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engting
作者 kengting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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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我想了解法律的境界 因為我過去上的法律課12/10 23:02
4F→:讓我覺得有學跟沒好差異不是很大 到底有判定依據嗎??12/10 23:02
5F→:我覺得法律的判定有點難捉摩12/10 23:03
6F→:如果連學法的人 都很難釐清的話 那一般人該怎麼辦呢??12/10 23:04
9F→:問題就是 為何判決會那麼困難??為何依據法理有相異答案??12/10 23:30
11F→:Relagreen大大 那有學法學跟沒學法學的分野在哪??12/11 00:15
12F→:我大學時期有個老師說我是怪人 可是我就真的很多疑問嘛12/11 00:24
20F→:snowtoya大大 天平的兩端 究竟是什麼與什麼呢??12/11 00:56
21F→:正義與利益??還是利益與權勢??12/11 00:57
31F→:唉 算了 謝謝你們的回答 我會自己摸索的12/11 10:41
32F→:其實我的邏輯真的不好摸 看不懂我能理解12/11 10:43
33F→:如果法律無法斷黑白 釐清黑白 那法律作用為何??12/11 10:44
34F→:世界上也許沒有絕對的正義 但是法界有盡力去維護正義嗎??12/11 10:45
35F→:具體的問題 課堂上有很多 不過結論好像是錢大於法律阿12/11 10:47
36F→:錢大於法律的結論是我認知的 跟老師無關12/11 10:47
37F→:Relagreen大大 什麼人都有是沒錯 不過必須依循法理吧??12/11 10:49
38F→:我今天來到貴寶地圖個真理 跟我是否為糟糕的人有何關係??12/11 10:50
39F→:為發問而發問??或許是吧 我心中藏著很多 還沒問的問題12/11 10:51
40F→:如果哪天我認為法律可以超越金錢與權勢時 我再發問12/11 10:51
41F→:再發問一些比較特別的問題 也許算是法源之類的吧12/11 10:53
52F→:snowtoya大大 嗯我不該打翻一船人吧 因為那個圈子我不熟12/11 13:35
53F→:amx002大大 其實我想問法律的可靠性 就是律師能靠法律12/11 13:36
54F→:做到完全的自保嗎??12/11 13:36
55F→:短期是問自保 長期是問法律能否優於道德12/11 13:39
56F→:錢大於法律 就是有人犯法 只要花錢就能沒罪囉12/11 13:40
61F→:lpgaga5566大大 應該沒這種是吧 也許是我亂夢的12/11 19:09
62F→:ocean11大大 老師也常覺得我的問題不好回答ㄟ12/11 19:10
63F→:謝謝你們的回答12/11 19:12
77F→:dukechunhao大大 小弟恐怕付不起這等費用ㄟ 看來生吧12/11 23:40
78F→:mazda7410大大 你的說法就是還是該回歸道德層面囉??12/11 23:41
79F→:hotwingking大大 請問何謂兩造??謝謝12/11 23:42
81F→:carthur大大 有些判決 應該還是很明顯不困難的12/12 00:59
83F→:了解 謝謝解說12/12 02:25
85F→:eunacat何謂刻板印象??難道現在都沒有任何亂象了嗎??12/12 17:32
87F→:真是抱歉未能充分表達我的意思12/12 21:37
88F→:不過在推文中 已經找到我要的答案了 謝謝你們大家12/12 21:37
89F→:原來兩造是雙方的意思 長知識了 謝謝12/13 01:10
90F→:hotwingking大大12/13 01:10
1F→:我這題呢 是沒懷孕的情況下 謝謝你的註明喔12/07 22:50
6F→:可是男女交往法律會管嗎??如果女方態度惡劣12/08 00:15
7F→:為何不能說分就分就好了呢??12/08 00:16
8F→:點就是 女方惡意玩弄男生感情 所以男方不想尊重她12/08 00:17
9F→:想要換別人交往了12/08 00:17
14F→:謝謝你們的回答 小弟清楚了 只要不淺扯到錢 應該就OK吧12/08 01:10
15F→:牽扯 打太快了 真是抱歉 我目前比較著重在法律層面12/08 01:12
2F→:謝謝depravity大大 所以只有婚姻須慎重是吧12/07 00:40
3F→:謝謝dukechunhao大大解答12/03 23:26
7F→:如果消災是請香客自己多做善事或購買金紙燭 應該沒差吧?12/03 23:29
8F→:你說的我同意 不過我不是法律相關科系學生 還是確認一下12/03 23:30
9F→:購買金紙燭等貢品是請香客自行到其他金香舖購買 非在廟裡12/03 23:32
10F→:所以香金紙燭牽扯到錢 很難認定囉??12/03 23:40
14F→:dukechunhao與RobertAlexy大大 我知道了 謝謝12/04 00:46
24F推:滿有學習效果的08/27 04:40
3F→:http://www.guppytaiwan.com/thread-252843-1-1.html05/05 02:24
9F→:上述網址並非官網 不過官網明顯指出特定合作廠商05/05 02:36
10F→:網址如下http://www.azoo.com.tw/azoo_tw/tkfish/bu4_1.p05/05 02:37
12F→:dosita大你好 我查詢後應該是不行的是吧05/05 02:38
14F→:如果販售的話該公司能告我嗎??05/05 02:38
17F→:補了http://www.azoo.com.tw/azoo_tw/tkfish/bu4_1.php05/05 02:41
18F→:回dosita大 了解 不過我很希望有法理 不是死的規定05/05 02:43
21F→:找到官網回答了 網址如下05/05 02:48
25F→:網址過長 請搜尋邰港科技AZOO水族網 關於螢光魚想問題05/05 02:50
26F→:搜尋"邰港科技AZOO水族網 關於螢光魚想問題"05/05 02:51
29F→:對不起 謝謝你的回答05/05 03:00
31F→:忘了說用雅虎搜尋 所以販賣就是違法對吧??05/05 03:01
33F→:其中一種種魚其實是容易飼養且廉價的斑馬魚 一隻5圓05/05 03:02
36F→:使用雅虎搜尋"Pepoo - 公民新聞平台"才知道新規定^^05/05 03:04
40F→:新規定就是修法後改造魚可以申請專利了吧05/05 03:09
41F→:我不是台大的學生 不便找該教授05/05 03:10
42F→:教授跟業者合作販售有違法嗎??應該不好吧??05/05 03:10
45F→:請搜尋這個”動植物開放專利 各方看法不一”05/05 03:17
46F→:難不成法理之外 不外乎是”錢”嗎??05/05 03:19
55F→:我是工學院的 對微生物不甚了解^^!05/05 03:27
58F→:蔡教授說無法可管 但是業者會撒手不管嗎??05/05 03:29
65F→:所以重點就是我不能賣對吧??謝謝二位^^05/05 03:34
69F→:如果小弟把繁殖弄大了 想必還是有一定程度的麻煩吧??05/05 03:36
71F→:樹大招風 畢竟人性還是會影響判決的 小弟還是收斂為妙05/05 03:38
75F→:我退伍了法學之複雜無法三言兩語道盡 總之非常感謝二位05/05 03:41
76F→:我暫時放棄販賣螢光魚應該是比較好的 反正還有別種魚05/05 03:42
77F→:我只是覺得 貴校蔡教授為何要限制我的努力??05/05 03:43
78F→:教授那麼愛錢稱謂就改成業者就好吧 發個小牢騷05/05 03:44
81F→:azoo風評是平平啦 說不上很好吧05/05 03:49
83F→:我銷售重點是教育 教人家養魚 其次才是所得^^ 05/05 03:51
84F→:二位評論都很精闢 很高興有二位指點 我會深思的05/05 03:53
2F→:如果沒有禁止版權就歸我嗎??10/30 22:21
2F→:了解 謝謝10/29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