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b67246
作者 kb67246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0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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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推: 毀棄損壞他人之物以"致其不堪使用",是我主觀上知道開他12/28 14:48
13F→: 的車會耗費汽油客觀上也符合,因為用掉的油不可能再回復12/28 14:48
14F→: ,就算把油加滿,也並非一開始的油,補習班老師當初是這12/28 14:48
15F→: 樣教12/28 14:48
16F→: 至於輪胎的磨耗應該還沒到致他人不堪使用的程度,否則,12/28 14:48
17F→: 假設我跟他人借筆,筆芯的磨耗是不是都可以說我犯了毀損12/28 14:48
18F→: 罪?12/28 14:48
26F→: 樓上,我這樣解釋好了,我把車從台北開到台南再開回台北12/28 15:15
27F→: ,我對這桶油也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啊,也可以說是使用竊盜12/28 15:15
28F→: 的當然結果,但是這桶油確實因為我的使用,本來還可以開312/28 15:15
29F→: 00公里,現在只能再開十公里了,這桶油確實已經致另他人12/28 15:15
30F→: 不堪使用了,主觀上我也認識到這桶油已經被我消耗殆盡了12/28 15:15
31F→: ,客觀符合主觀又有認識12/28 15:15
34F→: 因為這不是正常使用啊,我沒得你的同意使用就是故意毀損12/28 16:37
35F→: 你的財產,除非有得被害人同意那就直接阻卻主觀構成要件12/28 16:38
41F推: 慣竊不能被認為是使用竊盜吧…12/28 19:15
50F→: 選擇題我會果斷選一般處分,申論題兩個都論述一下,最後11/14 22:52
51F→: 還是會寫一般處分,因為停業已經是具體公權力措施。而行11/14 22:52
52F→: 政命令只是抽象規範,人民法律上的權利義務未發生變動。11/14 22:52
53F→: 難道我今天因為疫情而被強制停業,我還要說我的權利沒有11/14 22:52
54F→: 遭受侵犯嗎?11/14 22:52
13F推: 可是條文不是已經設計了不信任案此一內閣制度的設計嗎?11/06 11:35
14F→: 否則我國又為何被稱為混合制而非總統制?11/06 11:35
19F→: 所以我的意思是行政院長要對國會負責,總統應該不能主動11/06 18:03
20F→: 免除行政院長的職務,否則就走總統制就好了11/06 18:03
2F推: 看你怎麼論述吧,如果是我,我覺得路人確實是為了保全乙11/03 20:01
3F→: 的生命身體法益,客觀上乙也確實面臨甲的現在不法侵害因11/03 20:01
4F→: 此路人可以主張正當防衛11/03 20:01
5F→: 除非路人一開始就知道甲乙是約定互毆這樣路人主觀上就不11/03 20:01
6F→: 是出於防衛意思,而是刻意要跟乙一起來打甲那就不能主張11/03 20:02
7F→: 正當防衛11/03 20:02
8F→: 以上11/03 20:02
4F→: 法緒 應該以法條為準09/30 22:13
6F→: 專業科目通常會考實務見解,所以專業科目常常都要看判決10/01 14:40
7F→: 書;法緒則否,法緒貌似只有在定義性的名詞會考實務見解10/01 14:40
8F→: ,否則大多以法條為主,也就是除非你從法典找不到答案,10/01 14:40
9F→: 或者是有些學者的寫的標竿性的文章或見解但不一定是實務10/01 14:40
10F→: 上常用10/01 14:40
124F噓: 卡一個 想知道警察會不會吃案09/28 22:08
8F→: 如果你想一年考上,不用刻意去準備英文… 除非你想考好幾08/27 00:43
9F→: 年…08/27 00:43
38F→: 你不要看警特英文100,就以為只考英文…,尤其現在名額少08/27 23:43
39F→: ,你專業科目不認真讀,你英文在好我也不信你能穩穩拿10008/27 23:43
40F→: ,我今年英文比去年還爛,可是專業科目拉起來還是可以考08/27 23:43
41F→: 進安全名次,相反的,你把背法條的時間拿去賭英文,我覺08/27 23:43
42F→: 得效果有限,除非你想考榜首,那英文絕對是衝名次的關鍵08/27 23:43
43F→: ,因為專業科目,有實力的都不會差太多08/27 23:43
56F→: 英文好的人應該不會上來問吧~08/28 23:51
57F→: 我曾經也是想靠背單字來衝分數結果就是多考一年==08/28 23:51
13F推: 請問當臥底有什麼條件嗎?08/05 22:29
14F→: 需要有黑道背景嗎?08/05 22:29
15F→: 不然怎麼得到老大的信任?08/05 22:29
16F→: 如果警隊裡有內鬼,不就死定了?08/05 22:29
1F→: 說明就是從題目給的東西去整理08/02 21:52
2F→: 但辦法比較像是你下這封公文,具體應該怎麼做,通常我會08/02 21:52
3F→: 看是不是下行文,因為辦法有點像在命令你該怎麼做 給你參08/02 21:52
4F→: 考08/02 21:52
5F→: 但是下行文不代表一定要用辦法段,要看題目給的說明還有08/02 21:55
6F→: 案情的複雜程度,如果是小事或是根本就無關緊要,辦法段08/02 21:55
7F→: 通常可不寫08/02 21:55
13F→: 被刷很多遍 答對人數多就變成簡單了07/26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