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ancelot
作者 lancelot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0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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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補一句,謝謝原po(YdotsudotsuY),我本來以為看到這02/02 00:24
5F→: 年代還有那麼誇張的里長大家都摸摸鼻子就算了。02/02 00:24
12F→: 起頭改變現狀是不容易,但應該也沒有因此偉大到可以02/02 00:56
13F→: 遇到不同意見里民就踢人。民主素養0分(但當里長XDD02/02 00:58
14F→: 像你主張兩邊人行道,她這樣一搞,你還敢提嗎?02/02 00:59
15F→: (在不先捧她一下的前提下)02/02 00:59
16F→: 但這就是問題啊!什麼時代了,里民跟里長反映不同02/02 01:00
17F→: 意見,還要先評估下場...... > . ^02/02 01:00
23F→: 亂的具體內容可否舉例一下?我看到很多言之有物的02/02 01:08
24F→: 都踢,說到底只是沒有接受里長的片面說法而已。02/02 01:08
25F→: (所以我才會用上面批踢踢罷免板主的例子)02/02 01:09
26F→: 因為太扯了,我就開始截圖,想看「連這樣理性討論的02/02 01:12
27F→: 是否也會被踢?」,下班一看?踢了!XDDD02/02 01:13
32F→: 本來理性討論的內容也一則不留。02/02 01:13
33F→: 我截圖的大部分都不是耶,都是基本公共事務討論。02/02 01:15
34F→: 明天來找民政局、區公所、市議員請教看看好了。02/02 01:15
37F→: 根本的問題就是她沒資格說人家「亂」,她是里長,百02/02 01:19
38F→: 福里不是她開的宮廟啊~02/02 01:19
39F→: 而且 急了 是指 急 什麼?02/02 01:20
40F→: 歹勢,我是比較信 惡馬惡人騎 的理論啦,就讓民政局02/02 01:24
41F→: 、區公所、市議員來幫忙看一下截圖,然後給她教育,02/02 01:24
42F→: 她長大會感謝我的~(挺02/02 01:25
56F→: 說是處理路霸,結果建議兩邊人行道的里民被踢了XD02/02 09:21
60F→: @flele f大你說這個,就是我說的「在批踢踢當板主的02/02 09:44
61F→: 話3天被罷免or被小組長拔掉」啊~02/02 09:44
62F→: a大說的跟這串主題任意踢人有什麼關係?交通局叫里02/02 09:47
63F→: 長把不同意見的都幹掉?02/02 09:47
64F→: (可以自己打給交通局,他們說是地方要求的)02/02 09:49
67F→: 那我在意任意踢掉想改善交通、更在意行人路權的人。02/02 09:54
68F→: 清除路罷不代表一定要鎮壓不同意見,何況是提出兩邊02/02 09:54
69F→: 人行道、更支持行人路權的方案。02/02 09:55
70F→: 這些人根本比你更不支持路霸。02/02 09:55
73F→: 太好了,但現在的群組說了就是踢。這不就是我一開始02/02 09:56
74F→: 說的?天哪你現在才懂。02/02 09:56
76F→: 推兩邊人行道,還要先放機車停車格才能達成?02/02 09:57
77F→: 那麼落伍的方案不要再推給交通局吧?人家很衰。02/02 09:57
79F→: 你這樣跳針在群組已經被踢了。02/02 09:59
82F→: 沒關係,就不要群組吧,俗話說惡馬惡人騎,就讓02/02 10:00
83F→: 民政局、區公所、市議員來制這種把里民言論當屁的02/02 10:00
84F→: 偉大里長吧!02/02 10:00
85F→: (的確,支持里長的都支持鎮壓群組言論,把不同意見02/02 10:01
86F→: 里民當屁)02/02 10:01
88F→: 我文章一開始就說很多里民是支持兩派之外的方案。02/02 10:04
92F→: 沒關係啦,林燕玲里長等著長官電話。02/02 10:06
5F推:也沒跟到~ 請問還有嗎 *_*09/06 08:34
1F推:哪一家呢?07/13 06:11
6F推:樓上的算法是正確的, 其他東西都是事後才算.06/27 15:15
7F→:不過秘技有點看不懂(應該只是按得出來, 但非正常程序?)06/27 15:16
14F→:三樓顯然是反諷, 很多人要不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就是正在06/27 15:13
15F→:跟星巴克談戀愛06/27 15:13
38F噓:你是不是第一次參加網路討論啊? XDDDDDD06/27 15:03
39F→:網路上每個人都有自己意見, 這個人發言跟那個人矛盾有什06/27 15:03
40F→:麼好意外的? 還是網路太眾說紛紜了導致只能接受二分法的06/27 15:03
41F→:你很困擾?如果這樣, 建議你不要上網了~ >.^06/27 15:04
42F→:(如果我這樣發言, 無法被二分法所理解, 以致於你以為我06/27 15:05
43F→: 支持趕時間的人有特權, 那算我倒楣~~~~06/27 15:06
1F推:很想喝的話, 拿發票回店內找店長, 花時間換中杯06/26 08:45
2F→:超想喝的話, 打0800說你對這疏失很失望, 花時間換任意杯06/26 08:45
16F推:很趕就下次再喝啊, 又不是趕著投胎以後喝不到了對吧~06/26 09:30
5F推:幹嘛丟掉? 打0800說你很沮喪, 應該會得到全品項兌換券06/25 21:00
16F推:美國多數星巴克已經開始免費上網了06/27 15:19
1F推:紅利點數現在一個價值一百多元 >.^06/20 21:32
10F→:店員不承認是什麼意思? 他幹走/侵佔你的隨行卡? 不開除?06/21 20:02
20F推:哪一間店那麼沒有制度啊? 可以告訴大家嗎?06/22 02:01
21F→:另外我覺得你絕對應該客訴, 他們店長管理肯定有問題...06/22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