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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bok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596則
限定看板:全部
[請益] popoFINDER
[ LAW ]4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javabear - 發表於 2011/05/27 15:17(13年前)
1Fhoboks:個資法施行以前 難 頂多用民事求償 可是不可能有人敢去求償05/27 15:29
2Fhoboks:因為波波一告人 判決書會被公布 阿呆才會這樣做05/27 15:30
3Fhoboks:等新版個資法施行 看看個資法要怎麼約束類似行為吧05/27 15:30
[請益] 房屋權狀的問題
[ LAW ]4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RuRuAlex - 發表於 2011/05/27 15:00(13年前)
1Fhoboks:都更房屋被燒光光建商應該開心吧 省了拆房子費用05/27 15:12
[其他] 請問受害人是不是拿不到錢了?
[ PttLifeLaw ]30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vnnb - 發表於 2011/05/26 12:06(13年前)
18Fhoboks:找關係去勞保局調資料 用這招扣薪資債權最快05/26 14:51
21Fhoboks:都沒收入當然沒輒05/27 01:00
22Fhoboks:沒收入的人應該連國民年金都不會去繳吧05/27 01:00
[討論] 到底判決未定讞前公布意見書是否合法?
[ LAW ]37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scott2009 - 發表於 2011/05/26 10:05(13年前)
6Fhoboks:最好是那麼容易就迴避 打嘴砲最快05/26 14:35
Re: [問題] 江國慶案的原兇
[ LAW ]10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Rhadamanthuz - 發表於 2011/05/26 09:26(13年前)
8Fhoboks:推05/27 15:12
[其他] 關於盜刷
[ PttLifeLaw ]6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nalysue - 發表於 2011/05/25 21:34(13年前)
4Fhoboks:也有幫助犯的可能 趕快檢舉醫生 說不定你可以沒事05/26 00:47
[問題] 消保法第二條郵購買賣的範圍
[ LAW ]6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hamasakiayu - 發表於 2011/05/25 19:53(13年前)
1Fhoboks:有危險 想辦法將你們跟顧客之間的關係轉變成承攬契約05/25 19:56
2Fhoboks:由客戶發包給你們你們再施工 否則被郵購買賣管到05/25 19:57
3Fhoboks:風險你就要自己吞掉了05/25 19:57
4Fhoboks:詳情請洽法律顧問 我只能在網路上大致提點你方向05/26 00:56
5Fhoboks:如果三言兩語可以說得清楚 那律師就不用混了05/26 00:57
[問題] 國際貿易的問題
[ LAW ]11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evic1224 - 發表於 2011/05/25 18:27(13年前)
1Fhoboks:國際私法 太難了05/25 18:36
[問題] 公司名稱
[ LAW ]11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citypeople - 發表於 2011/05/25 10:59(13年前)
8Fhoboks:18I後段 業務種類名稱不同就不同 所以情境一OK05/25 13:41
9Fhoboks:情境二要再取個不同的業務名稱 XX"電信"有限公司05/25 13:42
10Fhoboks:否則XX與他人重複05/25 13:42
[問題] 肇事逃逸罪
[ LAW ]40 留言, 推噓總分: +12
作者: Chen67 - 發表於 2011/05/25 10:51(13年前)
15Fhoboks:最保險的方法 留下可以找到你人的線索(例如電話)加上05/25 13:36
16Fhoboks:幫叫救護車 這樣再跑掉就無法以肇事逃逸相繩05/25 13:37
20Fhoboks:已經可以找到你人+有等到救護車來 即使被起訴185-405/26 00:49
21Fhoboks:也不可能有罪 移送就移送 未必會被起訴05/26 00:49
29Fhoboks:該條保護法益有四說 我舉的那兩例涵蓋最多人採的兩說05/27 01:03
30Fhoboks:所以幫叫救護車+留下聯絡方式避免求償無門05/27 01:04
31Fhoboks:這樣檢方還有話說 我也無言了05/27 01:04
36Fhoboks:一般用生命法益來看ok 可是撞死人的時候應該做點修正較好05/27 15:13
37Fhoboks:人都掛了 肇事者留在現場能保護到生命? 難不成死人能復生?05/27 15:14
38Fhoboks:所以這種情況改成保護民事請求權(個人淺見)05/27 15:14
39Fhoboks:這兩說最多人採 所以只要達到這兩說要求 不應該論肇逃05/27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