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情感糾紛

看板LAW作者 (露營最棒了)時間15年前 (2010/12/07 00:27),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請問一下諸位先進 成年未婚男女朋友交往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發生以下情事該如何呢?? 1.婚後未分手的另一女友仍然持續騷擾(男方劈腿 而後選擇其一結婚) 該女企圖破壞婚姻 如果被劈腿的另一女友持續騷擾甚至打算提告的話 男生需要負責嗎?? 2.交往中男女雙方冷戰 但是男方受不了了 主動以簡訊告知對方決定分手 女方並未回應 這樣是否算分手成功?? 如果不成功 會有法律問題嗎??(如果爾後女方要盧的話) 以上是小弟的笨問題 麻煩先進用最簡單的情況來說明就好 感激不盡^^ -- 為學日益 為道日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45.9

12/07 00:36, , 1F
1.不用2.法律不管這 這樣夠簡單吧
12/07 00:36, 1F

12/07 00:40, , 2F
謝謝depravity大大 所以只有婚姻須慎重是吧
12/07 00:40, 2F

12/07 02:11, , 3F
1.如果女方代表肚子裡的要提告的話 男方可能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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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2:12, , 4F
2.在一起沒有法律效力 分手當然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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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2:13, , 5F
不過分的不好可能導致未來生活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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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2:14, , 6F
要不要慎重 就見仁見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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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2:15, , 7F
不過不論是告白還是分手 用簡訊說真的很差勁就是了XD
12/07 02:15, 7F

12/07 02:16, , 8F
不但沒有fu跟態度 而且你還無法確定對方一定有收到
12/07 02:16, 8F

12/07 02:17, , 9F
另一個方向囉~~僅供參考 ^__^
12/07 02:17,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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