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evinet7410
作者 kevinet7410 在 PTT [ PublicIssu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6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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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171 留言, 推噓總分: +20
(10年前)
6F→: 唉 你完全不懂我的論點10/31 10:35
8F→: 如果說婚姻是契約關係 為何我不能自己訂定婚姻的型態10/31 10:37
9F→: 只有一夫一妻制才可以受到法律認可 你說契約自由10/31 10:37
10F→: 那為何只有這種契約我可以選擇10/31 10:37
12F→: 我說的壓迫就是為何國家可以給與進入婚姻的人特別保10/31 10:37
13F→: 障 這樣不就是在變相歧視沒有進入婚姻的人10/31 10:37
16F→: 所以我是在說這件事情啊 只有當婚姻的形式不受限 我10/31 10:38
17F→: 才支持婚姻10/31 10:38
20F推: ... 所以我說你看不懂我那篇的論點啊10/31 10:40
21F→: 你根本連我想說什麼你也沒看懂就態度這麼差 還討論嘞10/31 10:41
24F推: 不正面回覆 我打的文章根本沒搞懂 自己稻草人論證 就10/31 10:42
25F→: 說不想辯了 啊不就好棒棒10/31 10:42
27F推: 還XD嘞 繼續你的稻草人論證嗎10/31 10:55
28F→: 再來 你根本沒考量到進入婚姻國家給了那麼多特殊利益10/31 10:56
29F→: 光是稅制就是了10/31 10:56
30F→: 立法特別承認婚姻就不是在宣誓婚姻是個美好的制度嗎?10/31 11:01
31F→: 那一個人怎麼辦 不想進入婚姻的人 就受到變相的歧視10/31 11:02
32F→: 不如直接由國家宣布廢除婚姻 表示進不進入婚姻都是一10/31 11:02
33F→: 樣的10/31 11:02
44F→: 竟然婚姻是契約 那直接由契約法規定就好了 幹嘛還特10/31 11:11
45F→: 別立婚姻法?10/31 11:11
46F→: 重點是你根本沒辦法回答啊?10/31 11:11
50F→: 最好是... 民法有把婚姻放在債編個論嗎?10/31 11:13
51F→: 為什麼不像345條以下一樣 放在這裡寫一節婚姻?10/31 11:16
56F→: 世界上的婚姻都不是放在契約法下談的10/31 11:21
58F→: 重點就是國家給予進入到婚姻的人有太多保障了10/31 11:21
59F→: 沒進入到婚姻的人怎麼辦你沒考量到10/31 11:21
61F→: 那對單身者呢?10/31 11:22
63F→: 那為甚麼結婚就可以有稅制上的保障10/31 11:23
66F→: 所以在你的想法裡 結婚就是比單身更好10/31 11:23
68F→: 那憑甚麼我選擇不結婚就要享受到不利益?10/31 11:24
72F→: 所以在你的想法裡 單身就是比結婚差啊10/31 11:25
73F→: 對啊10/31 11:25
75F→: 你的想法就是結婚就是好棒棒 單身就是自己選擇怪誰?10/31 11:26
76F→: 國家廢除婚姻就是要打破這種迷思10/31 11:27
79F→: 對 其實我想說的就是婚姻不應該給予特殊利益10/31 11:29
80F→: 可是如果國家特別立法承認婚姻我覺得也是在變相歧視10/31 11:30
81F→: 因為特別承認婚姻就是在宣誓婚姻是美好的10/31 11:30
82F→: 就算沒有特殊利益 特別承認婚姻也很奇怪10/31 11:31
83F→: 家庭不一定要有現代婚姻才能稱為家庭10/31 11:32
84F→: 一個人也可以稱為家庭10/31 11:32
89F→: 可是國家特別立法不就是在宣誓嗎 不只是大眾吧10/31 11:34
93F→: 但是有種婚姻高於單身的想法在吧10/31 11:35
103F推: m大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10/31 11:42
110F推: 樓上 如果說國家本應站在中立的腳色 不為人民決定何10/31 17:17
111F→: 謂美好 給與婚姻特殊保障就是壓迫啊 又不是結婚者在10/31 17:17
112F→: 歷史上是弱勢 相反的他們已經是優勢了 給與優勢者更10/31 17:17
113F→: 多的利益本來就不公平吧10/31 17:17
118F→: 國家為何不應該中立10/31 17:28
130F推: 可以參照陳昭如教授的 婚姻作為法律上的異性戀父權與10/31 20:50
131F→: 特權 裡面有答案10/31 20:50
139F→: 照你這樣的說法其實你野蠻自私的10/31 22:44
140F→: 因為國家認可婚姻是美好的 所以單身者繳的稅就應該要10/31 22:44
141F→: 拿來照顧結婚者 這樣不也很自私嗎10/31 22:45
142F→: 而且聽你在鬼扯 陳昭如教授是完全反對婚姻制度的10/31 22:51
143F→: 你沒看懂就不要發表意見 你到底有沒有看文章啊10/31 22:51
149F→: 可是在我的想法裡國家不應該為人民決定何謂美好10/31 23:28
150F→: 這樣變成有點是民主的傲慢 只因為你是占多數10/31 23:28
151F→: 所以你有權力決定何謂美好10/31 23:29
Re: [討論] 婚姻是不是一種落後的制度
[ PublicIssue ]6 留言, 推噓總分: +1
(10年前)
1F推: 我認同婚姻本質上不是壓迫 但隨著歷史演進 我覺得10/31 01:13
2F→: 國家給予進入婚姻的人特殊利益 就是在變相壓迫其他10/31 01:13
3F→: 不想進入婚姻的人10/31 01:13
4F→: 異性婚姻也有很多不生小孩的頂客族 如果照你說的10/31 01:13
5F→: 是要保障他們的後代的話 應該要剝奪他們的特殊利益10/31 01:14
Fw: [爆卦] 洪慈庸將接受鄉民訪問 10/18
[ PublicIssue ]30 留言, 推噓總分: +9
(10年前)
24F→: 丟鞋只要沒丟到受傷我認為是言論自由啊10/15 23:58
Fw: [爆卦] 超越大法官的大法官-蘇永欽
[ PublicIssue ]7 留言, 推噓總分: +5
(10年前)
17F推: 他在法界就是個垃圾10/14 22:29
Fw: [討論] 小英到底是哪一種政治人物
[ PublicIssue ]7 留言, 推噓總分: +2
(10年前)
18F→: 小英就是新自由主義的信徒 看他的老師就知道了10/01 15:38
[情報] 警察以社工專業換取的自我滿足令人不齒
[ PublicIssue ]12 留言, 推噓總分: +9
(10年前)
12F推: 就算有搜索票也要表明身分 這是刑事訴訟法的要件09/25 11:06
[情報] 台灣、中國與美國總統大選
[ PublicIssue ]11 留言, 推噓總分: +7
(10年前)
8F推: 希望希拉蕊當選 對台灣比較有利08/29 17:22
Re: [情報] 〈澄社評論〉國民黨正在二度「新黨化」
[ PublicIssue ]8 留言, 推噓總分: +2
(10年前)
2F噓: 這樣也可以一篇 真有你的市長08/21 10:48
Re: [討論] 政治犯不比音樂祭重要。
[ PublicIssue ]67 留言, 推噓總分: -5
(10年前)
1F噓: ㄎㄎ 還是無法回答我的問題啊 你怎麼不去當當看08/17 16:23
2F→: 跳針邏輯 無給職也要被你嗆真可憐 做好事還要被嗆08/17 16:24
3F→: 如果今天是有給職 你嗆得對 但今天就是他是無償做事08/17 16:24
4F→: 嗆我放大絕 不正面回應 你怎麼不去撞牆比較快08/17 16:25
6F噓: 無給職 但是他已經離職了08/17 17:59
7F→: 因為跟你這種人談理性只是在浪費時間08/17 17:59
8F→: 至於我哪句話是人身攻擊了 我可沒有做任何貶低的陳述08/17 18:00
9F→: 照你這樣說 只要一天關注人權 就永遠要為人權付出喔08/17 18:01
10F→: 難道人生有其他規劃不行嗎 不適每個人都是那麼大愛08/17 18:01
11F→: 今天除非他是做了跟他信奉的價值違背的事情 我才會08/17 18:02
12F→: 評他08/17 18:03
13F→: 正面回答問題啊 不要只是跳針08/17 18:03
14F→: 原來離職的人還要為工作犧牲奉獻08/17 18:04
15F→: 你覺得我是人身攻擊 請你去提起告訴 看法院怎麼判08/17 18:04
16F→: 所以他才離職啊 這麼簡單的問題都看不出來08/17 18:06
17F噓: ㄎㄎ 那請你為你自己的理念犧牲奉獻好嗎08/17 18:08
18F→: 社運人士也是人 不是拋棄一切才叫做貢獻08/17 18:08
19F→: 請你提出你犧牲奉獻的證據好嗎 不要空口說白話08/17 18:09
20F→: 原來不告人就是就是犧牲奉獻 佩服佩服:)08/17 18:10
21F→: 跳針邏輯不用在理你了 照你的標準 沒有人是好人的啦08/17 18:11
[討論] 政治犯不比音樂祭重要。
[ PublicIssue ]115 留言, 推噓總分: -2
(10年前)
20F噓: 去一次埃及是要很久 音樂季才一下子 這樣也可以08/15 23:19
21F→: 而且人家也有工作 國際特赦組織會長是無給職 你怎麼08/15 23:20
22F→: 不去當 只會怪別人沒做事 自己去做看看啦08/15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