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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tter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4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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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F推: 總有人幻想中國軍事力是之前台灣換人執政時一瞬間01/11 09:16
662F→: 長出來的,在那之前都不用建軍研發訓練生產,超和01/11 09:16
663F→: 平。01/11 09:16
18F推: 緬甸軍政府和部分非政府軍事力量背後都是中國。這01/05 10:19
19F→: 次內戰情勢升高更接近是中國對緬甸政府不滿搞出來01/05 10:19
20F→: 的。中國在緬甸有建設油氣管線入雲南來分散對麻六01/05 10:19
21F→: 甲海峽依賴的風險,未來預計也會把鐵路串過去,所01/05 10:19
22F→: 以支持緬甸軍政府來取得控制。01/05 10:19
12F推: 用無人機攔截無人機的方案之前創未來展示過。國內12/29 16:27
13F→: 機砲來說比較有機會的還是MK44系列砲塔,之前J版主12/29 16:27
14F→: 貼的諾格展示影片那種用法。因為不像萊茵金屬的AHE12/29 16:28
15F→: AD方案是在砲口加線圈設定引爆時間而是在內部上彈12/29 16:28
16F→: 前設定,我記得諾格還是ATK說過改裝不難。不過國軍12/29 16:28
17F→: 會不會採用嘛...12/29 16:28
57F推: 理論上加拿大是拿CMS330接神盾子系統來造他們的神12/28 17:26
58F→: 盾艦。我們輕巡用了CMS330整合國產飛彈,也許未來12/28 17:26
59F→: 海軍會考慮類似的方案造FF。不過加拿大拿得到SPY-712/28 17:26
60F→: ,我們就不知道了。12/28 17:26
17F推: 我記得英國船也有混搭VLS,用冷射打sea ceptor,MK12/28 13:54
18F→: 41打其他垂發飛彈。12/28 13:54
53F推: 第一條有個有趣的點,沒看錯的話裡面影片開頭出現12/27 18:55
54F→: 的轟炸機是轟612/27 18:55
56F推: 另外不一定是155加雷達,之前美國測試用M1299攔截12/27 19:00
57F→: 靶機,沒記錯是用整合式戰場圖像來指揮的。12/27 19:00
18F推: 源頭打擊機率低,因為沙烏地和葉門政府正在跟胡賽12/27 14:48
19F→: 和談。這八成才是他們敢亂丟火力的原因。12/27 14:48
87F推: 另外關於香港選舉,除了鳥籠制候選人篩選以外,選12/27 14:40
88F→: 民資格採登記制,不是滿xx歲自動取得喔。所以有資12/27 14:40
89F→: 格的要不是對政府有意見,就是愛國愛黨愛港人士,12/27 14:40
90F→: 至於最後是否逆向淘汰嗎...12/27 14:40
83F推: 補充一下,倒數三的白皮書是中國2022/8/10公布的,12/27 14:35
84F→: 不過CSIS的China Power Team在2023/12/27更新了追12/27 14:35
85F→: 蹤台海危機的頁面,加上對這份白皮書的說明和分析12/27 14:35
86F→: ,然後被這條X引述。X上有CSIS原文連結。12/27 14:35
53F→: 這篇是在說潛艦出事的消息是透過廣東軍事官員手上10/07 10:23
54F→: 的蘋果手錶洩漏給英國,不是說手錶導致潛艦沉默吧10/07 10:23
54F→: 王宜宏的這張圖看起來不是投敵被通緝,是擅自前往10/06 14:26
55F→: 職務限定不得前往的區域。像我家裡就有人被限制不10/06 14:26
56F→: 能到中國一樣。10/06 14:26
83F→: 我認為這是跟中共的外交統戰有關係。因為直接在判10/06 14:35
84F→: 決上定義“大陸地區”或者“中國地區”為敵國,是10/06 14:35
85F→: 可以被人操作為“改變現狀”的。在民進黨政府對美10/06 14:35
86F→: 國保證不主動改變現狀,不給中共藉口,但實質發展10/06 14:35
87F→: 台灣外交關係的情況底下,這可能是不得不的結果。10/06 14:35
88F→: 我是覺得可以修法,不要以敵國或著敵對地區為對象10/06 14:35
89F→: ,而是類似公務員陽光法案那樣,直接定義行為本身10/06 14:35
90F→: 必須自證是正當的,否則預設是犯罪這樣。只是我也10/06 14:35
91F→: 沒有細究過,可能會有其他副作用或者過於濫權也不10/06 14:35
92F→: 一定。10/06 14:35
103F→: 花了點時間研究判例和法條,發現我可能錯了。一是10/06 15:35
104F→: 國安法定義中有納入“大陸地區”的概念,所以沒有10/06 15:35
105F→: “敵國認定”的漏洞。二是,查了下羅賢哲案,發現10/06 15:35
106F→: 他是以現役軍人身分被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判刑,刑10/06 15:35
107F→: 責只有無期跟死刑兩種,最後判無期。三是,查了下10/06 15:35
108F→: 夏復翔案(2023/7/21判決),案發在國安法修法前,10/06 15:35
109F→: 他的行為又被判定為未遂(沒有招募成功),刑責是10/06 15:35
110F→: 五年以下,加上未遂,目標是退將,且案發時兩岸交10/06 15:35
111F→: 流頻繁,所以最後只判五個月。這條後來修法為七年10/06 15:35
112F→: 以上。四是,順便找到兩天前有綠委在質詢國安法刑10/06 15:35
113F→: 責不夠重,國安局有回說已經在研究中。其他案例可10/06 15:35
114F→: 能都要找出判決慢慢看了。10/06 15:35
157F→: 羅晚幾年被抓還是可以被軍法審判吧,畢竟軍法還是10/06 18:59
158F→: 存在,只是換普通法院審理。犯行時不具軍人身分才10/06 18:59
159F→: 是國安法。但檢察官有沒有要用軍法可能是另外一回10/06 18:59
160F→: 事了?10/06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