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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turtl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324則
限定看板:全部
[抱怨] 台北 民權西路 民權通訊(0元手機館)
[ Anti-ramp ]3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wsf1125 - 發表於 2009/09/25 10:16(16年前)
1Fhiturtle:這類的店家拍賣上很多.一般價位低過行情的都有問題比較多09/25 10:35
[刑事] 網路指名 辱罵
[ PttLifeLaw ]23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firedduck - 發表於 2009/09/25 09:09(16年前)
1Fhiturtle:有爭議..就像有封討論有我的名字.旦人家就不能攻擊其他人09/25 10:48
2Fhiturtle:嗎?除非你能舉證.大家看到那句時想到的人會是你.才有機會09/25 10:49
4Fhiturtle:我在這篇中.提個馬英九.那隨便來個說推. X大XX所的怎麼會09/25 11:06
5Fhiturtle:出這樣人品差的人 這樣結論就是.馬英九可以告那個人?????09/25 11:06
6Fhiturtle:我一樣持有爭議的說詞.畢竟我不知道完全的文章寫了些什麼09/25 11:07
7Fhiturtle:在說你怎麼知道.他說的人品差不是指我.而是指馬英九呢?09/25 11:08
8Fhiturtle:說不定.我還真和馬英九一樣是X大XX所的學生.不是嗎?09/25 11:09
9Fhiturtle:而且.人品差.本身就有爭議性存在的感覺..09/25 11:10
13Fhiturtle:看文章吧..就像是如果我在這罵無品.你認為我是罵誰呢?09/25 12:27
18Fhiturtle:那我在這篇罵無品..是不是表示我在罵馬英九?因為整篇中只09/26 13:40
19Fhiturtle:有馬英九的姓名?而沒有其他任何人的..不是嗎?09/26 13:41
Re: [問題] 保固期限內的商品送修廠商卻要求付費合 …
[ consumer ]13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gmbear - 發表於 2009/09/25 08:46(16年前)
5Fhiturtle:人為因素.一般是指使用者因不正確使用或有過失的情況下所09/25 09:55
6Fhiturtle:造成的損壞..而不是像你說的只有"人為"才能使卡準壞掉就09/25 09:55
7Fhiturtle:是設計不良..不然依這理論..這世界上.那樣東西不是設計不09/25 09:56
8Fhiturtle:良呢? 而且就像我真的去買台機車..機車手冊也沒寫拿鐵鎚09/25 09:59
9Fhiturtle:打車.車會損壞.難道這是擺明了廠商利用產品挖洞給客人跳?09/25 10:00
10Fhiturtle:所以我改天心情不好..鐵鎚和車來個親密接觸後發生了損害09/25 10:01
11Fhiturtle:保固內.這應該也是由原廠負責免費維修?因為產品沒有明確09/25 10:02
12Fhiturtle:的說明清楚.鐵鎚不能拿來和機車發生親密性的接觸?不是嗎09/25 10:03
[問題] 老舊公寓更換電線
[ Interior ]21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Libra1016 - 發表於 2009/09/25 00:37(16年前)
4Fhiturtle:台電來開箱費一般行情之前約5000.目前應該不用5000了09/25 12:17
5Fhiturtle:其他的沒看現場.沒辦法告知合不合理...我所指的5000是去09/25 12:18
6Fhiturtle:年底我家才請水電開封過的實際行情.09/25 12:20
7Fhiturtle:還有.是我.我換線一定以22為最低考量.不然不如不換.除非09/25 12:21
8Fhiturtle:現場真的沒辦法用22..上限就只給14..這樣才會考量14MM的09/25 12:21
13Fhiturtle:外電自己打電話給台電.他會讓你開.我真的配服你的後台了09/28 22:39
14Fhiturtle:因為規定上.要畫圖申請 囧 不是一般水電行畫就行了.要由09/28 22:40
15Fhiturtle:合法的廠商出圖去申請..因為規定一直在改..好幾年前真的09/28 22:40
16Fhiturtle:是自己去台電申請就行了旦這規定就我知道已經改5年以上了09/28 22:41
17Fhiturtle:而且..如果你找的水電行真的有本事用一個表箱接二個電表09/28 22:42
18Fhiturtle:那這家水電行請不要在找了.這是為了你的安全而給的建議09/28 22:42
[問題] 新手房東請教板上先進一個問題
[ rent-exp ]19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anderow - 發表於 2009/09/24 21:37(16年前)
5Fhiturtle:那一塊錢租金都還沒收過的情況之下.請寄存證信函告知解約09/24 23:33
6Fhiturtle:並給一個合理的期限要求他們搬走.09/24 23:34
[刑事] 調解後續
[ PttLifeLaw ]6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tuned - 發表於 2009/09/24 14:22(16年前)
1Fhiturtle:簡單點,對方不想談.就直接要求以調解失敗收場.收場完...09/24 14:38
2Fhiturtle:直接告他過失傷害..就算不能多拿錢..旦最中華民國的國庫09/24 14:39
3Fhiturtle:會因為你的用心..而多一份的收入的..09/24 14:39
4Fhiturtle: 少09/24 14:40
[租賃] 房客跑路了,契約怎麼辦
[ PttLifeLaw ]19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bright105 - 發表於 2009/09/24 14:21(16年前)
1Fhiturtle:涼辦..我不是酸你..因為法律真的不是萬能的.自己賠一賠比09/24 14:28
2Fhiturtle:較實際..而解除租約..要等對方欠滿2個月的租金後才有辦法09/24 14:29
9Fhiturtle:看一下民440條..你就會了解254在這行不通了才對..09/24 15:28
15Fhiturtle:收幾個月都一樣.收一個月.第一個月抵押.第二.三月沒付錢09/24 15:36
16Fhiturtle:才達法定的2個月.收2個月..第一.二月抵扣第三.四月沒付時09/24 15:37
17Fhiturtle:才達法定的二個月..所以收的是押金.收在多都一樣.無奈吧09/24 15:38
18Fhiturtle:押金只對有良心的房客有用..其他..只能說..祝福你 囧09/24 15:38
Re: [刑事] 這可以算性侵嗎?
[ PttLifeLaw ]5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ilovemirai - 發表於 2009/09/24 13:20(16年前)
5Fhiturtle:我有辦法教訓女的@@你想要嗎?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09/24 14:28
[抱怨] 台北 公館 馬辣鴛鴦火鍋專賣店
[ Anti-ramp ]33 留言, 推噓總分: +22
作者: mi1es0310 - 發表於 2009/09/24 12:22(16年前)
21Fhiturtle:要找..請找消保官.而不是消基會.因為消基會是民間團體09/25 10:39
[請益] 疑似買到有問題之商品..請大家給點意見
[ consumer ]4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yulun1984 - 發表於 2009/09/24 08:01(16年前)
1Fhiturtle:先打電話去新光三越百貨問看看,確定眼鏡是不是真有問題先09/24 10:28
2Fhiturtle:那就請對方調一隻新的而且有標產地的眼鏡給你..調不到的09/24 12:00
3Fhiturtle:話.你在考慮退貨吧..09/2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