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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mkim 在 PTT [ HatePolitics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41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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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1樓反串到狠中肯喔,給你一個讚05/30 23:33
34F→: 輸定的事最好會有這麼多法律系老師支持啦,不要到時候法院05/29 22:03
36F→: 判出來結果不如某些人預期又要喊政治介入司法之類的05/29 22:03
39F→: 公文早就發給台大了啊,台大也說要提救濟了05/29 22:04
42F→: 民進黨幹嘛釋憲,現在是台大認為不予聘任違反大學自治05/29 22:05
43F→: 倒是台大訴訟終局結果不利時可以聲請釋憲看看05/29 22:05
49F→: 民意確實對執政黨不利,不過這件事其實已經算暫時停止了05/29 22:06
51F→: 接下來會有波瀾大概是第一審判決吧05/29 22:07
67F推: 公文往返其實已經結束了 教育部要求重啟遴選=>台大回函05/29 22:11
72F→: 拒絕=>教育部回函表示不採台大的理由=>台大表示要提救濟05/29 22:11
74F→: 接下來就法律訴訟的問題了,所以理論上新任教長暫時不用05/29 22:12
75F→: 觸碰管案,下一個時間點就是第一審判決出爐時05/29 22:12
3F→: 回樓上,沒有關係05/29 12:48
6F→: 是正當法律程序,謝謝。05/29 12:50
7F→: 然後我是主張台大遴選會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不是管。05/29 12:51
8F→: 段宜康真是吃飽太閒去嗆一個老百姓,被鞭真的活該05/28 00:16
12F推: 老實說,因為年輕選票太難伺候了,稍不滿意就直接列為資進05/28 00:00
13F→: 黨,理想總是美好,但現實是殘酷的。05/28 00:01
15F→: 民進黨不知道給個七天假年輕選民就爽爽嗎,當然很清楚,可05/28 00:02
16F→: 是政治不能這樣只看一方,注定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只能05/28 00:03
18F→: 盡量做出大家都不太滿意但能接受的方案,可惜年輕族群非常05/28 00:03
19F→: 挑剔,一個七天假就直接把民進黨打入地獄,這樣誰還有辦法05/28 00:04
21F→: 爭取年輕選票?大概只能像某人一樣天天嘴來吸引人吧05/28 00:05
24F→: 網路年輕族群現在給我的感覺就是:一堆刁民和風向迷05/28 00:06
27F→: 不過人總是會成長的,只希望這代價不會太沉重而無法回頭05/28 00:07
74F→: 現在這種局勢如果2020再讓國民黨完全執政,大家可以準備05/28 00:18
77F→: 加入偉大祖國了05/28 00:18
80F→: 中國這盤棋下的真不錯,用某人分裂反統陣營,現在就等終極05/28 00:19
81F→: 統一陣營光榮回歸,就可以完成大業了05/28 00:19
89F→: 開銀行跟反統有甚麼衝突嗎?還是要拿拜媽祖來講,拜託這種05/28 00:22
90F→: 爛梗別再拿出來玩了。05/28 00:22
130F→: 反正某些人的邏輯就是反統就不要賺中國一毛錢,這種跟對岸05/28 08:14
131F→: 五毛唱和的想法只能無言。然後二次修勞基法想到就有氣05/28 08:15
132F→: 第一次修改了這麼多結果年輕人單就一個七天假就把DPP打翻05/28 08:16
133F→: 資方不挺年輕年長勞方都不挺,既然都沒人挺只好被逼回頭05/28 08:16
134F→: 去擁抱資方和年長勞方,年輕人這種非黑即白的想法最容易被05/28 08:17
135F→: 利用,到最後就變成沒人要幫助你,因為你最難搞05/28 08:18
7F推: 還有一個可能,水牛伯05/18 14:25
9F推: 因為年輕人喜歡聽很直白不講修飾的話 卻不知隨著社會化05/08 23:49
14F→: 你可以說真話但不得罪人05/08 23:49
15F→: 所以年輕人聽柯講話很爽 政壇被批評的人卻非常不爽05/08 23:50
18F推: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很簡單 就跟所謂講真話一樣簡單05/08 23:52
27F→: 要批評人很容易 要提出反對意見卻又不得罪人才是上策05/08 23:53
29F→: 從事政治這行一點人和都沒有 看不出有往上走的理由05/08 23:54
45F推: 馬英九執政八年沒統是因為橫空出世的太陽花運動05/08 23:59
48F→: 如果衝入立院那晚被警方順利清出 台灣的歷史極可能改變05/08 23:59
54F→: 因為對岸現在根本不理我們 看起來監督條例無急迫立法需求05/09 00:01
59F→: 綠委愛講幹話是他的事 事實上太陽花就是擋住趨統的關鍵05/09 00:02
66F→: 我沒說"就會統一" 我說擋住了趨統的方向05/09 00:03
76F→: 你要這樣主張是你的自由 我看不出論理何在但尊重你的發言05/09 00:05
87F→: 民進黨執政現階段看起來大概不會獨立 國民黨執政不會統一05/09 00:06
89F→: 我是看不出來啦 你要這麼有信心我也是只能尊重05/09 00:07
108F推: 急獨急統派目前的作為就我看起來都是把人往反向推05/09 00:12
109F→: 簡直就是互相反串05/09 00:12
3F→: 這法律解釋大有問題吧 從修法前後條文對照 修法只是把05/08 08:48
4F→: 擇聘改成聘任 原因是本來係推薦2~3人供教育部圈選05/08 08:49
5F→: 現在是直接選出1人 方向上是降低教育部介入程度沒錯05/08 08:50
6F→: 但無法導出教育部從此變成橡皮圖章的結論05/08 08:50
7F→: 你引用的立法理由也明確寫到政府不能推卸監督之責任05/08 08:51
8F→: 至於私校的核准聘任是修法前後都沒有改動的文字05/08 08:51
9F→: 故無法藉由條文用語不一致即推論立法者有意排除教育部05/08 08:52
10F→: 對公立大學之適法性監督權責05/08 08:52
11F→: 況且從法理面來說 公立大學屬於國家 私校則反是05/08 08:54
12F→: 把法條解釋成教育部對私校可以審核 公校卻只能蓋章Y05/08 08:54
13F→: 你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05/08 08:55
20F推: 理論上遴選委員有教育部代表的確就是要事前監督05/08 09:53
21F→: 但這次的爭議就是在管為獨董這件事根本沒有揭露於遴選程序05/08 09:53
22F→: 所以教育部代表無從於遴選程序中審酌這件事05/08 09:54
23F→: 故這很難說是二次審查05/08 09:54
30F推: 獨董是管的"現職"之一 遴選資料裡面漏掉這項現職05/08 10:50
31F→: 那麼依據這些遴選資料作為遴選基礎的遴選程序沒問題嗎?05/08 10:51
32F推: 而且這沒有馬後炮的問題 因為我說了這是遴選程序所無資訊05/08 10:53
33F→: 因此教育部的代表在遴選程序上沒機會對此表達意見05/08 10:54
34F→: 然後也沒有所謂先上任再來處理的問題 因為遴選程序公平性05/08 10:54
35F→: 已遭動搖 事後無法判斷如果遴選資料完整是否會導致不同05/08 10:54
36F→: 人選被選出 直接讓管上任對其他候選人是不公平的05/08 10:55
39F→: 你沒有看懂我的說明 管擔任獨董本身構不構成利益迴避容有05/08 10:59
41F→: 不同看法 但是管擔任獨董這件事遴選委員會根本不知道05/08 11:00
44F→: 那種事後開會聲明毫無疑義是沒辦法補正之前的瑕疵的05/08 11:00
45F推: 今天是其他候選人厚道沒有出來吵 你才覺得教育部再亂05/08 11:03
48F→: 這種遴選程序上的資訊未揭露 其他落選人出來吵都是合理的05/08 11:03
50F→: 你連完整的候選人現職資料都沒有提供給遴選人參考05/08 11:04
51F→: 要說遴選程序都沒有問題 這是掩耳盜鈴吧05/08 11:05
52F→: 遴選時要怎麼提? 就台大幕僚單位沒準備好資料05/08 11:05
53F→: 遴選人不知其情事 根本無從提起 除非有人特別去搜尋05/08 11:05
54F→: 不然鬼才知道管還有獨董職 理論上都會預設資料是完整的05/08 11:06
62F推: 1.遴選時怎麼提出? 遴選人有義務去搜尋校方所提供資料05/08 11:10
63F→: 以外之資訊嗎?05/08 11:10
64F→: 2.我說了管擔任獨董是否構成迴避事由是一回事 資訊有無05/08 11:10
65F→: 揭露是另一回事 你怎麼知道會不會有遴選委員當初如果看到05/08 11:11
66F→: 管是台哥大獨董 就基於種種考量改變投票意向呢05/08 11:11
67F→: 這種東西沒辦法事後驗證 所以教育部要求程序重走 很合理05/08 11:12
68F→: 3.遴選不等於選舉 台大遴選會相對於教育部的關係05/08 11:13
69F→: 也不等於選民之於中選會 故無從類比05/08 11:13
73F→: 遴選委員要不要將獨董納入他們的投票考量是他們的事05/08 11:14
74F→: 但台大校方給不完整的資訊讓他們無法充分考量就是有瑕疵05/08 11:15
75F→: 現職越多等於加分越多那是你個人看法 有些現職只會引人05/08 11:15
76F→: 反感 主觀評價很難說獨董到底是加分還是減分05/08 11:16
77F→: 所以才說要重開程序讓遴選委員在充分資訊下判斷05/08 11:16
86F推: 你講的吳瑞北那段我是不清楚 但經歷這種東西要寫到多詳細05/08 12:10
87F→: 是見仁見智 現職是候選人現在的任職內容 這恐怕沒有見仁05/08 12:10
88F→: 見智的空間吧05/08 12:10
108F推: 如果遴選資料裡確實要公開大小便資訊 你沒有公開也的確是05/08 12:52
109F→: 資料闕漏 只是現實上遴選程序的候選人基本資料表格不會05/08 12:53
110F→: 納入這個項目罷了05/08 12:53
113F→: 是遴選時要把現職資訊揭露 還是台端覺得校方或參選人05/08 12:55
115F→: 對於參選人的現職可以隨意亂填 也不影響遴選程序05/08 12:55
116F→: 如果你喜歡做出這種反常識的意見表達那我也尊重你05/08 12:56
118F→: 又一個法條派的 請記住正當法律程序 違反正當法律程序05/08 12:57
119F→: 就是違法05/08 12:57
125F推: 違法一定要具體違反哪個法條 那顯然人民都不能主張行政05/08 13:00
126F→: 機關違反比例原則等一般法律原則的違法了 你覺得呢?05/08 13:00
127F→: 對於獨董資訊和大小便資訊認為無從區分的好像也不意外05/08 13:01
135F推: 教育部指正的對象正是台大喔 "國立"台灣大學適用正當法律05/08 17:51
136F→: 程序剛好而已05/08 17:51
138F推: 哈欠 你乾脆說正當法律程序去吃屎好了05/08 23:42
3F推: 成為台大校長的程序是經遴選會選定+教育部同意聘任05/07 21:47
4F→: 所以在教育部核發聘書之前,單純遴選會的遴選結果沒有對外05/07 21:47
5F→: 法效性,所以也無所謂有效無效可言05/07 21:48
6F→: 如果所謂的有效無效是指對教育部來說的話05/07 21:48
7F→: 看起來教育部的確是認為遴選的瑕疵已到了必須重來的程度05/07 21:49
8F→: 因此要解讀成教育部認為本次遴選是無效結果似亦無不可05/07 21:50
10F推: 依媒體報導內容來看,教育部的是認為遴選程序不合法05/07 21:52
11F→: 遴選結果(選出特定人)這本來就不是教育部可以審查的範圍05/07 21:52
12F→: 應該沒有遴選結果合法不合法的說法05/07 21:53
14F→: 我想我講得夠清楚了 你要覺得這是在閃避那是你的事05/07 21:54
18F推: 問我? 我的看法一樣啊 選出哪位特定人無不合法可言05/07 22:01
19F→: 會有合法爭議的是遴選的程序05/07 22:02
21F→: 謝謝你充分示範了你的討論水準 我就少陪了05/07 22:02
38F→: https://goo.gl/ZKZH9c 真有興趣請自己閱讀05/07 23:12
39F→: 我的意見大致和這篇文章一樣 謝謝05/07 23:12
43F→: 我也不贊同用程序以外的事由拔管 我認為那不是聘任所需05/08 00:01
44F→: 考慮的 但遴選過程確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情事05/08 00:02
45F→: 因此就法論法我認為退回重辦合乎正當法律程序的遴選是對的05/08 00:02
81F推: 其實這還是回到最原始的認知差異 究竟遴選會決定的人選05/02 15:44
82F→: 教育部是只能當橡皮圖章當然同意其上任 還是可作適法監督05/02 15:45
88F→: 台大明顯是採前者 所以對教育部的詢問都愛理不理05/02 15:45
89F→: 教育部採後者 所以台大不理最好只好決定不予聘任05/02 15:46
92F→: 最"後"只好05/02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