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ieigo
作者 hieigo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70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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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F推: 貓咪餵養TNR的成效已有論文依據。至於其他延伸只能04/03 16:19
105F→: 說不無可能。只不過還是請大家理性討論04/03 16:19
117F推: https://i.imgur.com/2UpQSjN.jpeg04/03 17:31
118F→: 做個比喻。這樣多少人願意不吃肉? 針對上次公告文04/03 17:31
119F→: 我都說我說話有連貫性的,看不出連貫性的人沒有討04/03 17:31
120F→: 論必要。04/03 17:31
121F推: 養貓人不喜歡的族群是指這邊回應的所有人(不論支04/03 17:38
122F→: 持或反對)那養貓族群還真小。04/03 17:38
188F推: 唉~斷章取義的人太可怕了。版主明明先解釋了水桶04/04 15:18
189F→: 原因,才再對放養做名詞解釋。我不管這名詞解釋是04/04 15:18
190F→: 否符合大家的認知。但禁言解釋上都沒有針對「放養04/04 15:18
191F→: 」一詞做水桶理由。如果某些人要針對放養一詞做針04/04 15:18
192F→: 對我不反對,但拿著這個針對公告文我只能說引用錯04/04 15:18
193F→: 誤了!04/04 15:18
194F推: 看清楚,公告文針對s的解釋皆有指明是針對s所有。04/04 15:28
195F→: 針對放養說明指說以後會採那判斷標準,沒指s一案。04/04 15:28
197F推: 如果大家要獵巫,可以!也有人去問相關人員,請把04/04 15:38
198F→: 相關人員名字一起說出,不要只要求版主提供!04/04 15:38
199F推: 樓上S,我指的是部分推文!並非針對某些人,如果您04/04 15:40
200F→: 沒針對s公告文做噓文,那說的就不是您。04/04 15:40
202F推: 我對自己言詞很負責!有人不想承認罷了!因為一旦04/04 15:54
203F→: 承認了S禁言也成立了。不然就是只會斷章取義,看不04/04 15:54
204F→: 出連貫性!04/04 15:54
207F推: 我都忘了有人說不能代表貓版眾人就別發言,但自己04/04 16:00
208F→: 就用「養貓人都不喜歡」一詞代表了養貓眾人。04/04 16:00
212F推: 要求版主交出討論者姓名不叫獵巫叫什麼?交出去去04/04 16:06
213F→: 攻擊對方不叫獵巫叫什麼?還是就交出後什麼也不幹04/04 16:06
214F→: ,那這樣何必交出?04/04 16:06
215F推: 緊張什麼,慢慢打字而已。也不像有些人不能對自己04/04 16:08
216F→: 話負責。還看不懂別人話的連貫性。04/04 16:08
225F推: 上面是「可能視為飼主」又不是「一定」是飼主。04/04 16:18
228F推: 台灣的判例不屬於法律層面,他只能算是指單件是的04/04 16:22
229F→: 判決!如果你要拿判例當法律,請跨國打官司吧。04/04 16:22
230F→: 那可否請你解釋判例是什麼呢?04/04 16:24
233F推: 有人有幫我亂下結論了,我沒說交出來等於攻擊對方04/04 16:26
234F→: ,這個等號我不認!04/04 16:26
237F推: 我的憑據給你了,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04/04 16:29
240F推: 版主的文章很簡單。「家貓放養,浪貓餵養」為止,04/04 16:36
241F→: 都沒延伸到後面。所以有人延伸跟質疑不對是正常的04/04 16:36
242F→: 。這段就是以後版主版決依據,其他法律問題並無提04/04 16:36
243F→: 及。04/04 16:36
244F→: 你可以去檢舉,我會拿出我的憑據給可以判定的人。04/04 16:37
246F推: 版主解釋很清楚了。04/04 16:40
248F推: 下面浪貓照顧,不屬「家貓放養,浪貓餵養」判決範04/04 16:42
249F→: 疇。04/04 16:42
250F→: 有人也地圖砲代表養貓人了,我可沒有請你代表留言04/04 16:43
251F→: 。04/04 16:43
253F推: 我說的大家,只要三個以上就成立,但有人是用「養04/04 16:46
254F→: 貓人」啊~04/04 16:46
258F推: 砲?然後呢?你那麼聰明請你解釋一下! 你要怎麼解04/04 16:52
259F→: 讀文章是你的是,但結論簡單就一句話。我有說版主04/04 16:52
260F→: 文章表達很清楚唷~是有版友跟我提這句我才來細看04/04 16:52
261F→: 的,何來混淆一詞?這是抹黑啊~04/04 16:52
262F→: 應該要說,是你本人第三次混淆版主文章吧!又要代04/04 16:53
263F→: 表所有人了,笑死。04/04 16:53
265F推: 對了666,你還沒幫我解釋判例呢!04/04 16:56
266F→: 只有你一個人認為我沒憑據吧,又想代表大家了嗎?04/04 16:57
267F→: 砲的解釋跟說大家獵巫有何相關?04/04 16:58
270F推: 唉~不會解釋要說,我會原諒你的!04/04 17:00
271F推: 歡迎檢舉,但你混淆版主話語三次,還不斷強調並要04/04 17:05
272F→: 求已經白話的用語請版主解釋,還說版主不解釋,這04/04 17:05
273F→: 是抹黑。我們一起去桶裡吧!04/04 17:05
275F推: 忘了加一條,上次公告文說我的話沒憑據也是抹黑。04/04 17:10
290F推: 更好笑,文章中已經提到是版主自己的解讀,並非動04/04 18:20
291F→: 保人員說的。原來會斷章取義的不只666一人啊~04/04 18:20
292F推: 無端指證親友團,抹黑+104/04 18:23
293F→: 指組務對人不對事,抹黑再+1。04/04 18:24
295F推: 好說好說,有理有據。04/04 18:26
302F推: 666我還在等你解釋「判例」跟「砲」耶!另外我會去04/04 18:42
303F→: 請教台北大學張副主任能不能為以後餵養流浪動物即04/04 18:42
304F→: 為飼主背書,剛好離北大很近。04/04 18:42
306F推: https://i.imgur.com/iqMcmeo.jpeg 因為你覺得版務04/04 18:46
307F→: 對人不對事,所以前版主被拔?04/04 18:46
309F推: 666快解釋啊~我虛心請教判例跟砲用語耶!04/04 18:50
312F推: 好心提醒你,七樓推文第一張照片文章是針對「狗」04/04 19:02
313F→: 。我說的判例是指名詞解釋04/04 19:02
314F→: https://i.imgur.com/2NdZn9p.jpeg 因為你說我不知04/04 19:02
315F→: 道,我指的是你認為我不知道的是什麼!04/04 19:02
328F推: 666何來「法律上」衝突?04/04 19:29
329F→: 請問是哪國法律?04/04 19:30
331F推: sh- 他只說你們針對前版主對人不對事,沒指組務,04/04 19:34
332F→: 是你扯到組務身上。送給你一句666的話,請問自己言04/04 19:34
333F→: 語負責!04/04 19:34
343F推: 是你打到自己的臉才說出這些話吧!呵呵。都已經說04/04 19:56
344F→: 了是版主自己的見解,還扯不知名動保員!笑死!04/04 19:56
349F推: 你哪句看到版主採用不知名動保員的說法?04/04 20:02
350F→: 我在跟你就事論事,別扯有的沒的!打臉就承認,沒04/04 20:04
351F→: 啥好丟臉的!04/04 20:04
353F→: 我是用大家,不是用大眾,這兩個詞在字典上不能畫04/04 20:05
354F→: 等號!04/04 20:05
358F→: 完全沒有提到那句用了動保員的話啊~~04/04 20:06
360F→: https://i.imgur.com/PsIipML.jpeg 查好了等你!04/04 20:08
363F推: 你指出的版主也是用理解,又不是引用。所以哪句引04/04 20:10
364F→: 用了動保員的話?04/04 20:10
365F推: 那些要版主指出是誰的人都是!04/04 20:11
367F→: 很多人留言等要求此人負責,不是嗎?04/04 20:12
370F推: 你又斷章取義了,我沒說你打的,我說我要的詞!04/04 20:15
371F→: 666你放心,上面推文人很多,沒有你!04/04 20:16
376F→: 阿唉唉,可惜7樓有耶!04/04 20:17
383F推: 唉唉 又在鬼打牆了,斷章取義真可怕,為什麼簡單的04/04 20:29
384F→: 文章要一直反覆呢~真是本日最大笑點~04/04 20:29
386F推: 還好你不是一般人也不能代表大家,不然又要說版主04/04 20:31
387F→: 的話一般人會混淆了~04/04 20:31
397F推: https://i.imgur.com/6zAHK69.jpeg 放過你就自嗨?04/05 13:01
398F→: 人在幻想你又知道了?證據呢?04/05 13:01
399F→: 666哪國法律你還沒幫我解答耶~~04/05 13:02
402F推: https://i.imgur.com/UU3nN2p.jpeg 動保人員你說是04/05 13:04
403F→: 公務人員?笑話~別那麼好笑行嗎04/05 13:04
404F→: 某C,人家都不回應你在這要求回應,挑釁?04/05 13:05
411F推: 拜託,是你怎麼不看看是版主理解還是完成出至動保04/05 13:08
412F→: 人員的口啊~不懂中文可以幫你解釋唷~不會笑你的04/05 13:08
413F→: 。04/05 13:08
415F推: 請拿證明證明drnn說謊,以及那句說謊?否則你就是04/05 13:11
416F→: 抹黑!還有,是不是公務人員有和關係?裡面也沒他04/05 13:11
417F→: 們講的話啊~就說你們斷章取義不信,又出來說笑話04/05 13:11
418F→: 。04/05 13:11
419F→: 是不是很重要?你們糾結的點好好笑。04/05 13:12
421F推: 動保處人員所有都是公務人員?你能確定?04/05 13:15
426F推: 拜託。別在獵巫了!看懂的人都看懂了,人獵出來又04/05 13:18
427F→: 能怎樣?04/05 13:18
433F推: 某C恭喜你誣衊成功~解讀錯誤,我會申請讓你入桶。04/05 13:20
434F→: 沒證沒據。04/05 13:20
435F→: 斷章取義這篇文章的就別出來搞笑了。04/05 13:21
437F推: 我會給可以證明的人,別怕!一定有。04/05 13:23
443F推: 至少昨天有人安靜了,這個文章也安靜好久^^04/05 13:31
444F推: C-昨天針對的重點是指你們,又不是拔官,真的是搞04/05 13:32
445F→: 不清楚耶,還一直想解釋,笑死!04/05 13:32
448F推: C-沒關係啦,你講越多我們越有證據唷~笑話也可以04/05 13:36
449F→: 看越多~您慢慢說!04/05 13:36
453F推: 666你覺得是我就是我囉~誰在一有人發言就馬上回話04/05 13:39
454F→: 的一目了然呢!啊~我忘了有人都會斷章取義,只看04/05 13:39
455F→: 自己看到的~04/05 13:39
463F推: 沒辦法,有些人愛斷章取義,存在自己幻想中,想要04/05 13:46
464F→: 從別人那證明自己存在,令人發笑。04/05 13:46
468F推: 恭喜勝利,給你拍手!04/05 13:49
470F推: 喔喔 好啊~我在水桶幫你拍,等你一起唷~04/05 14:09
5F推: https://i.imgur.com/JKhZLTK.jpeg118.165.39.86 04/21 20:11
6F→: 目前最清楚的是這個118.165.39.86 04/21 20:11
8F推: https://i.imgur.com/Mi4QE3f.jpeg118.165.39.86 04/22 16:10
9F→: 感覺是仿的118.165.39.86 04/22 16:10
10F→: https://i.imgur.com/INhienp.jpeg118.165.39.86 04/22 16:11
11F推: 抱歉,請允許我更改說法。我找「韓118.165.39.86 04/22 16:31
12F→: 國星星鞋」出現了很多半星圖案,但118.165.39.86 04/22 16:31
13F→: 沒找到相應的鞋標,或許可以往這個118.165.39.86 04/22 16:31
14F→: 方向找,我不該還沒確認就隨意說是118.165.39.86 04/22 16:31
15F→: 仿品,真是抱歉。118.165.39.86 04/22 16:31
15F推: 我去拜讀了顏助教的文章,顏助教文內幾乎都是針對03/31 21:56
16F→: 犬種做討論,當然也有使用到貓犬的名詞。犬系攻擊03/31 21:56
17F→: 力相對大於貓系,但貓系放養破壞生態不無可能。有03/31 21:56
18F→: 些針對犬系放養的壞處上崗到貓系有點牽扯太過。畢03/31 21:56
19F→: 竟這邊是貓版。03/31 21:56
20F推: https://i.imgur.com/8zvFv3Z.jpeg03/31 22:12
21F推: https://i.imgur.com/Mn2D0nN.jpeg03/31 23:16
22F→: https://i.imgur.com/yGWvHmC.jpeg03/31 23:16
23F→: 這兩篇文章是顏助教在自己文章中的引用,引用建議03/31 23:16
24F→: 之中並沒有提及貓隻餵養是破壞tnr的成效。有此結論03/31 23:16
25F→: 的文章主要針對犬隻下的判斷。貓隻對生態影響主要03/31 23:16
26F→: 是美國學者的研究。但僅是「可能性」造成環境破壞03/31 23:16
27F→: 。故餵養造成貓隻TNR的破壞目前我還沒看過任何學者03/31 23:16
28F→: 提出見解,如有學者提出見解,請不吝賜教。否則S大03/31 23:16
29F→: 的推文僅是犬隻學者言論上崗至貓隻的結論。這裡是03/31 23:16
30F→: 貓版。03/31 23:16
39F推: 為了避免其他的上綱,上面言論主要是針對「餵養貓03/31 23:33
40F→: 隻造成TNR破壞」提出之文章,並沒有任何贊同或不讚03/31 23:33
41F→: 同其他行為包含餵養的言論,請大家理性討論。03/31 23:33
42F推: 回31樓S大,您的顧慮也是對的,所以TNR不能停,任03/31 23:45
43F→: 何餵養不做TNR的人皆是破壞行為。但貓的天敵中也有03/31 23:45
44F→: 犬類,但犬類的天敵沒有貓,這點也可以加入考量。03/31 23:45
45F→: 所以學者會認為犬類破壞TNr,不敢大膽提出貓類破壞03/31 23:45
46F→: TNR。03/31 23:45
57F推: 對不起,我不做延伸討論了。我只是因為一樓有提到04/01 00:33
58F→: 學者支持才做查找。光想回應我就有很多自我認同跟04/01 00:33
59F→: 自我否定的言語互相打架。您可以提出您的想法,我04/01 00:33
60F→: 也僅針對學者文章指出文章結論。感謝您提出您的見04/01 00:33
61F→: 解。04/01 00:33
70F推: 貓犬本來就是不同種族,不同種族能合併結論嗎?就04/01 02:35
71F→: 像您推論的,貓咪數量過少,但以上述餵養同樣情況04/01 02:35
72F→: ,貓咪數量並不會比犬少吧?文章內有提到野生動物04/01 02:35
73F→: 消亡,指的是針對體型相對大之生物,犬隻能毀滅他04/01 02:35
74F→: 們,貓隻能嗎?貓隻針對的是更小型如昆蟲鳥類的生04/01 02:35
75F→: 物做破壞,但那不是顏博士研究族群所在,無法討論04/01 02:35
76F→: 。顏博士針對他研究的生物體以數據證明犬隻會破壞T04/01 02:35
77F→: NR的成效,但沒有以此推論貓也會造成如此成效,1是04/01 02:35
78F→: 數據不足,2是無顯著影響。文章中提到的犬貓也只是04/01 02:35
79F→: 一般會一起研究的群體,他的結論也很明顯的是針對04/01 02:35
80F→: 犬隻下的判斷,並非貓隻。所以您的推論不無可能,04/01 02:35
81F→: 但缺乏研究數據依據。04/01 02:35
84F推: 另外提醒您與我的討論離題囉!我們討論的是餵養破04/01 02:57
85F→: 壞TNR成效問題,並非造成環境生態的問題。雖然實驗04/01 02:57
86F→: 數據是以環境生態做討論,但結論推斷是針對犬隻而04/01 02:57
87F→: 非貓。文章中也有提及國內針對貓的研究比較少,所04/01 02:57
88F→: 以並非貓不可能造成TNR成效破壞,而是沒有實驗結果04/01 02:57
89F→: 依據。04/01 02:57
108F推: 通則雖然是犬貓,顏博士在陽明山那篇論文也有貓類04/01 09:41
109F→: 觀察,但結論只下犬。沒有實驗報告證明下的結論都04/01 09:41
110F→: 只能稱之假設。不能因為顏博士只下犬的結論而自我04/01 09:41
111F→: 延伸為犬貓。04/01 09:41
116F推: 首先,不管是TNtR或是TNR先設定結論相同。第一篇文04/01 11:02
117F→: 章我簡單使用手機翻譯看,結論是持續支持做TNR。中04/01 11:02
118F→: 文那篇也是在說明,只餵不紮會造成TNR做白工。我沒04/01 11:02
119F→: 有否認餵養會造成族群變大的問題,學者一定也在這04/01 11:02
120F→: 前提下做研究,結論不下犬貓,而單指犬,只因為貓04/01 11:02
121F→: 對學者研究之生物群體破壞性較小,相對於犬。我們04/01 11:02
122F→: 不能因為犬貓的詞常常一起出現,就認為他們其他會04/01 11:02
123F→: 造成的因素相同吧?04/01 11:02
126F推: 針對您給的論文,以一定空間而言,有進行TNR地區貓04/01 12:00
127F→: 咪數量,紮貓會比沒紮多。因為貓咪長壽排斥了外來04/01 12:00
128F→: 沒紮的群體。在其他因素的忽略下,進行TNR能有效降04/01 12:00
129F→: 低貓的繁殖。這是針對論文的結論。04/01 12:00
133F推: 更正,文中有紮貓的遷移率低於未紮貓,而未紮貓會04/01 12:15
134F→: 移居有紮貓的區域。因為相對安定。故持續對貓做TNR04/01 12:15
135F→: 是有效的。數據取至四個餵養群體。兩兩對照04/01 12:15
136F推: vicious666我沒有針對挑釁做討論,只針對顏博士論04/01 12:51
137F→: 文是針對犬而不是針對貓。我自認為在和S大做學術上04/01 12:51
138F→: 的溝通,如果有造成S大的不適我對S大感到抱歉並閉04/01 12:51
139F→: 上自己的嘴。04/01 12:51
149F推: 如果您要認為貓、犬是相同物種那我上述都是廢話。04/01 15:06
150F→: 言盡於此。04/01 15:06
154F推: 抱歉,我只能說我對判決沒有判斷能力。因為我對板04/01 16:44
155F→: 規一點都不熟悉。只是好奇針對破壞TNR這議題去討論04/01 16:44
156F→: 。也剛好有看到學者支持去查相關文章。會在這下面04/01 16:44
157F→: 留言主要也是沒去看原文,在這看到順手回了。S大的04/01 16:44
158F→: 那兩篇議題很好,是針對貓的,但針對狗就不適用,04/01 16:44
159F→: 顏博士某篇論文有說明。犬貓是台灣浪浪主要群體,04/01 16:44
160F→: 但畢竟不是相同物種,學者在討論上會合併對照,但04/01 16:44
161F→: 不會合併結論。熊貓是一種物種,但犬貓是犬、貓,04/01 16:44
162F→: 不太能一概而論。04/01 16:44
168F推: 抱歉,我對V大的提問有點看不懂。我剛有重新思考我04/01 19:23
169F→: 的第一次推文,是因為禁言的S大內容一直提及餵養破04/01 19:23
170F→: 壞TNR的成效,以及有學者論證做出的留言,留言上指04/01 19:23
171F→: 的上綱是針對引用錯誤上綱沒錯。至於是否屬於挑釁04/01 19:23
172F→: 我是真的無法判斷。討論的S大文章,在學者設計的餵04/01 19:23
173F→: 食實驗結果下,有證實貓隻高度TNR對貓咪繁衍的控制04/01 19:23
174F→: 是有成效。所以小小反推禁言的S大在引用錯誤下留下04/01 19:23
175F→: 自己推測的留言而且是多次留言。回頭看原文,原po04/01 19:23
176F→: 有在做貓咪TNR並非只餵不管,不考慮其他問題的情況04/01 19:23
177F→: 下,原po沒有明顯錯誤,而被禁言S大以錯誤引用強調04/01 19:23
178F→: 行為錯誤。(以上留言僅以顏博士部分論文及S大在留04/01 19:23
179F→: 言中外國文獻做推論)04/01 19:23
181F推: 謝謝L大的提醒:-)04/01 19:42
188F推: 這是建議,不是結論。您可以有無限的建議與假設,04/01 20:50
189F→: 但要有依據去證明您的建議與假設是正確的才可以下04/01 20:50
190F→: 結論。白鼻心議題超出我們討論範圍不回應囉。04/01 20:50
199F推: S大,您誤會什麼了嗎?我沒對S大是否挑釁做結論喔04/01 22:04
200F→: 。我有說我對版主是否挑釁與違規無法判定,但針對04/01 22:04
201F→: 餵養貓造成TNR的失敗是錯誤留言有論文依據,而且論04/01 22:04
202F→: 文還是您自己找的唷。04/01 22:04
208F推: 對於看不懂論文的人講話還真累。自己都打臉自己了04/01 22:10
209F→: ,還硬要扯TNR議題04/01 22:10
213F推: 1我認為引用錯誤,您可以不認同。2這不代表我對版04/01 22:21
214F→: 主下之判決是否得當做出看法和見解。3您的論文有提04/01 22:21
215F→: 到會延長生命沒錯,但他結論並沒有說延長生命造成T04/01 22:21
216F→: NR的是失敗,這是兩回事,反而贊同持續TNR。04/01 22:21
218F推: 4我不需要看懂禁言S的推文,因為那不是我在意的。04/01 22:23
231F推: 所以我可以為我觀察到你們的結果下結論說:在你們04/01 22:39
232F→: 的眼中,貓犬是同物種囉?因為一視同仁嘛~04/01 22:39
240F推: 我該說的,想說的,都講了。鬼打牆就是你們的事了04/01 22:49
241F→: 。基於你們對L大不禮貌的言論,我觀察認為沒必要再04/01 22:49
242F→: 討論。建議自己終止留言與交談。請不要隨便對我的04/01 22:49
243F→: 言語下判決之結論。謝謝。04/01 22:49
259F推: 上述V大留言僅為V大個人意見,並非本人立場,請勿04/02 00:07
260F→: 無端揣測。04/02 00:07
266F推: vicious666以這個推論來說,那你也沒針對版主這個04/02 02:30
267F→: 判決下反對或不讚同意見。也在認知上知道版主針對04/02 02:30
268F→: 哪些話做判決。04/02 02:30
269F推: 都知道被水桶原因了,還來引誘我做出回應,何必呢04/02 03:02
270F→: ~同溫層不是這樣找的啊!04/02 03:02
283F推: 無所謂了,你已經屬於引誘他們使人做出發言行為。04/02 09:54
284F→: 不表態當成一種表態你也算牽強。噓文不代表反對,04/02 09:54
285F→: 如果要這麼解釋,那我回應文章皆使用推文,也可表04/02 09:54
286F→: 示我贊同版主裁決。04/02 09:54
287F推: 你在第一次回應中的三個對話就能表示他們為何入桶04/02 09:59
288F→: ,不然為何要找支持者?說不知入桶原因很牽強。04/02 09:59
289F推: 我不做判斷問題,在留言中也說明清楚,那不是我關04/02 10:02
290F→: 心的重點,所以我沒刻意去做討論。就像我丟一本難04/02 10:02
291F→: 讀的外國著作給你,請你交出心得文寫給我,你能嗎04/02 10:02
292F→: ?04/02 10:02
293F推: 謝謝你再一次的誤解,我沒看錯任何人。把他人的不04/02 10:16
294F→: 表態及言語上自己解讀的誤解當作一種表態,就是有04/02 10:16
295F→: 你們這群是非不分的人,貓版才如此不平靜。散佈著04/02 10:16
296F→: 錯誤也不當的言行,明明文獻擺在眼前,卻始終相信04/02 10:16
297F→: 自己所相信的,這叫理性討論?大家都是對貓咪好,04/02 10:16
298F→: 也都是聰明人。不需要強加自己知道的理念灌輸他人04/02 10:16
299F→: ,還打著救貓咪的旗號。04/02 10:16
301F推: 補充:我的話請前後連接看,不要斷章取義。我的分04/02 10:36
302F→: 辨不出,指的是我沒去瞭解版規,也沒就該詞去了解04/02 10:36
303F→: 背後用意。就如同我突然拿出氰氫酸給你,你能立刻04/02 10:36
304F→: 當下知道這物質是什麼,並使用它嗎?04/02 10:36
316F推: 你又斷章取義了,我沒指HH知道水桶原因。我指的是04/02 10:44
317F→: 你的第一次推文。我所說的話都是連接的,如此斷章04/02 10:44
318F→: 取義,造成的困擾可不小。04/02 10:44
323F推: 感謝你的回文,我要表達的皆以表達。推噓文代表表04/02 10:50
324F→: 態的話,請對大家一視同仁,別對個別做區分意見。04/02 10:50
325F→: 其餘的論辯皆無意義。04/02 10:50
333F推: HH請不用跟我解釋你的所做所為,因為那不是我關心04/02 11:27
334F→: 的。你的留言自由是你的,無需他人支持。至於幾年04/02 11:27
335F→: 前的事我不知情,不代表現在要知情。我做事對事不04/02 11:27
336F→: 對人。你要怎麼去處理請便,不要扯到我頭上即可。04/02 11:27
339F推: https://i.imgur.com/rTgPBI7.jpeg04/02 13:11
340F→: 因為被引用自己的話了,為了避免被濫用,我解釋一04/02 13:11
341F→: 下。第一個紅線被解釋成無法對挑釁判斷,那第二條04/02 13:11
342F→: 紅線是否構成挑釁的解釋讓大家自己判斷。此推文我04/02 13:11
343F→: 更正一處,下面()把推論改為引用,打字錯誤。04/02 13:11
344F推: https://i.imgur.com/b9pvefv.jpeg回337樓,有人都04/02 13:16
345F→: 幫我解釋成無謂的攻擊了,何來挑釁一說?04/02 13:16
346F推: https://i.imgur.com/t2yf36n.jpeg 如果您針對是餵04/02 15:23
347F→: 養貓TNR的言論我虛心受教。如果是針對其他的那可以04/02 15:23
348F→: 不必了。下面表達感謝有時間差,因為打字慢所以比04/02 15:23
349F→: 您晚發言,對您表達感謝僅因為回應證明你已經看到04/02 15:23
350F→: 我對您的回應。我不希望我的任何回應被過度延伸閱04/02 15:23
351F→: 讀及使用。04/02 15:23
358F推: 一下說我無謂的攻擊,一下說我口出惡言,真是朝令04/02 16:03
359F→: 夕改。我的言論不需要別人支持,也清楚明白自己自04/02 16:03
360F→: 己在表達什麼。上述的話只是為了自保不想被無端延04/02 16:03
361F→: 伸。自保被當拉攏,我也醉了。04/02 16:03
373F推: 沒事,因為有人幫我下結論是無謂的攻擊了!不怕!04/02 16:18
380F推: 但留言是對你說的,你都認為是無謂攻擊,別人認為04/02 16:22
381F→: 什麼有差嗎?04/02 16:22
390F推: 沒關係啊,你的解讀可以推及部分的人,就像你拿我04/02 16:31
391F→: 的話來推及版務及一般眾人無法明白一樣。04/02 16:31
398F推: https://i.imgur.com/SagRgWY.jpeg 云云~~04/02 16:46
403F推: 我的留言在先,你的解釋在後。就夠了。04/02 17:00
406F推: 針對那段對話,你斷章取義我無話說,但整篇推文下04/02 17:07
407F→: 來,就可以知道我指的是何事,並非空穴來風。04/02 17:07
415F推: D大是用「常」又不是每篇,在緊張證明什麼?04/02 17:13
416F→: 我自己的話點到為止。04/02 17:13
419F推: 你這麼問我也很奇怪,我又不能代表貓版眾人!04/02 17:18
424F推: 推己。那論文那個表示你可以代表他人,所以你出聲04/02 17:25
425F→: 幫忙下結論。04/02 17:25
429F推: 有啊!論文云云~04/02 17:39
433F推: 1.我沒為D大解釋時間長短,我只說他用「常」。2.你04/02 17:54
434F→: 回應明確指出我論文一詞,你既然認定你沒跟我參與04/02 17:54
435F→: 論文討論,那何必為論文一詞下結論呢?04/02 17:54
436F→: https://i.imgur.com/v8Ggcze.jpeg04/02 17:55
451F推: 組務認可的對人不對事啊~04/08 21:15
1F推: 文章為版主「理解」之文字,但部分版友認為全篇為04/20 07:10
2F→: 「動保人員」之話語,要求版主提供為哪一位人員名04/20 07:10
3F→: 字出來以示「負責」。明明是版主之言語,卻要動保人04/20 07:10
4F→: 員負責,請問這樣合理嗎?04/20 07:10
5F推: 第三項的版面使用者留言至今也才兩位覺得受到攻擊04/20 07:18
6F→: ,一為檢舉的此人,二位另一位版友。檢舉人一開始04/20 07:18
7F→: 回應為無謂攻擊,最後改為最高攻擊,此段文字組務04/20 07:18
8F→: 長已於上次版決截取。明顯因為剩下對話中已被逼著04/20 07:18
9F→: 無話可說留下之反擊言語。另一位版友於公告下方針04/20 07:18
10F→: 對組務長指控「對人不對事」04/20 07:18
13F推: 獵巫一詞乃針對部分要求版主提供動保員的名字說出04/20 08:29
14F→: ,名詞解釋於文章已說明。無端被檢舉人說是開地圖04/20 08:29
15F→: 砲(胡亂攻擊)實輒污衊。且版主已在最新公告文下04/20 08:29
16F→: 再次說明是經過多位「動保人員」查核理解之言論。04/20 08:29
17F推: 另針對第三項,我尊重版主之判決乃因我也產生反擊04/20 08:34
18F→: 的行為,並非同意「是非不分」是攻擊之行為。檢舉04/20 08:34
19F→: 人以此要求採公平之處分,乃非我同意判決之理由。04/20 08:34
20F→: 故請小組長僅就第一項做判斷審理。04/20 08:34
29F推: 我也再一次強調該網友提出對人不對事指針對攻擊前04/20 09:57
30F→: 版主的人。所有對話中並無提出「組務」或「拔職」04/20 09:57
31F→: 相關言論。故您一次一次為自己無端衍生的話語做澄04/20 09:57
32F→: 清,是不是打算散播前版主不適任之攻擊?在您提出04/20 09:57
33F→: 此項之前我並無參與更不知道前版主為何被如此對待04/20 09:57
34F→: ,我甚至不知此人為前版主。所以我是否可以認定您04/20 09:57
35F→: 無端傷害在貓版留言之版友,意圖侵害他人的發言權04/20 09:57
36F→: ?04/20 09:57
40F推: 我看你也有參與媽寶版和婚姻版之討論,那可否請你04/20 10:21
41F→: 指出這兩版所有前任版主的Id?如有不適任之版主,可04/20 10:21
42F→: 否指出他們不適任的理由?之前前版主留言我也只是04/20 10:21
43F→: 當他是貓版版友,卻被你一再宣傳讓我認識到他為前04/20 10:21
44F→: 版主,現在說沒那個意圖?04/20 10:21
46F推: 當天我在與v666對話時同時跑出一位版友出來留言,04/20 10:55
47F→: 以下一堆人稱之前版主,這指何人?就算你沒明確指04/20 10:55
48F→: 認,我去查不就可得而知。這不就有散播意圖了嗎?04/20 10:55
65F推: 我這次在拿出來說也僅針對「是非不分」做出說明,04/20 12:35
66F→: 並無挑釁你的意味!更何況這是你本身自己打出之言04/20 12:35
67F→: 詞,不是我無中生有。我也沒再將你這番言詞再做延04/20 12:35
68F→: 伸,已告誡你要針對此類話語負責,否則你得罪了與04/20 12:35
69F→: 你立場不同之人,將會如我這般被告到組務這要為自04/20 12:35
70F→: 己澄清。組務長也僅就是否合乎版務做判斷(上篇已04/20 12:35
71F→: 有說明)是您自己過度緊張一直為自己辯護。今後還04/20 12:35
72F→: 請你謹言慎行!04/20 12:35
74F推: 我在這篇僅指出「另一位版友」沒指名與張貼何人,04/20 13:09
75F→: 因為這並非組務版決依據。我也沒打算請求判決。這04/20 13:09
76F→: 篇文章乃針對我個人之檢舉,你確定還要持續解釋這04/20 13:09
77F→: 類對話嗎?04/20 13:09
79F推: 謝謝組務長判決,以後會謹慎用詞。04/20 15:24
2F推: 以此延伸,那部分版友針對前版主被拔職ㄧ事在貓版04/20 14:02
3F→: 大肆宣傳,是否也是挑釁前版主的表現?更何況我原04/20 14:02
4F→: 汁原味拿檢舉者之話提醒他謹言慎行。這不是合理提04/20 14:02
5F→: 醒嗎?再者,那是我的檢舉文章,我僅指出「另一位04/20 14:02
6F→: 版友」沒指控何人?是否自己心虛做出反應?04/20 14:02
7F推: 我沒請你批評我別版版主,只是想說明我在貓版開始04/20 14:05
8F→: 不認識前版主,也不知等退位理由,是版友一再提及04/20 14:05
9F→: 。04/20 14:05
10F推: 我亦沒說出檢舉人得罪我和立場不同。僅是提醒他該04/20 14:07
11F→: 為自己的話負責,否則會被檢舉。事實證明我沒去針04/20 14:07
12F→: 對他的話做檢舉,何來得罪一說?04/20 14:07
13F推: 既然你認為是貓版私人恩怨,我也在新的一篇沒指名04/20 14:09
14F→: 道姓。你自己要心虛說明,你也並非該檢舉文之當事04/20 14:09
15F→: 者?是否有點過於激動?04/20 14:09
19F推: 我是提醒小組長要中立判決,因為該篇留言者有人提04/20 14:15
20F→: 出該言論,並非刺激小組長。請不要過度解釋。更何04/20 14:15
21F→: 況那篇我是當事者之一,我刺激組務長對我有什麼好04/20 14:15
22F→: 處?04/20 14:15
23F推: 建議你多附上你「組務」言論之貓版相關文章,證明04/20 14:24
24F→: 此句言論為你無中生有,並非我刺激你說出之言論。04/20 14:24
28F推: 我針對那邊指出那段對話是因為想解釋「是非不分」04/20 15:03
29F→: 並非一再針對該版友。故在新一案中沒有指出何人所04/20 15:03
30F→: 言,小組長在上一篇也表明您不受此段話之影響。才04/20 15:03
31F→: 再次採用此話。如有再有下一次我會待組務長傳喚再04/20 15:03
32F→: 行發言,謹遵組務長指示。04/20 15:03
104F推: 貓咪餵養TNR的成效已有論文依據。至於其他延伸只能04/03 16:19
105F→: 說不無可能。只不過還是請大家理性討論04/03 16:19
117F推: https://i.imgur.com/2UpQSjN.jpeg04/03 17:31
118F→: 做個比喻。這樣多少人願意不吃肉? 針對上次公告文04/03 17:31
119F→: 我都說我說話有連貫性的,看不出連貫性的人沒有討04/03 17:31
120F→: 論必要。04/03 17:31
121F推: 養貓人不喜歡的族群是指這邊回應的所有人(不論支04/03 17:38
122F→: 持或反對)那養貓族群還真小。04/03 17:38
188F推: 唉~斷章取義的人太可怕了。版主明明先解釋了水桶04/04 15:18
189F→: 原因,才再對放養做名詞解釋。我不管這名詞解釋是04/04 15:18
190F→: 否符合大家的認知。但禁言解釋上都沒有針對「放養04/04 15:18
191F→: 」一詞做水桶理由。如果某些人要針對放養一詞做針04/04 15:18
192F→: 對我不反對,但拿著這個針對公告文我只能說引用錯04/04 15:18
193F→: 誤了!04/04 15:18
194F推: 看清楚,公告文針對s的解釋皆有指明是針對s所有。04/04 15:28
195F→: 針對放養說明指說以後會採那判斷標準,沒指s一案。04/04 15:28
197F推: 如果大家要獵巫,可以!也有人去問相關人員,請把04/04 15:38
198F→: 相關人員名字一起說出,不要只要求版主提供!04/04 15:38
199F推: 樓上S,我指的是部分推文!並非針對某些人,如果您04/04 15:40
200F→: 沒針對s公告文做噓文,那說的就不是您。04/04 15:40
202F推: 我對自己言詞很負責!有人不想承認罷了!因為一旦04/04 15:54
203F→: 承認了S禁言也成立了。不然就是只會斷章取義,看不04/04 15:54
204F→: 出連貫性!04/04 15:54
207F推: 我都忘了有人說不能代表貓版眾人就別發言,但自己04/04 16:00
208F→: 就用「養貓人都不喜歡」一詞代表了養貓眾人。04/04 16:00
212F推: 要求版主交出討論者姓名不叫獵巫叫什麼?交出去去04/04 16:06
213F→: 攻擊對方不叫獵巫叫什麼?還是就交出後什麼也不幹04/04 16:06
214F→: ,那這樣何必交出?04/04 16:06
215F推: 緊張什麼,慢慢打字而已。也不像有些人不能對自己04/04 16:08
216F→: 話負責。還看不懂別人話的連貫性。04/04 16:08
225F推: 上面是「可能視為飼主」又不是「一定」是飼主。04/04 16:18
228F推: 台灣的判例不屬於法律層面,他只能算是指單件是的04/04 16:22
229F→: 判決!如果你要拿判例當法律,請跨國打官司吧。04/04 16:22
230F→: 那可否請你解釋判例是什麼呢?04/04 16:24
233F推: 有人有幫我亂下結論了,我沒說交出來等於攻擊對方04/04 16:26
234F→: ,這個等號我不認!04/04 16:26
237F推: 我的憑據給你了,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04/04 16:29
240F推: 版主的文章很簡單。「家貓放養,浪貓餵養」為止,04/04 16:36
241F→: 都沒延伸到後面。所以有人延伸跟質疑不對是正常的04/04 16:36
242F→: 。這段就是以後版主版決依據,其他法律問題並無提04/04 16:36
243F→: 及。04/04 16:36
244F→: 你可以去檢舉,我會拿出我的憑據給可以判定的人。04/04 16:37
246F推: 版主解釋很清楚了。04/04 16:40
248F推: 下面浪貓照顧,不屬「家貓放養,浪貓餵養」判決範04/04 16:42
249F→: 疇。04/04 16:42
250F→: 有人也地圖砲代表養貓人了,我可沒有請你代表留言04/04 16:43
251F→: 。04/04 16:43
253F推: 我說的大家,只要三個以上就成立,但有人是用「養04/04 16:46
254F→: 貓人」啊~04/04 16:46
258F推: 砲?然後呢?你那麼聰明請你解釋一下! 你要怎麼解04/04 16:52
259F→: 讀文章是你的是,但結論簡單就一句話。我有說版主04/04 16:52
260F→: 文章表達很清楚唷~是有版友跟我提這句我才來細看04/04 16:52
261F→: 的,何來混淆一詞?這是抹黑啊~04/04 16:52
262F→: 應該要說,是你本人第三次混淆版主文章吧!又要代04/04 16:53
263F→: 表所有人了,笑死。04/04 16:53
265F推: 對了666,你還沒幫我解釋判例呢!04/04 16:56
266F→: 只有你一個人認為我沒憑據吧,又想代表大家了嗎?04/04 16:57
267F→: 砲的解釋跟說大家獵巫有何相關?04/04 16:58
270F推: 唉~不會解釋要說,我會原諒你的!04/04 17:00
271F推: 歡迎檢舉,但你混淆版主話語三次,還不斷強調並要04/04 17:05
272F→: 求已經白話的用語請版主解釋,還說版主不解釋,這04/04 17:05
273F→: 是抹黑。我們一起去桶裡吧!04/04 17:05
275F推: 忘了加一條,上次公告文說我的話沒憑據也是抹黑。04/04 17:10
290F推: 更好笑,文章中已經提到是版主自己的解讀,並非動04/04 18:20
291F→: 保人員說的。原來會斷章取義的不只666一人啊~04/04 18:20
292F推: 無端指證親友團,抹黑+104/04 18:23
293F→: 指組務對人不對事,抹黑再+1。04/04 18:24
295F推: 好說好說,有理有據。04/04 18:26
302F推: 666我還在等你解釋「判例」跟「砲」耶!另外我會去04/04 18:42
303F→: 請教台北大學張副主任能不能為以後餵養流浪動物即04/04 18:42
304F→: 為飼主背書,剛好離北大很近。04/04 18:42
306F推: https://i.imgur.com/iqMcmeo.jpeg 因為你覺得版務04/04 18:46
307F→: 對人不對事,所以前版主被拔?04/04 18:46
309F推: 666快解釋啊~我虛心請教判例跟砲用語耶!04/04 18:50
312F推: 好心提醒你,七樓推文第一張照片文章是針對「狗」04/04 19:02
313F→: 。我說的判例是指名詞解釋04/04 19:02
314F→: https://i.imgur.com/2NdZn9p.jpeg 因為你說我不知04/04 19:02
315F→: 道,我指的是你認為我不知道的是什麼!04/04 19:02
328F推: 666何來「法律上」衝突?04/04 19:29
329F→: 請問是哪國法律?04/04 19:30
331F推: sh- 他只說你們針對前版主對人不對事,沒指組務,04/04 19:34
332F→: 是你扯到組務身上。送給你一句666的話,請問自己言04/04 19:34
333F→: 語負責!04/04 19:34
343F推: 是你打到自己的臉才說出這些話吧!呵呵。都已經說04/04 19:56
344F→: 了是版主自己的見解,還扯不知名動保員!笑死!04/04 19:56
349F推: 你哪句看到版主採用不知名動保員的說法?04/04 20:02
350F→: 我在跟你就事論事,別扯有的沒的!打臉就承認,沒04/04 20:04
351F→: 啥好丟臉的!04/04 20:04
353F→: 我是用大家,不是用大眾,這兩個詞在字典上不能畫04/04 20:05
354F→: 等號!04/04 20:05
358F→: 完全沒有提到那句用了動保員的話啊~~04/04 20:06
360F→: https://i.imgur.com/PsIipML.jpeg 查好了等你!04/04 20:08
363F推: 你指出的版主也是用理解,又不是引用。所以哪句引04/04 20:10
364F→: 用了動保員的話?04/04 20:10
365F推: 那些要版主指出是誰的人都是!04/04 20:11
367F→: 很多人留言等要求此人負責,不是嗎?04/04 20:12
370F推: 你又斷章取義了,我沒說你打的,我說我要的詞!04/04 20:15
371F→: 666你放心,上面推文人很多,沒有你!04/04 20:16
376F→: 阿唉唉,可惜7樓有耶!04/04 20:17
383F推: 唉唉 又在鬼打牆了,斷章取義真可怕,為什麼簡單的04/04 20:29
384F→: 文章要一直反覆呢~真是本日最大笑點~04/04 20:29
386F推: 還好你不是一般人也不能代表大家,不然又要說版主04/04 20:31
387F→: 的話一般人會混淆了~04/04 20:31
397F推: https://i.imgur.com/6zAHK69.jpeg 放過你就自嗨?04/05 13:01
398F→: 人在幻想你又知道了?證據呢?04/05 13:01
399F→: 666哪國法律你還沒幫我解答耶~~04/05 13:02
402F推: https://i.imgur.com/UU3nN2p.jpeg 動保人員你說是04/05 13:04
403F→: 公務人員?笑話~別那麼好笑行嗎04/05 13:04
404F→: 某C,人家都不回應你在這要求回應,挑釁?04/05 13:05
411F推: 拜託,是你怎麼不看看是版主理解還是完成出至動保04/05 13:08
412F→: 人員的口啊~不懂中文可以幫你解釋唷~不會笑你的04/05 13:08
413F→: 。04/05 13:08
415F推: 請拿證明證明drnn說謊,以及那句說謊?否則你就是04/05 13:11
416F→: 抹黑!還有,是不是公務人員有和關係?裡面也沒他04/05 13:11
417F→: 們講的話啊~就說你們斷章取義不信,又出來說笑話04/05 13:11
418F→: 。04/05 13:11
419F→: 是不是很重要?你們糾結的點好好笑。04/05 13:12
421F推: 動保處人員所有都是公務人員?你能確定?04/05 13:15
426F推: 拜託。別在獵巫了!看懂的人都看懂了,人獵出來又04/05 13:18
427F→: 能怎樣?04/05 13:18
433F推: 某C恭喜你誣衊成功~解讀錯誤,我會申請讓你入桶。04/05 13:20
434F→: 沒證沒據。04/05 13:20
435F→: 斷章取義這篇文章的就別出來搞笑了。04/05 13:21
437F推: 我會給可以證明的人,別怕!一定有。04/05 13:23
443F推: 至少昨天有人安靜了,這個文章也安靜好久^^04/05 13:31
444F推: C-昨天針對的重點是指你們,又不是拔官,真的是搞04/05 13:32
445F→: 不清楚耶,還一直想解釋,笑死!04/05 13:32
448F推: C-沒關係啦,你講越多我們越有證據唷~笑話也可以04/05 13:36
449F→: 看越多~您慢慢說!04/05 13:36
453F推: 666你覺得是我就是我囉~誰在一有人發言就馬上回話04/05 13:39
454F→: 的一目了然呢!啊~我忘了有人都會斷章取義,只看04/05 13:39
455F→: 自己看到的~04/05 13:39
463F推: 沒辦法,有些人愛斷章取義,存在自己幻想中,想要04/05 13:46
464F→: 從別人那證明自己存在,令人發笑。04/05 13:46
468F推: 恭喜勝利,給你拍手!04/05 13:49
470F推: 喔喔 好啊~我在水桶幫你拍,等你一起唷~04/05 14:09
104F推: 貓咪餵養TNR的成效已有論文依據。至於其他延伸只能04/03 16:19
105F→: 說不無可能。只不過還是請大家理性討論04/03 16:19
117F推: https://i.imgur.com/2UpQSjN.jpeg04/03 17:31
118F→: 做個比喻。這樣多少人願意不吃肉? 針對上次公告文04/03 17:31
119F→: 我都說我說話有連貫性的,看不出連貫性的人沒有討04/03 17:31
120F→: 論必要。04/03 17:31
121F推: 養貓人不喜歡的族群是指這邊回應的所有人(不論支04/03 17:38
122F→: 持或反對)那養貓族群還真小。04/03 17:38
188F推: 唉~斷章取義的人太可怕了。版主明明先解釋了水桶04/04 15:18
189F→: 原因,才再對放養做名詞解釋。我不管這名詞解釋是04/04 15:18
190F→: 否符合大家的認知。但禁言解釋上都沒有針對「放養04/04 15:18
191F→: 」一詞做水桶理由。如果某些人要針對放養一詞做針04/04 15:18
192F→: 對我不反對,但拿著這個針對公告文我只能說引用錯04/04 15:18
193F→: 誤了!04/04 15:18
194F推: 看清楚,公告文針對s的解釋皆有指明是針對s所有。04/04 15:28
195F→: 針對放養說明指說以後會採那判斷標準,沒指s一案。04/04 15:28
197F推: 如果大家要獵巫,可以!也有人去問相關人員,請把04/04 15:38
198F→: 相關人員名字一起說出,不要只要求版主提供!04/04 15:38
199F推: 樓上S,我指的是部分推文!並非針對某些人,如果您04/04 15:40
200F→: 沒針對s公告文做噓文,那說的就不是您。04/04 15:40
202F推: 我對自己言詞很負責!有人不想承認罷了!因為一旦04/04 15:54
203F→: 承認了S禁言也成立了。不然就是只會斷章取義,看不04/04 15:54
204F→: 出連貫性!04/04 15:54
207F推: 我都忘了有人說不能代表貓版眾人就別發言,但自己04/04 16:00
208F→: 就用「養貓人都不喜歡」一詞代表了養貓眾人。04/04 16:00
212F推: 要求版主交出討論者姓名不叫獵巫叫什麼?交出去去04/04 16:06
213F→: 攻擊對方不叫獵巫叫什麼?還是就交出後什麼也不幹04/04 16:06
214F→: ,那這樣何必交出?04/04 16:06
215F推: 緊張什麼,慢慢打字而已。也不像有些人不能對自己04/04 16:08
216F→: 話負責。還看不懂別人話的連貫性。04/04 16:08
225F推: 上面是「可能視為飼主」又不是「一定」是飼主。04/04 16:18
228F推: 台灣的判例不屬於法律層面,他只能算是指單件是的04/04 16:22
229F→: 判決!如果你要拿判例當法律,請跨國打官司吧。04/04 16:22
230F→: 那可否請你解釋判例是什麼呢?04/04 16:24
233F推: 有人有幫我亂下結論了,我沒說交出來等於攻擊對方04/04 16:26
234F→: ,這個等號我不認!04/04 16:26
237F推: 我的憑據給你了,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04/04 16:29
240F推: 版主的文章很簡單。「家貓放養,浪貓餵養」為止,04/04 16:36
241F→: 都沒延伸到後面。所以有人延伸跟質疑不對是正常的04/04 16:36
242F→: 。這段就是以後版主版決依據,其他法律問題並無提04/04 16:36
243F→: 及。04/04 16:36
244F→: 你可以去檢舉,我會拿出我的憑據給可以判定的人。04/04 16:37
246F推: 版主解釋很清楚了。04/04 16:40
248F推: 下面浪貓照顧,不屬「家貓放養,浪貓餵養」判決範04/04 16:42
249F→: 疇。04/04 16:42
250F→: 有人也地圖砲代表養貓人了,我可沒有請你代表留言04/04 16:43
251F→: 。04/04 16:43
253F推: 我說的大家,只要三個以上就成立,但有人是用「養04/04 16:46
254F→: 貓人」啊~04/04 16:46
258F推: 砲?然後呢?你那麼聰明請你解釋一下! 你要怎麼解04/04 16:52
259F→: 讀文章是你的是,但結論簡單就一句話。我有說版主04/04 16:52
260F→: 文章表達很清楚唷~是有版友跟我提這句我才來細看04/04 16:52
261F→: 的,何來混淆一詞?這是抹黑啊~04/04 16:52
262F→: 應該要說,是你本人第三次混淆版主文章吧!又要代04/04 16:53
263F→: 表所有人了,笑死。04/04 16:53
265F推: 對了666,你還沒幫我解釋判例呢!04/04 16:56
266F→: 只有你一個人認為我沒憑據吧,又想代表大家了嗎?04/04 16:57
267F→: 砲的解釋跟說大家獵巫有何相關?04/04 16:58
270F推: 唉~不會解釋要說,我會原諒你的!04/04 17:00
271F推: 歡迎檢舉,但你混淆版主話語三次,還不斷強調並要04/04 17:05
272F→: 求已經白話的用語請版主解釋,還說版主不解釋,這04/04 17:05
273F→: 是抹黑。我們一起去桶裡吧!04/04 17:05
275F推: 忘了加一條,上次公告文說我的話沒憑據也是抹黑。04/04 17:10
290F推: 更好笑,文章中已經提到是版主自己的解讀,並非動04/04 18:20
291F→: 保人員說的。原來會斷章取義的不只666一人啊~04/04 18:20
292F推: 無端指證親友團,抹黑+104/04 18:23
293F→: 指組務對人不對事,抹黑再+1。04/04 18:24
295F推: 好說好說,有理有據。04/04 18:26
302F推: 666我還在等你解釋「判例」跟「砲」耶!另外我會去04/04 18:42
303F→: 請教台北大學張副主任能不能為以後餵養流浪動物即04/04 18:42
304F→: 為飼主背書,剛好離北大很近。04/04 18:42
306F推: https://i.imgur.com/iqMcmeo.jpeg 因為你覺得版務04/04 18:46
307F→: 對人不對事,所以前版主被拔?04/04 18:46
309F推: 666快解釋啊~我虛心請教判例跟砲用語耶!04/04 18:50
312F推: 好心提醒你,七樓推文第一張照片文章是針對「狗」04/04 19:02
313F→: 。我說的判例是指名詞解釋04/04 19:02
314F→: https://i.imgur.com/2NdZn9p.jpeg 因為你說我不知04/04 19:02
315F→: 道,我指的是你認為我不知道的是什麼!04/04 19:02
328F推: 666何來「法律上」衝突?04/04 19:29
329F→: 請問是哪國法律?04/04 19:30
331F推: sh- 他只說你們針對前版主對人不對事,沒指組務,04/04 19:34
332F→: 是你扯到組務身上。送給你一句666的話,請問自己言04/04 19:34
333F→: 語負責!04/04 19:34
343F推: 是你打到自己的臉才說出這些話吧!呵呵。都已經說04/04 19:56
344F→: 了是版主自己的見解,還扯不知名動保員!笑死!04/04 19:56
349F推: 你哪句看到版主採用不知名動保員的說法?04/04 20:02
350F→: 我在跟你就事論事,別扯有的沒的!打臉就承認,沒04/04 20:04
351F→: 啥好丟臉的!04/04 20:04
353F→: 我是用大家,不是用大眾,這兩個詞在字典上不能畫04/04 20:05
354F→: 等號!04/04 20:05
358F→: 完全沒有提到那句用了動保員的話啊~~04/04 20:06
360F→: https://i.imgur.com/PsIipML.jpeg 查好了等你!04/04 20:08
363F推: 你指出的版主也是用理解,又不是引用。所以哪句引04/04 20:10
364F→: 用了動保員的話?04/04 20:10
365F推: 那些要版主指出是誰的人都是!04/04 20:11
367F→: 很多人留言等要求此人負責,不是嗎?04/04 20:12
370F推: 你又斷章取義了,我沒說你打的,我說我要的詞!04/04 20:15
371F→: 666你放心,上面推文人很多,沒有你!04/04 20:16
376F→: 阿唉唉,可惜7樓有耶!04/04 20:17
383F推: 唉唉 又在鬼打牆了,斷章取義真可怕,為什麼簡單的04/04 20:29
384F→: 文章要一直反覆呢~真是本日最大笑點~04/04 20:29
386F推: 還好你不是一般人也不能代表大家,不然又要說版主04/04 20:31
387F→: 的話一般人會混淆了~04/04 20:31
397F推: https://i.imgur.com/6zAHK69.jpeg 放過你就自嗨?04/05 13:01
398F→: 人在幻想你又知道了?證據呢?04/05 13:01
399F→: 666哪國法律你還沒幫我解答耶~~04/05 13:02
402F推: https://i.imgur.com/UU3nN2p.jpeg 動保人員你說是04/05 13:04
403F→: 公務人員?笑話~別那麼好笑行嗎04/05 13:04
404F→: 某C,人家都不回應你在這要求回應,挑釁?04/05 13:05
411F推: 拜託,是你怎麼不看看是版主理解還是完成出至動保04/05 13:08
412F→: 人員的口啊~不懂中文可以幫你解釋唷~不會笑你的04/05 13:08
413F→: 。04/05 13:08
415F推: 請拿證明證明drnn說謊,以及那句說謊?否則你就是04/05 13:11
416F→: 抹黑!還有,是不是公務人員有和關係?裡面也沒他04/05 13:11
417F→: 們講的話啊~就說你們斷章取義不信,又出來說笑話04/05 13:11
418F→: 。04/05 13:11
419F→: 是不是很重要?你們糾結的點好好笑。04/05 13:12
421F推: 動保處人員所有都是公務人員?你能確定?04/05 13:15
426F推: 拜託。別在獵巫了!看懂的人都看懂了,人獵出來又04/05 13:18
427F→: 能怎樣?04/05 13:18
433F推: 某C恭喜你誣衊成功~解讀錯誤,我會申請讓你入桶。04/05 13:20
434F→: 沒證沒據。04/05 13:20
435F→: 斷章取義這篇文章的就別出來搞笑了。04/05 13:21
437F推: 我會給可以證明的人,別怕!一定有。04/05 13:23
443F推: 至少昨天有人安靜了,這個文章也安靜好久^^04/05 13:31
444F推: C-昨天針對的重點是指你們,又不是拔官,真的是搞04/05 13:32
445F→: 不清楚耶,還一直想解釋,笑死!04/05 13:32
448F推: C-沒關係啦,你講越多我們越有證據唷~笑話也可以04/05 13:36
449F→: 看越多~您慢慢說!04/05 13:36
453F推: 666你覺得是我就是我囉~誰在一有人發言就馬上回話04/05 13:39
454F→: 的一目了然呢!啊~我忘了有人都會斷章取義,只看04/05 13:39
455F→: 自己看到的~04/05 13:39
463F推: 沒辦法,有些人愛斷章取義,存在自己幻想中,想要04/05 13:46
464F→: 從別人那證明自己存在,令人發笑。04/05 13:46
468F推: 恭喜勝利,給你拍手!04/05 13:49
470F推: 喔喔 好啊~我在水桶幫你拍,等你一起唷~04/05 14:09
6F推: 一樓是說京進那嗎?靠近公所04/17 12:56
8F→: 光明街上小巷也有一、2間04/17 12:57
15F推: 85已經重新開業囉~04/18 15:24
4F噓: 時間未到24小時,你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悠閒嗎?04/15 22:40
18F推: 身為當事者之一,我完全認可版主推測的心境。從對04/15 17:43
19F→: 話中可以看到我前面已經多次迴避我不討論判決內容04/15 17:43
20F→: ,只因好奇水桶內提到的文字留下留言。但v666利用04/15 17:43
21F→: 我多次留言一直要引導我針對判決做出判斷。亦說出04/15 17:43
22F→: 自己並不關心我提出之學術討論內容。最後甚至利用04/15 17:43
23F→: 我不參與討論反證版主判決不清。自行對我的留言留04/15 17:43
24F→: 下非我本人所認同之結論。後面因為不忍他們無故對04/15 17:43
25F→: 我的話自行下定論,也與前任版主作文字上衝突,才04/15 17:43
26F→: 會反擊。在對話中v666對我的話可謂「無謂攻擊」現04/15 17:43
27F→: 在又因對我提出的疑問無話回應下改口為「最高攻擊04/15 17:43
28F→: 」。v666針對公告文所提出之證據大部分只適用於犬04/15 17:43
29F→: 隻,但此為貓版,故指出他們是非不分,甚至還有版04/15 17:43
30F→: 友認為貓=狗,一視同仁的可怕理論。另一名詞乃因版04/15 17:43
31F→: 主「理解」打出之文字,部分版友要求版主交出該人04/15 17:43
32F→: 員的姓名,v666自己所提出的判決也只適用個體,台04/15 17:43
33F→: 灣法律不採判決為法律,另一個也提出「有可能」的04/15 17:43
34F→: 結論。法規適用錯誤的情況下,攻擊版主界定之名詞04/15 17:43
35F→: 解釋,是否可視為對人不對事?04/15 17:43
41F推: 我相信組務長會做出您合理合版規的決定,不然有人04/15 18:18
42F→: 又要說.....04/15 18:18
43F→: https://i.imgur.com/TwrnqVb.jpeg04/15 18:18
49F推: 我並無曲解,因為內容對話完全沒提到組務部分,是04/15 18:34
50F→: 你自己無故提出!延伸過度。04/15 18:34
52F推: 會來組務鬧的這一群人都是在貓版針對版主的人,故04/15 18:38
53F→: 這次的判決也關係到版主職務的權益,我並非想刺激04/15 18:38
54F→: 組務長。只想組務長明察!04/15 18:38
62F推: 這篇公告文我也是當事人之一,我來為自己講話有何04/15 20:04
63F→: 不對?上面對話皆為這篇檢舉文做討論,我有反駁任04/15 20:04
64F→: 何人嗎?你一非當事者,二而非針對檢舉文討論,該04/15 20:04
65F→: 受組規約束的應該是你吧!04/15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