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JeremyJoung
作者 JeremyJoung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72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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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F→: 萬華在同一區一週群聚感染659 沒問題220.128.107.198 06/23 00:19
98F→: 請問 京元電確診 總共累積天數是多220.128.107.198 06/23 00:31
101F→: 少天? 5天?10天? 15天? 事實上約3天220.128.107.198 06/23 00:31
11F→: 這就是為何合約要說清楚講明白118.163.72.102 06/11 12:16
13F→: 一開始不說清楚 事後才批評執行違約118.163.72.102 06/11 12:16
28F→: 不是自以為 是真的就是現役118.163.72.102 06/11 12:27
33F→: 靠 這家診所綠的很喔 你要不要先確認118.163.72.102 06/11 12:43
36F→: 且這診所是全國肝病防治中心 他夠格118.163.72.102 06/11 12:44
25F推: 且設備操作人力超便宜的好嗎 都學生220.128.107.198 05/23 17:33
28F→: 康熙214部首 已經是國家標準 又不是私人定義部首03/19 18:12
29F→: 所以我說了 要改裁量權也是在國語會 他根本沒資格03/19 18:13
32F→: 全字庫跟基礎部首表 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好嗎...03/19 18:17
34F→: 部首表 大概就像是UNICODE中的ASCII 128字一樣基本03/19 18:19
35F→: 不過就是個程式碼設定中的文字陣列 修改文字有多難?03/19 18:20
36F→: 整個程式碼都是用明碼編譯的 修改是有很難嗎?03/19 18:21
49F→: 不是批評要求多而是這個功能根本不應該被改 權力問題03/19 18:28
50F→: 與商業系統不同 規範性的系統是有所謂權威資料定義的03/19 18:30
51F→: 這些權威資料 就是只能必須遵守規則不能以為自己能改03/19 18:31
60F→: 笑 你根本就不熟 拼音從來沒有改過 是新增新的標準03/19 18:54
62F→: 拼音是漢拼 通拼等5種拼音規範在爭吵代表權 但是拼03/19 18:54
63F→: 音本身拼法從沒變過 多去了解一下03/19 18:54
64F→: 你搞錯了 我罵的就是老闆 包含官員喔03/19 18:55
74F→: 太多人對所謂的基礎規範沒有感覺03/19 18:59
76F→: 舉例好了 一個公開英文網站 但是系統要求可以修改2603/19 18:59
79F→: 字母而且不只是新增 還包括往前修改既有字母而這還是03/19 18:59
80F→: 一堆人要使用的公開系統03/19 18:59
81F→: 抱歉喔 政府案是死價格 單一價格 包山包海 只有殺價03/19 19:01
82F→: 沒有漲價的03/19 19:01
83F→: 所以 你覺得甲方要求 在公開系統可以改寫26字母 是他03/19 19:02
84F→: 的權力嗎03/19 19:02
85F→: 字母一修改 是會影響到所有英文使用者的03/19 19:09
4F→: 還有一招更簡單叫絕對利息 房貸不論多快還 低消10%03/15 09:15
5F→: 你不論怎麼買 都要支付最低10%利息 利潤就沒了03/15 09:16
85F→: 不然沒禁止 還必須自我思想審查嗎?? 這到底是什麼??02/11 02:18
87F→: 最好是立院出入需要申請許可證啦 是沒見過訪客證喔02/11 02:19
91F→: 我們公司一堆人 定期出入政院 根本沒許可證02/11 02:19
107F→: 這是什麼假網站阿 用個正經網址行不行??02/11 02:25
116F→: 人家小黨 人少塞得進去阿 民進黨想要塞進去也行02/11 02:29
119F→: 黨團從來就不是立委 他會有個自然人代表 但不是人02/11 02:30
123F→: 這是法人非常基本的常識定義 搞清楚點02/11 02:30
140F→: 哪邊是無忌憚使用了才使用20/80人而已連一半都沒好嗎02/11 02:38
145F→: 問題是他結論就是已有黨團阿 你要扯什麼02/11 02:39
151F→: 10(黨團助理 正確16人)+5*14(立委助理) 共86人02/11 02:46
156F→: 靠邀 條文就在上面5行 你是小白來亂的嗎??02/11 02:48
162F→: 黨團前提是政黨!! 立委數是"門檻"要素02/11 02:49
165F→: 若無黨籍立委沒有黨團 只有政團 OK 小朋友??02/11 02:50
168F→: 他現在就是有立委過門檻阿 你要扯什麼??02/11 02:50
175F→: 問題是他有了 你咬他阿~~ 扯立委到底想表現是什麼02/11 02:51
177F→: 你很厲害嗎??02/11 02:51
181F→: 法律上就是這樣定義 別懷疑 要不要塞這麼多人而已02/11 02:52
183F→: 他夠了(結案02/11 02:52
188F→: 推一步來說 扯到立委之後 又有什麼區別??02/11 02:53
193F→: 他就是有立委 他就是能組團 所以??02/11 02:54
196F→: 黨團是政黨 不是立委 33條講的超清楚了 真的是文盲02/11 02:54
200F→: [五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 而非五個立委02/11 02:55
202F→: 就是給政黨使用的 別懷疑 否則那個政黨是什麼?02/11 02:55
206F→: 不夠不行啊 但是他夠了 你質疑一個夠組團的黨幹嘛?02/11 02:56
213F→: 你在鬼扯啥 黨團第一要素是"有"黨 第二要素才是立委02/11 02:57
218F→: 民眾黨為什麼不能全加入黨團?? 好奇 神禁令02/11 02:58
219F→: 你亂把門檻當成要素 要素是政黨 門檻是立委 識字呼?02/11 02:59
220F→: 參加黨團的身分就是政黨 若沒有政黨 不得黨團02/11 03:00
226F→: 你只是在胡亂鬼扯而已 剛好訓練我的反應口條02/11 03:01
229F→: 所以 立委只是門檻 但不是黨團02/11 03:01
230F→: 他現況就是參加了黨團 所以可以使用資源 結案02/11 03:02
236F→: 有沒有參加黨團 是民眾黨說的算 不是你 他說是就是02/11 03:04
261F→: 有禁止嗎? 若無禁止 為何要設限 獨裁政權?02/11 03:15
262F→: 所有人主張的不法前提都是"這是個獨裁政權下的許可制02/11 03:16
264F→: 問題 這是民主政權的禁止制 先搞清楚狀況再說02/11 03:17
267F→: 所以他們是"無證"的自費助理 結案02/11 03:17
271F→: YES你說對了 民主就是沒禁止的都可以 這就是民主精隨02/11 03:18
273F→: 民主本來就是 法律禁止以外的 一率許可 這常識吧?02/11 03:18
279F→: 笑死人 除了法律已限制的特許條件 何時還需要許可了02/11 03:20
280F→: 法律連金融特許限制都是明文規定喔 所有禁制都要明文02/11 03:21
283F→: 土地使用區分 是"明文"禁止規定的 連許可項目都寫明02/11 03:21
289F→: 所以許可限制 都是靠事先立法限制的 沒有公司法02/11 03:22
292F→: 哪來的商業登記限制 你到底懂不懂法律制訂??02/11 03:22
294F→: 若沒有明文規定 沒有許可證不得進入 那就只要依規定02/11 03:23
298F→: 進行換證 或是登記就好 這是常識 明文 一切都要明文02/11 03:23
303F→: 只要符合法條登記資格 就可以申請 以此類推02/11 03:24
304F→: 你以為沒有出入登記規定嗎??02/11 03:25
307F→: 就是因為有出入登記規定 所以才要換證02/11 03:25
313F→: [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 裡面定義各種出入02/11 03:28
314F→: 繼續詭辯阿 你可以質疑的就是 不合出入規定細節而已02/11 03:29
320F→: 這裡的委員助理定義是公費助理 而不是自費02/11 03:30
323F→: 公費就是 有狗牌 政府出錢的 自費就是自掏腰包02/11 03:34
325F→: 嚴格來說 所有自費人員(訪客)都應該走正門非側門名冊02/11 03:35
326F→: 走側門 這是最大的缺點02/11 03:35
329F→: 組織法33條 不就講明了"公費"助理 金魚腦嗎??02/11 03:35
334F→: 那就要求補齊正證件好 這小問題 11條也要求常客證件02/11 03:37
339F→: 護航個頭 那只是你們在獵巫而已 紅衛兵獵巫嘴臉喔~~02/11 03:38
343F→: 看喽 沒證件的話 就要求補齊阿 有很難嗎??02/11 03:38
351F→: 就違規而已 而且沒規定會怎樣02/11 03:39
354F→: YES 分黨部 當然可以全塞進去 只要是民眾黨事務02/11 03:40
356F→: 所以勒若出入違規 要被天珠地滅嗎??好嚴重阿02/11 03:41
357F→: 快吸點大麻壓壓驚 嚇死寶保了02/11 03:41
359F→: 你可以要求糾正 這是你唯一可做的 不然就這樣02/11 03:42
363F→: 若有出入違規 快去要求民眾黨補齊證件阿 我認同02/11 03:42
365F→: 所以呢 對於一個出入違規 你想給予多少的社會制裁??02/11 03:43
368F→: 錯 從正門走訪客即可喔~02/11 03:44
377F→: 靠 我搞錯了 青島三館 沒有側門 是一樓警衛進出02/11 03:47
378F→: 所以 正門訪客進出 完全合法 結案02/11 03:47
381F→: 又有誰說 訪客不能辦公了?? 我們維護都在辦公阿02/11 03:48
387F→: 租房子搬家是大事 龜速一點 你又能怎樣02/11 03:49
388F→: 那 請問你訪客的解釋在哪??我們開會洽公都是訪客身分02/11 03:50
391F→: 如果塞的下我真新推薦進駐立院 這樣小黨才有生存空間02/11 03:51
393F→: 開會 辦公也有很多種 妳以為是你說得算嗎?02/11 03:52
394F→: 什麼叫做訪客 還要經過你恩准才算數啊?? 你是誰?02/11 03:52
398F→: 真的很爽 省錢又健康 免除各種獻金壓力02/11 03:53
406F→: 本來就是這樣 立院沒意見 不然還你說的蒜?? 哪根蔥阿02/11 03:53
409F→: 主人是立院 只要主人不禁止 你這些雜魚路人館個屁!?02/11 03:54
413F→: 有本事 你就叫立院明文禁止 這樣我就沒意見!02/11 03:54
416F→: 又有誰規定 訪客不能來辦公了 高中教官嘴臉嗎??02/11 03:55
419F→: 那是之前狀況 後來我發現 是走照規定正門02/11 03:55
424F→: 立院本館太大了 側門走習慣 以為都是側門02/11 03:56
425F→: 可以 立院不敢人就可以02/11 03:56
426F→: 我哪來硬凹 據"理"力爭而已 我就是有理02/11 03:57
433F→: 本來就可以啊 哪個法規禁止了?? 列給我看02/11 03:58
434F→: 法規沒禁止的事情 為何要自我審查??02/11 03:58
436F→: 有本事 你就去提出糾正 看監察院買不買單(菸02/11 03:59
437F→: "無能"的人 別一直只會說一句反串好嗎 營養點02/11 03:59
439F→: 獵巫到最後 是靠出入規定這種雞毛屁事在譴責 可憐哪~02/11 04:02
451F→: 行 你推案 我旁觀02/11 04:09
459F→: 吃了什麼?講清楚 又為何不能吃 那本來就是民眾黨資格02/11 04:21
1F→: 用電量3被怎麼算的? 獨立電表嗎? 還是"感覺"上02/10 11:46
2F→: 而且 人多用電量多 有什麼問題? 它的"額度"有80人喔02/10 11:47
3F→: 實際上 公共照明/中央空調 就各佔3成電費02/10 11:48
4F→: 說電費3倍的完全就是在說謊 保證沒有繳過商業電費02/10 11:48
11F→: 這要看如何申請的 每日經常性的訪客車也是成立的02/10 11:45
12F→: 當你被嘴到無法反駁時 就只剩下說人反串的水平了02/10 11:12
20F→: NO 涉及妨礙風化02/10 11:38
21F→: 而且辦公室的"使用權人"有權決定是否追究02/10 11:39
22F→: 打炮是使用權下的使用者的不當使用 所以使用權人可管02/10 11:40
23F→: 而超用是 使用權下的私人行為 財產權無權可管02/10 11:42
24F→: 只有分不清財產權/使用權的人 才會自以為很了不起02/10 11:43
23F→: 講壞話型啊 但是要公道 而不是"獵巫"02/09 09:38
32F→: 就連不道德都是"被虛構"出來的? 明明就是法定權益02/09 09:42
98F→: 侯友宜的租屋 還真的在"道德"上是有瑕疵的 不能比02/09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