布「座號」在黑板上,讓被登記05/26 01:24
284F→: 的孩子知道,有問題當天填申訴單交給導師,導師當05/26 01:24
285F→: 天或隔天一定處理,以上提供參考。05/26 01:24
6F→: 聽了K大的一席話,發現原來美化綠化做的好,教師才04/15 19:53
7F→: 會沒煩惱…04/15 19:53
27F→: 危機正是轉機,如果這些不適當管教上新聞的學校,04/13 03:42
28F→: 而教評會完全正常運作,做出符合專業的處理,何來04/13 03:42
29F→: 修法必要?04/13 03:42
48F→: 不好意思,再看一次自己發表的文字,覺得不恰當,04/13 13:35
49F→: 最後的「?」應該是「…」。04/13 13:35
51F→: 想表達意思是,這些事件,目前的教評會已經都能處理04/13 13:39
52F→: ,再扣師師相護的大帽子,藉藉亂修教師法,製造白04/13 13:39
53F→: 色恐怖,目前執政者意欲何為?04/13 13:39
54F→: 抱歉選字錯誤,藉「藉」->藉「機」才對。04/13 13:41
62F→: 或許這樣說更好:有心者讓媒體報導這些真或假的訊04/13 14:00
63F→: 息,只要各校教評會都有做出專業處理,教師團體化被04/13 14:00
64F→: 動為主動說明並澄清,且認真追究假消息不被抹黑,如04/13 14:00
65F→: 此更能彰顯沒有修法的必要。04/13 14:00
66F→: 若真如此修法,是想把教師操控成只能聽上級命令、04/13 14:07
67F→: 不用思考的工具人嗎?是想讓教師教出更好操控的下一04/13 14:07
68F→: 代嗎?04/13 14:07
12F→: 分享八耐舜子的圖,http://bit.ly/2WEJeYT04/02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