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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oprespoka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11 篇
miroprespoka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1609 則
1F→: 誹謗罪: 如果要自稱有阻卻違法事由,而不認罪。08/13 15:06
2F→: 通常會被重判。此部分原PO要多加注意。08/13 15:07
3F→: 希望對你有幫助,可至訴訟輔導課詢問律師。08/13 15:08
7F→: 基本的問題,不用問黃先生。 凡事用大腦,謝謝!08/13 22:39
8F→: 上句是回sin.(關於法院組織法: 訴訟輔導課)08/13 22:42
9F→: 至於navy: 這阻卻違法是很簡單的觀念,可自行上網查08/13 22:43
10F→: 會查到緊急避難,業務上正當行為等...不過實務上08/13 22:45
11F→: 不見得會被採用。 這您可問些有正義感的律師08/13 22:46
12F→: 他們會很樂意說。 我太忙,也不會包攬訴訟,感謝。08/13 22:47
19F→: 言多必失!08/14 15:49
16F推: 智財案再議還蠻有意思的。 難得經驗~!08/10 11:40
1F→:玉萍檢: 昇調台南主任檢察官,會將政風精實做好。08/05 10:38
4F推:玉萍檢: 這問的好,建議可以私下詢問Redwing1308/04 10:03
5F推:一般律師為台檢證但也有台檢補證。08/04 10:12
6F→:http://ppt.cc/HFE4 此部落格可參考。08/04 10:13
7F→:另外,本人相關文章可詳閱。08/04 10:13
10F推:玉萍檢: 我覺得寫的不錯。08/05 10:42
1F→:玉萍檢: 今天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會, 玉萍榮升08/01 09:06
2F→:台南主任檢察官,服務鄉親。 可喜可賀。08/01 09:07
3F→:同僚台北地檢 <黃冠運> 亦調升南投主任檢察官。08/01 09:09
4F→:其亦為常做公益、以法為民之正義之士。08/01 09:10
5F→:惟高雄發生氣爆案,政府與全民需同舟共濟,再探責失08/01 09:13
8F→:http://ppt.cc/HFE4 講得沒錯,這篇有講你被告了。08/01 20:35
10F→:只有你覺得不清楚,地檢會跟你說一次。08/03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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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怡琦 (請Q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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