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im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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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tt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193 則
5F推:不需自我質疑,告系主任是告他的職位不是個人,不必迴避他。04/22 03:10
4F推:http://tinyurl.com/6lrdzt8 Starbucks也有出K-Cup膠囊04/20 03:14
10F推:這是歐盟2004年第261號規則:http://tinyurl.com/nyvmq601/19 02:53
11F→:如果航空公司不賠,還可以要求歐盟各國的執行單位幫你責令01/19 02:55
12F→:那家航空公司賠償。而且可以拒絕接受飛行禮券,要求現金。01/19 02:56
13F→:但前提是要從歐洲起飛,飛往歐洲就不適用了。01/19 02:56
14F→:短於1500公里是250歐,3500km以上是600歐,介於其間是400歐01/19 02:59
15F→:而且就算是里程換的酬賓機票(Award Ticket)也適用這規定。01/19 02:59
3F推:半年並非每次入境重新起算,而是一年內累積在加州半年就算是11/28 00:37
4F→:DMV定義的加州居民(見http://tinyurl.com/ycyyx3k)。11/28 00:38
5F→:又根據上面加州Vehicle Code 516(b),在加州有受雇地址也是11/28 00:40
6F→:建立這個居民身分的證據之一。所以在San Jose工作應該需要考11/28 00:40
7F→:加州駕照。11/28 00:41
9F推:這問題真的不容易回答。但多數國的法律下,責任都可以分侵權11/04 05:43
10F→:責任跟契約責任。這裡不清楚侵權責任要適用哪一國法律,11/04 05:43
11F→:也不清楚泰/韓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但是契約責任應該比較清楚11/04 05:44
12F→:就是在航空公司身上。空橋提供業者算是在幫航空公司履行航空11/04 05:45
13F→:公司對你的契約義務。所以契約責任仍然是在航空公司。11/04 05:46
14F→:我覺得就直接找航空公司吧。至於航空公司要怎麼向空橋業者或11/04 05:47
15F→:機場依他們之間的契約求償,那是他的事。這是我的想法。11/04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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