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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ina 在 PTT [ LA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6則
限定看板: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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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黑暗大陸是指非洲吧...(跑題了 :P)02/11 09:19
5F推:你可以去市政府諮詢, 二手菸防治每個city規範不同. 另外提前01/31 01:33
6F→:搬家也不是不行, 但你要舉證這裡的環境不適合住. 如果你的房01/31 01:37
7F→:東是大型物業管理公司, 可以要求換屋, 他不換你就持續file01/31 01:39
8F→:complaints到他受不了來解決為止 XD.01/31 01:41
31F推:以前去NY, Boston, SF 跟 Vegas觀光都是用旅支, 幾乎沒有被01/18 13:50
32F→:拒絕過. 我大多是用百元旅支, 找零都是現金. 也許旅支流通度01/18 13:55
33F→:依地區不同吧...01/18 13:56
23F推:在南北加都住過一陣子, 感想跟樓上相反. 還是得看出沒區域吧09/14 13:36
87F→:原文裡沒有抱怨照片照醜吧. 是原PO擔心眼睛往上看不合格,09/03 00:50
88F→:問老先生之後又問了主管, 因此惹得老先生不高興,09/03 00:51
89F→:是老先生自己把照片收回去, 不是原po不用這組照片吧.09/03 00:52
90F→:我個人倒覺得整個爭議點是, 照相是不是大使館提供的正規服務09/03 00:57
91F→:還是"黑服務", 這項服務是誰在管, 收益是歸誰? (記得沒收據)09/03 00:59
92F→:老先生是不是該兼這個差? 我想即便是DMV, 在照相時也會照到09/03 01:03
93F→:合格為止(個人經驗).今天一個有爭議的"收費服務"被搓破,09/03 01:06
94F→:我們應該做的是讓這個服務正規化, 而不是抱怨原po投訴造成09/03 01:08
95F→:這項服務被取消. 這才是正確的態度吧. 如果因為大家貪圖方便09/03 01:10
96F→:就不去探討這個服務的正當性, 我覺得這是本末倒置的.09/03 01:11
111F→:原po有事先打電話去詢問是否有現場拍照服務, 經文處說有09/03 09:43
112F→:說有拍照服務, 原po才去現場拍的,09/03 09:44
113F→:在這件事情爆出來之前, 大家都以為這是經文處本來就有的服務09/03 09:45
114F→:我想原po也沒想到抱怨一下會鬧出這麼大的事端.09/03 09:46
115F→:大家都是事後諸葛吧, 如果你事先打電話去對方告知你可以拍,09/03 09:48
116F→:你繳了$10拍, 受氣, 最後被迫要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相館.09/03 09:49
117F→:生氣抱怨是正常的. 誰知道這居然是個"抱怨不得"的服務呢?09/03 09:50
118F→:如果這是一個正正當當的服務, 經文處大可以道個歉下次改進,09/03 09:53
119F→:何必收起來? 另外, 制度是可以改進, 我以前也待過公家機關,09/03 09:56
120F→:我了解公務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就應為這樣, 所以09/03 09:57
121F→:我們更應該監督並提出建議. 讓整個制度變好. 見微知著, 不要09/03 09:59
122F→:因為事情小就覺得得過且過. 一個服務開在那, 原po不會是第一09/03 10:00
123F→:個抱怨的, 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我個人倒是樂見投票後照相變成09/03 10:02
124F→:經文處正式經管的業務.09/03 10:03
2F→:電鍋跟熨斗已售出了, 謝謝10/06 10:47
3F→:東西已全部售出, 謝謝大家光臨 (鞠躬)10/06 11:16
1F→:米酒已經全數被訂光了, 謝謝08/1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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