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etsu999
作者 ketsu999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8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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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妳可以拿著公文直接問一下人事,請教他如何請假比較有利12/09 13:15
2F→: ,畢竟這不算突發事件,讓人事先知道比較好喔12/09 13:15
1F推: 這種公司可能連制度都沒有,可能也只是包工而已,很難09/21 15:33
2F→: 能有什麼保障09/21 15:33
1F推: 人力派遣公司屬於仲介性質,妳去勞保局申訴也沒效力。09/21 13:45
2F→: 先看清楚合約上的公司是那間,應該不會是派遣公司。09/21 13:45
1F推: 那原本說好的工作內容是什麼?09/06 12:19
2F→: 看後面主管指派給妳的工作,也不算雜事吧?是不是我誤會09/06 12:22
3F→: 了什麼?09/06 12:22
1F推: 排了以後比較沒爭議吧09/04 20:40
1F推: 這樣看起來,是妳不同意新主管的做法,那請妳想個好辦法08/29 13:00
2F→: 替主管跟公司解套看看。說不定是另一個契機喔08/29 13:00
1F推: 當然不正確,員工只負擔20%08/26 11:24
2F推: 可能看妳們是工讀的,勞保費轉嫁給妳們吧08/26 11:28
1F推: 當然不合理阿,妳有權拒絕的,交接時間也要算工時,離08/23 12:07
2F→: 職交接人選有主管來選,時間到就可以走人了08/23 12:07
3F→: 而且妳主管不是答應十五天就讓妳走人了,他不答應也要08/23 12:11
4F→: 當場要求妳以三十日預告吧08/23 12:11
5F→: 現在要求妳發郵件,到時又栽個交接不確實給妳,妳就哭08/23 12:14
6F→: 哭了08/23 12:14
1F推: 看來是這樣了,訴訟對妳是比較花時間與精神,但只能堅08/21 12:07
2F→: 持了08/21 12:07
4F推: a大可能誤會他的意思了,版大的意思應該是著重在未取得08/21 16:50
5F→: 薪資方面。08/21 16:50
7F推: 妳可能跑到資工局了,問問小英表姊吧(TT)08/22 13:27
1F推: 可能要先證明這些非妳職責內的工作,妳可以先找主管或08/18 12:36
2F→: 老闆表明妳的立場,說清楚不願意承接的理由,再來看結果08/18 12:36
3F→: 比較好。08/18 12:36
4F推: 因為單就看妳內文,可能會誤會妳已經不想解決工作上的08/18 12:39
5F→: 事,而是只想離職而得到勞基法上的保障?08/18 12:39
10F推: T大:若直接說拒絕,也要請妳先想一個老闆不會生氣的理08/19 13:08
11F→: 由,或多找一個人分攤代理事務或能幫想出解決方式會比08/19 13:09
12F→: 較好吧?畢竟沒人會想多承擔工作的08/19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