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jim23027
作者 jim2302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3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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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我記得有海殤君,之前有買,但好幾年前1.162.230.215 07/13 09:52
4F→: 被我家人丟掉了...嗚嗚1.162.230.215 07/13 09:52
16F→: 嗚嗚...我好懷念我的蟻天QAQ101.10.45.243 07/13 18:15
3F推: 如果怕這種情形,建議具狀向檢察官說明並請求雙方不同07/04 13:54
4F→: 日訊問或是縱使同一日也分離訊問這樣07/04 13:54
1F推: 支持喔,避免誤解,版主是認為要嗆人之前,最起碼要有07/02 23:07
2F→: 自己的法律見解是嗎?XD07/02 23:07
13F→: 同意版主跟樓上的想法,像我也只有看到對於法律規定或07/02 23:18
14F→: 間接明顯跟實務扞格,才會特別提出來,剩下如果屬個人07/02 23:18
15F→: 的經驗談,如果無法適用在發問者的個案,也應該是發問07/02 23:18
16F→: 者自行要負擔的風險啦~07/02 23:18
1018F噓: 神經病,不准人家漲價,也不准人家賺錢101.10.45.215 07/02 16:13
1019F→: 唷,不爽不要看啊,台北有什麼城市美學101.10.45.215 07/02 16:13
1020F→: 可言101.10.45.215 07/02 16:14
10F推: 請自己注意民法第1063條第3項的除斥期間,然後在未逾越06/28 16:58
11F→: 起訴期間的前提下,假設你死後,子女本身跟繼承權受侵害06/28 16:58
12F→: 的人均可提否認子女之訴,不限於前妻,樓上某人講的...06/28 16:58
13F→: 應該是沒看家事事件法吧(汗)06/28 16:59
19F→: 我在講民事程序上當事人適格的問題,你在那邊跟我講實06/28 19:45
20F→: 體上舉證的問題,這兩個完全是不同概念的東西好嗎...06/28 19:45
84F推: 看過的動漫不少,但真的要讓人感動的,101.12.89.123 06/21 09:56
85F→: 十部好像有點多欸XD101.12.89.123 06/21 09:57
24F噓: 噓樓樓上,一個根本沒防守位置但直接把人拉下來,一06/20 22:57
25F→: 個倒地後用腳去絆住進攻者,你說吹U沒必要我也是笑06/20 22:57
26F→: 了06/20 22:57
20F推: 其實一般公司徵法務,如果不是高階人員,核決權限通常也06/20 14:32
21F→: 是法務主管,如果法務主管是律師又有用人需求,為什麼06/20 14:32
22F→: 不可以在律師版上po文?難道機構律師不是律師了嗎?06/20 14:32
24F→: 那要看公司吧,一般好的公司徵法務,也比事務所助理的薪06/20 15:23
25F→: 資、福利來的優,像是團體保險、社團活動、福委會福利吶06/20 15:23
26F→: 。06/20 15:23
36F推: 謝謝大師,江湖再見QAQ101.10.46.0 06/19 19:22
91F噓: 頒給裁判囉~06/18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