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ertenLarSis
作者 HertenLarSis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0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看板排序:
176F推: 算血親那題,一直改自己的位置重連就好阿08/05 03:02
177F→: 民訴題目有夠長還有30題根本痛苦08/05 03:02
178F→: 倒是法英是真的看不太懂,主要是選項看不懂08/05 03:03
41F推: 慘,我寫一堆結果認定普共orz10/23 22:14
23F推: 民法第二題考1088、長期經營說,104年最高法院有新10/23 01:29
24F→: 的復古見解,出題老師還很好心先出基本型再出抵押10/23 01:29
25F→: 老的見解是53年第1次民庭10/23 01:30
26F→: 基本上不知道長期經營說還是可以處理前半段10/23 01:30
27F→: 但是後半段問的會不知道跟前半段有什麼差別10/23 01:30
35F推: 53.1456跟53年1th+104年最高法院見解,是相反的10/23 09:39
36F→: 前提事實應該是可以套,但是不是實務多數吧10/23 09:40
66F推: 民法最後一題應該是從1088 長期經營說能不能類推祖10/23 01:24
67F→: 母10/23 01:25
16F→: 第二題我只寫闡明 orz10/23 01:26
27F推: 我直接用司審5 orz10/16 22:16
81F推: 感覺不須要討論工作權10/17 16:44
82F→: 考的是發傳單的人不是考小姐的基本權10/17 16:45
83F→: 既然是發傳單的人,那不如討亂低價值言論的事前審查10/17 16:45
84F→: 還是要討論發色情廣告這個工作?10/17 16:46
35F推: 稿不好律師就出四題阿10/17 16:49
36F→: 以前是商商證,今次改三合一,不代表不能2+110/17 16:49
59F推: 我記得是那個股東主張公司法吧10/15 22:39
67F推: 我本來想寫綜覽公司+證交沒有適當歸入權,但我還是10/15 22:41
68F→: 掰了23I+III10/15 22:42
69F→: 感覺題目很像漏了什麼東西沒問,所以不照著題目脈絡10/15 22:42
72F→: 會很難解,會變成後面打前面臉10/15 22:42
73F→: 損賠責任很多阿,但要返還只能找歸入權10/15 22:43
76F→: 我能想到的歸入 公司23 競業 短線,還有嗎10/15 22:44
90F推: 155也是善意相對人損賠,不過手邊沒法條不確定10/15 22:49
97F推: 我今年附帶一提好幾次,還退十步兩次的樣子...10/15 22:52
98F→: 解完題目問的還一堆篇幅跟時間10/15 22:53
129F→: 第二題又要爭點整理又要分配舉證責任,25分...10/16 00:57
35F推: 桃園收到10/12 20:26
12F推: 只準備二試的話,一試商法要有被電慘的準備09/07 09:45